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律诗问题与微友的聊天记录(整理稿)
谢谢洪老师的再度赐教,您说的对,我们是现代人,不能拘泥于古文化之中,格律诗词是古文化的一种,不是中华文化的全部。中华文化包括格律诗词也是不断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
格律是唐宋诗词的核心部分,格律萌芽于《诗经》《楚辞》,孕育于汉《乐府》雏形于魏晋南北朝“五言七言古风”,形成于初唐,兴起于中唐,完善于晚唐,发展于宋、元、明、清。唐宋以后各朝代也都一直沿袭了唐宋的规则。其实这也是由于格律的音乐美,节奏感和韵律美而才被一直被沿袭,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国先贤们的智慧和伟大!先贤们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在不断地摸索和实践中发现和掌握了语言音韵的内在美的规律,这才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最后形成了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的格律规则,这就为奠定我国文学史中的格律诗词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因此一直影响着我国文学艺术的以后发展。
格律诗是在发展中形成的,也是有一个不断的完善的过程,什么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格律规则也是有些改变的,那是基于格律的规则太约束人了,在以后的实践中被很多诗家发现了其中的弊端,因此,艺术家们就是因为格律的约束而被限制了内容的发挥,影响了诗的内涵,也就是所说的因律害意,这些诗家就想到了予以变通的办法来解决这些不足。本来嘛,格律规则本就是人为制定的,那么怎么就不可以变通呢?我们不能削足适履啊,履是为足服务的,如何适足才是硬道理。适当变通,才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因此,格律诗规则形成后,也就被诗人们不断的适当变通,以致形成了唐宋后的一些变格,如卷连体,折腰体,在用韵方面也有了一些变化,如《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新韵》等,这些都是由于发展而来最后完善的,都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语言发展、音韵发展变化而被官方认可和归纳制定的。用韵方面的变化如押邻韵,孤雁入群格、孤雁出群格等。后来到了宋以后的一些词、曲,也就更是自成一体,各自为重,以致于再后来就随意而为了,谁写了一首新诗被咏唱了,作为歌词了,这个词就成了一个牌子,其他人喜欢就步韵按其格律再写,再传唱,这样就以最先咏唱的这个词定为一种词牌子,以此类推,而形成各种词牌子,以至于现在有几千个词牌子。
这些词牌子,都是由唐人的格律诗演变而来,再变也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也都是按格律诗的基本平仄要求而来的,也就是对音节的要求。汉字的音节,基本就是两个字一个音节,平仄相间,杜绝孤平、三平尾,也就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不能没有一个是连平的音节,没有两个平声字组成的一个音节在一个句子里,就被称为孤平,尾句是连续三个平声字,这三个平声字为词句的结尾句,就是所谓的三平尾。
这其实也是由于我们的中华汉字的独特性所决定的,汉语一个字就是一个意思,一个字就是一个音节,两个字组成一个词形成一个完整的合成音节,一个合成音节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两个同音调的汉字组成的词组,形成一个和谐的组合音节,平仄相间读起来就有了抑扬顿挫极强的音韵美感,这样的诗句音韵,读来上口,便于诵读抒情。因为古人的诗都是用来咏唱的,都是会用于配乐曲的,所以,现在的一些人由于不了解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只知道套用,不知道这是音韵的规律,而是一味的强调符合格律,不知道中华文化是发展中来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就知道死搬教条,默守陈规,照搬照套古人的东西,不知道也不同意变格,这样就严重的影响了诗歌的发展。
您说的的对,很多真正的艺术家是提倡发展变化的,只有那些对诗词发展历史一知半解的人会才死搬教条的。
历代文学大师诗人,都是在这方面有所突破的,都是灵活运用格律的,包括李白、杜甫、苏轼等古人,和鲁迅、毛泽东等现代人的诗词都有变化,都不是百分之百的死搬教条的遵循格律,个别字词由于不能用其它字来代替,那就打破了格律的限制,稍微突破一下,这样不至于因律害意。这样的诗词才是真正的好诗词,如果仅仅是为了诗词而诗词,缺少了好的内容,那样的诗词又有何意义呢?
诗词是用来抒情的,内容与形式是和谐统一的,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拙以为,形式要是影响了内容,那就要服从于内容,这应该是文学艺术的本质要求。所以,我不赞成默守陈规,也不赞成那些死搬教条的人的做法。我赞同写诗是为现代人看和咏诵的提法。我们写的东西不是给古人读的,为什么有些人就一直强调只遵循古韵,遵循古格律呢?古为今用才是对的,旧瓶装新酒,酒是为了喝的,酒才是目的,瓶也不是不可以变形的,而酒一定要好喝才是硬道理。小的酒瓶装不下新酒,那就换个瓶来装嘛,瓶子的形状也是可以改的,现在市场上的酒瓶不是有千千万万种吗?主要还不是就为了装酒吗?改变了样子不也装的酒好不好喝吗?我们不能照搬照套古人的东西,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古人的东西,都上千年的东西了,历代都有了改变了,我们怎么还能只盯着千年前的东西不看发展之后的成果呢?
我之所以用平水韵,主要是考虑,写格律诗的一般也都是些学习过古汉语的,习惯于按古音韵来衡量格律诗,我这才以古韵标准来写诗,但绝不是为了古韵而为之,我看内容适合用啥韵,那就用啥韵,适合古音韵,那就按古音韵写,适合用现代新韵,那就按现代韵来写,不是非要用古韵生搬硬套,我是为了表达我的意境,我的想法,我的情感,我的观点,不是为了体现格律而格律。
前几天,我投稿了几组格律诗给某传媒平台,总编老师给投出去到格律诗编辑组,被那个收稿的编辑退回来几次,就是因为那个编辑只认符合唐宋诗词的固定几个标准格律,不认变格,不认拗救,不认诗词是可变化的,不认可非标准格律,对古已有之的变格也视而不见,闻而不闻,闭目塞耳,拒不承认,退回投稿让我一改再改,非要按他认为正确的的,非得按唐人最初制定的几个格律来掌握不可,也就是那几个基本格式来套用,对于被历代文艺家们所承认和遵循的变格体的诗词,一律不认可。我改了几次也不通过,我把道理给讲明白了人家也不听,还自以为是,我不能说他是无知,只能说他是个极端教条主义者。就不懂灵活运用,就这样的人来把持文艺平台,我们的古文化是永远不会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展的。继承是为了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嘛。
就如老师您说的一样,他把现代人写的东西,就当是唐宋人写的了,就当是给唐宋时代的人看的了,根本不是为来给现代人看,这不就是说我们写的诗词不是为现代服务的吗?所以,我百分之百的赞同洪老师您的观点,就事论事不对人,我想这肯定是很多写格律诗作者都遇到的问题,只是我在这里借您的这个话题说了出来罢了,不好意思了,说的太多了。最后祝您晚安!再次谢谢您对我的拙作关注和赐教,我希望这样的交流常在!遥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