坤鹏论:读柏拉图早期著作 理解苏格拉底(下)
人的选择总是倾向趋利避害,这是天性。
——坤鹏论
昨天在《读柏拉图早期著作 理解苏格拉底(中)》讲了苏格拉底为什么不潜逃。
其实从整体上看,很像中国古人所崇尚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
杀身成仁源于《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舍生取义出于《孟子·告子上》:““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中国哲学更像是一部博大精深的伦理学,它支撑起了中国封建社会的辉煌,特别是在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方面,更是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后面坤鹏论会专门进行学习和分享。
今天,继续分享柏拉图早期著作——《普罗泰戈拉篇》。
一、普罗泰戈拉是什么样的人?
普罗泰戈拉,智者派的杰出代表。
向他学习的学费极其高昂,据说几乎可以买下两艘军舰。
和追求绝对真理的苏格拉底相反,他认为真理是相对的。
他的座右铭是“人是万物的尺度”。
其全句是:“人是万物的尺度,既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
所以,他是相对主义创始人。
而对于神的存在,普罗泰戈拉的话也相当相当经典:“至于诸神,我既不知道他们存在,也不知道他们不存在(或者他们具有什么样子),因为有许多东西阻碍人们认识他们,比如问题的晦涩,人寿的短暂。”
这是典型的不可知论,甚至可以算是半个无神论。
普罗泰戈拉,比苏格拉底至少要大20多岁,他是第一个自称智者的人。
他把哲学变得“人性化”,更多关注人的感受和认知。
他把哲学从天上拉到人间(原为西塞罗形容苏格拉底之辞,也就是将哲学思考的重心转向人类本身,而不是此前的神或外在的自然)。
他最早使用了“苏格拉底式”(用对话来讨论问题,即非独白的辩证法)讨论方法。
不过,可惜的是,他的许多鸿篇巨制都已失传(有说是雅典人焚毁了他的所有著作抄本),只给后世留下数量有限的一些短小残篇。
意大利学者乌戈·齐柳利在其专著中将普罗泰戈拉称为“柏拉图最精巧的敌人”。
因为“在柏拉图看来,普罗泰戈拉仍然是一个相当严肃的思想家,值得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 ”。
二、这篇对话录讨论了什么?
在这篇对话录中,主要讨论了诡辩术,美德及其一致性和可教性。
不过,最后的结果似乎是不了了之,是一篇没有得出结论的哲学对话。
美德与知识是什么关系?
美德到底是否可教?
这两个讨论的关键问题的答案仍在空中,或者仍掌握在读者或听众的手上。
因此,有人认为,柏拉图希望的结果是,并非让后人简单地看出高下和胜负,而是要通过相互冲突,展现各自的优劣,让读者们生产自己的“精神产物”,得出自己的结论。
不过,坤鹏论更赞同齐柳利的评论:
“柏拉图是一个非凡的作家 (的确是所有时代最好的作家之一 ),一个迷人的哲学家,他建构的那些绝妙的论证,已经时常使得他的解释者望尘莫及。他撰写对话,不同角色清晰连贯地进行对话,对话者提出的哲学论点通常正好相互冲突。这样的对话形式,表明柏拉图试图评估那些相互交替的论点各自在哲学上的优劣,表明他试图对争论的问题提出他自己的答案(另一方面,尽管柏拉图的答案在许多情况下,并非完全清晰)。”
如果你只关注哲学,这篇对话前四分之三的内容可以跳过,因为都是文学式的描写和场景,集中地提供了一幅希腊人的生活图景,描述了雅典人对纯粹理智的迷恋。
三、美德是否可教?
