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有新规定!这些农药会被禁用……
注意啦
自2020年11月1日起,
新版《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已正式实施
新规有何改动?
合作社有何影响?
来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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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我们都知道,绿色食品是在优良生态环境中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但其实,绿色食品也并不是一点农药都不能用,只是其使用的范围和标准等都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此次更新的《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2020)在旧版基础上做了局部修改,规定了绿色食品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的要求,对确保绿色食品安全优质起到了关键作用。
2
新版的《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有何改动?
新规增加了农药的定义、修改了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的法规要求和农药残留要求,最重要的是对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范围,进行了调整,具体为:
我们可以发现例如噁草酮等原来广泛使用的药剂从今年11月起已在绿色生产中被禁用,闵小侬在此特别提醒相关的生产企业应尽快根据新规更新相关的生产规程,严格根据最新的名录选用农药哦!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最新的要求,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必须遵守农药外包装上的使用说明,只可针对使用说明中列明的作物及病虫害施用该种农药,且施用剂量需在规定剂量范围内的。以下图为例:
根据外包装上的使用说明,此农药仅可在水稻和观赏菊花上使用,还要针对不同的病害采取不同的用量。
如外包装破损或字迹不清
可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
Http://www.icama.org.cn/hysj/index.jhtml
进入“行业数据”→“农药登记数据”中,根据农药登记证号查询对应标签信息。
3
新规对合作社以前申办的绿色食品认证
有影响么?是否需要重新认证?
最后,这些适用于上海地区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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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地区 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中下游地区 绿色食品梨生产操作规程
南方地区 绿色食品露地大白菜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塑料大棚黄瓜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中下游 绿色食品塑料大棚辣椒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塑料拱棚韭菜生产操作规程
秦岭淮河以南 绿色食品鲜食玉米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猕猴桃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甘蓝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拱棚豇豆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秋萝卜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拱棚茄子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大棚芹菜生产操作规程
中原地区 绿色食品露地马铃薯生产操作规程
长江流域 绿色食品露地西瓜生产操作规程
更多详情请登录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reenfood.agri.cn/
依次点击→业务指南→绿色食品→技术标准,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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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认准“这个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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