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教学设计和微观教学设计的关系
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对课程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提出了要求:
(1)知识与技能。知识是指事实、概念、原理、规律等;技能是指动作技能以及观察、阅读、计算、调查等技能。这方面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获得。
(2)过程与方法。过程与方法是指认知的过程和方法、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以及认知过程中人际交往的过程和方法;特别强调在过程中获得和应用知识,学习和运用方法。这方面突出的是让学生"学会学习",使学生获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获得学习方法和能力发展的过程。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一般包括对己、对人、对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情感、态度、价值判断以及做事应具有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这方面是建立在人文主义教育思想的基础上的,其逻辑起点是不仅专注于人的理性发展,更要致力于教育的终极目的即人格完善。
在教学设计方案中具体描述教学目标时,目前在实践中应用最广泛的是"ABCD法",其具体含义是:
A——对象(audience):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中应注明教学对象。
B——行为(behavior):说明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将能做什么,以便教师能观察学习者的行为变化,了解目标是否达到。
C——条件(condition):说明学习者表现学习行为时所处的环境、条件因素。
D——标准(degree):指出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或行为改变的程序)。
ABCD法适合用于认知领域教学目标的编写,它避免了用传统方法表述目标的含糊性,使目标编写清晰、具体和明确,便于观察和测量。
从课程设计的范畴来看,可以分为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微观设计是指对单节课层面所进行的教学设计;宏观设计是指针对某一学科课程或整本教材进行的教学设计;中观设计,是指介于课程与课时之间所展开的教学设计,通常是对课程单元或主题模块的设计。
中观教学设计能使教师获得操控教学时空资源的较大自由度和优化教学方法的可能性,往下可以合理协调课时之间的教学逻辑,往上可以较好地兼顾课程整体目标和知识结构。然而,中观的教学设计必须建立在各个微观教学设计的基础上,只有每个微观的设计都达到目标要求,才能最终实现中观层面的目标达成。
中级培训过程中,将结合学习的内容,完成一个教学单元的教学设计。通过各个模块分别完成的作品,存放在自己的学习档案袋中,最后形成一个单元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