对于美德是否可教这个论题,双方你来我往,争得煞是好看。
苏格拉底认为,政治美德不可教。
第一,雅典人在公民大会上讨论工程或造船等某一领域的技术性事务,能提出建议的是建筑师或造船师,如果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外行人提出建议,不论其多么英俊、富有和高贵,民众也会对他们嗤之以鼻。
如果讨论的是有争议的、关于城邦统治方面的问题,无论建筑师、造船师、铁匠、鞋匠、商人、船主,是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他们出身是高贵还是低贱,都可以提出意见。
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并不认为有什么政治美德是可教的。
第二,雅典的经验表明,政治家们没有能力把他们的政治美德传授给他们的儿子。
比如像伯里克利那样的良好政治家,并不能教他的儿子成为善良公民。
或者说即使他们那样做了,通常也是失败的结果。
而普罗泰戈拉坚信,政治美德可教。
第一,他通过一个创世神话故事,将人类社会的形成分为了三个阶段,从而论证政治美德(即尊敬和正义)是神赋予人、人人皆相信他人应有之。
第二,人们普遍认为“美德并非天生的或自然而然拥有的,而是通过学习和接受教育获得的。”
比如人们对那些出于本性或命定而犯的错误感到愤怒,但不觉得惩罚可以治愈犯错。
一是,犯错和作恶的人都不认为那是错和恶,二是,对恶的惩罚也可能是一种简单的野兽式报复行为。
所以他们仅相信要正确地施行惩罚,因为好品质必须通过好的教导才能获得,所以说美德是可教的。
第三,为什么许多品德良好的父母却未能将自己的子女教育成好人呢?
原因有三:
一是,这些父母认同子女去学习谋生的生活技艺,却往往忽视了美德的教育,他们应该更集中注意力于孩子们的美德培养;
二是,当时雅典的学校教育体系中,无论背诵诗歌、音乐熏陶、体育训练还是法律教育,都旨在培育公民的美德,说明人们都认可美德是可以教的;
三是,智者派们天天从事美德教育,而且学生众多,生源从来不愁。
普罗泰戈拉现身说法道:“我要宣布我就是这样的人,我能比其他人更好地帮助一个人获得善良和高贵的品质,我完全配得上我收的那些学费,甚至认为应该收得更多,我的学生也这样认为。由于这个原因我采取这样的方式来接受我的报酬:任何人要来向我学,他可以支付我索取的费用,也可以去一座神庙,如果他愿意的话,发誓相信自己配得上我的教导,把学费存在那里。”
普罗泰戈拉承诺自己通过教授政治技艺,就能“把人教成良好的公民”,因为政治技艺能为掌握技艺者提供政治美德。
显然,这个论证在逻辑和经验中都完全不能成立。
因为,许多政治技巧高超的人不过是道德低下的政客,同样许多自称道德清白的公务人员却缺乏应有的政治热情和政治管理办法。
四、知识与美德是什么关系?
随后在知识与美德的关系上,两人的观点既有分歧,也有交织。
因为苏格拉底也想证明美德确实是可教的。
但是,在他看来,只有当美德被正确地理解为与知识密切联系在一起时,美德才可能是可教的。
而“我的技艺最高明的地方就是通过各种考察,证明一位青年的思想产物是一个虚假的怪胎,还是包含着生命和真理的直觉。”
他坚信且坚持,只有后者才是可教的!
而且,苏格拉底认为,美德教育的“师生”关系也是与众不同的。
其中不仅应有技艺和能力的传递与培养,还要有精神与心灵的沟通。
前者可以通过实际情况看见、测定或通过“数字化”检验。
后者则是肉眼看不见的“精神产物”和“数字”无法检测和定位的心灵对望。
我们可以说,美德的师生关系应该是“灵魂伴侣”关系。
苏格拉底还点明了美德有五个关键词——智慧、节制、 勇敢、正义和虔诚。
相应他也承认肯定有一些与它们相关的知识和解释可以教授。
但这只能说明知识教育而非美德教育。
在这篇对话录中,柏拉图给出了苏格拉底的著名等式:
智慧=美德=幸福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认为,理性代表着最高人性,是理想化的人性,也就是人要不断追求达到的人性。
那么,人的理性认识能力越强,人的美好人性就越多,人生的状态也越来越完美。
前面我们讲过,苏格拉底是唯知论的,他的观点是,人作恶是因为缺乏智慧,只要习得智慧人必定为善。
在这篇对话录中他如下论述:
快乐即善,痛苦为恶。
而人的选择总是倾向趋利避害,这是天性,所以:
两种快乐,选择大者;
两种痛苦,选择小者;
快乐与痛苦,选择快乐,回避痛苦。
任何一种作恶,只要通过理性推导,人们都能得出痛苦大于快乐、弊大于利的结果。
哪怕当前的情形似乎是完全有利的。
任何一种为善的情形,同理也可以推理得出。
但是,为什么现实中还会有人作恶,使自己陷入痛苦,而不为善,使自己得到幸福呢?
苏格拉底认为,关键在于人们缺乏理性,缺乏智慧和对真理的认知,使他们的眼前笼罩迷雾,分辨不清。
因此,只要使人们获得理性,照亮前方的真理,人们就会根据趋利避害的天性本能,自然而然地走向通往道德和幸福的大道。
“现象把我们引入歧途,通过对事物真实状态的揭示、与真理一起,我们的灵魂便能获得平静与安宁。”
这里,已经隐隐体现出来柏拉图后来的理型论——不要被表象迷惑,永远追求认知事物本质,这样才能得到真理,灵魂才被净化,从而获得最高等级的幸福——灵魂的平静。
这不禁让坤鹏论想起民间流传的两段话:
读书越多的人越聪明,可是书读的越多的人,往往胆子越小。
年龄越大,懂得的东西越多的时候,胆子却变得越小了。
这里面有无知之知的明悟,同时也有对真理的认知后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比如:坤鹏论也是在对金融有了学习与实践后,明白了金融离钱近,但是离监狱更近,只要危及生命和自由的事,坚决不能做,因为风险和概率无关,只有伤害强相关。
可惜,概率世界,短期往往是惩善扬恶的,所以急功近利者易受益,而人类又是近视而健忘的,无法看长远,也记不住吃亏上当。
由此,我们也该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牛人、伟人总是倡导必学历史的原因了。
五、普罗泰戈拉的悖论
最后,坤鹏论再来说说由普罗泰戈拉而诞生的一个著名悖论。
据第欧根尼说,普罗泰戈拉的不可知言论招来雅典人怒火,认为他渎神,因此驱逐他离境,并在市场焚毁了他所有著作的抄本;西塞罗也证实了此事。
公元前420年的某一天,普罗泰戈拉在乘船离开雅典途中不幸遭遇翻船身亡。
但是,也有专家质疑,因为第欧根尼和西塞罗写作于数百年后,而与普罗泰戈拉同时代人却没有提及这位哲学家被迫害的事。
话说,普罗泰戈拉曾收过一个叫欧提勒士的青年当学生,并教他如何辩论。
两人事先约定,欧提勒士在第一次诉讼获胜时才交学费,反之如果输的话即不用缴纳。
于是,普罗泰戈拉费心教,欧提勒士用心学。
但是,后者在学完之后,竟然不当律师而当了音乐家,因此也就根本不打官司了。
普罗泰戈拉前去索要学费,遭到音乐家的拒绝,于是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普罗泰戈拉想的是,如果他获胜,就赢得要欧提勒士交学费的名义,但是,如果他输了,也因为学生赢得了自己了第一次的诉讼,依约定也要交学费。
而欧提勒士则辩称如果自己输了诉讼,依照双方约定他则不需要交学费,如果他赢的话,也就赢得了不用交学费的名义。
据说法庭对这场官司左右为难,决定休庭100年。
这一悖论在于双方的想法似乎都是对的,但可能引出的结论却相反。
这是古希腊人喜欢讨论的那种“经典”问题,里面并没有什么花招,如果说有,迄今也没有人发现它。
普罗泰戈拉和欧提勒士在逻辑上都不可能有错,可是又不可能双方都对。
这种悖论会破坏逻辑,并破坏我们推理的基础,所以古人对它才这么感兴趣。
自从雅典城邦最高法院受理这一案件以来,世世代代的律师们也一直对它非常感兴趣。
部分原因在于许多法律术语是“自指的”——自己谈自己的,比如:“本法律不再有效”、“本书版权所有”(就是这类声明只靠其自身有效)。
另外,法律上还有许多复杂的“绕圈圈”,比如:保险合同往往企图排除其他保险合同理应理赔的险损。
1946年,美国俄亥俄州就发生了一件类似普罗泰戈拉悖论的案件。
医生琼斯被指控对哈里斯女士做了非法手术。
此案件的关键是哈里斯女士的证词。
结果她说是她要求琼斯做这一手术,于是琼斯照办了。
法官面临的问题是:如果认定琼斯做了非法手术,哈里斯女士就是同谋犯,既然她是同谋犯,她的证词就是可疑的,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
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的法官都觉得为难,于是将问题推给陪审团去解决。
陪审团的成员没有那么多的哲学家的顾虑,不去绕圈圈,就裁定了琼斯医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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