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IPO | 罗普特业绩增速变化“偏航” 期间费用异常引出一连串疑问
记者 | 王宗耀
罗普特问题多多,不仅存在过度包装自己的“科技含量”,且公司的期间费用变化还极度异常,让人怀疑该公司的业绩真实性是否可靠。此外,在公司资金面并不乐观下,却有大额利息收入,这一情况同样是让人生疑的。
《红周刊》在此前刊发的《罗普特过度包装“科技含量” 巨额应收款项有四成存逾期风险》一文中,就罗普特存在的“科技含量”、流动性风险以及应收账款风险等问题进行过详细分析,实际上,如果观察该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化趋向,还能发现在这背后也有不小的疑点。
根据罗普特发布的招股书和其给上交所的问询函答复内容,《红周刊》记者整理出该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部分期间费用在报告期内的增长数据(详见表1),在2017年至2020年1~6月的整个报告期内,罗普特的收入和净利润表现均相当不错,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6亿元、3.64亿元、5.07亿元和1.16亿元,净利润3511万元、5439万元、1.02亿元和12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时,罗普特在营业收入增长86.26%的情况下,实现了净利润增长54.93%,而到了2019年时,其在营收增速放缓至39.21%的同时,净利润却意外地大幅增长了87.22%。很显然,这两年营业收入的增速和净利润增速变化情况是迥然有异的,如此情况令人奇怪。
净利润增长变化与营业收入不相同,除了受营业成本的影响外,与期间费用的变化也有着很大的关系,而详细分析罗普特的期间费用,不难发现其中有诸多的数据显得很异常。
销售费用不合理
招股书数据显示,罗普特在2019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增速也同比放缓,但在2020年上半年,在营收同比大幅增加285.65%的情况下,销售费用竟然大幅减少了10.85%。对此,罗普特在问询函答复中解释称:2020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有所下降,一方面系公司不断优化销售团队及人员所致;另一方面系疫情期间差旅、维保费用支出有所减少所致。
从优化销售团队解释来看,公司2018年的销售人员为114人,2019年减少至93人,人员数量下降明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其销售人员规模变化的真实性是有疑点的,因为从收入规模变化来看,2019年正是罗普特从单一的福建市场走向全国的重要年份,依据其披露的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看,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之所以能大幅增长39.21%,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拓展全国新增区域市场。
罗普特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表显示,其原先的华东地区收入实际上是有大幅下降的,新开拓的西北地区收入出现大幅增加,从上年的3035万元增加到1.02亿元;而增幅最高的是西南地区,2019年该地区收入从此前的3.03万元增加到1.44亿元,收入实现大幅增加;另外,华北地区的收入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之下,销售人员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显然是不言而喻的,可奇怪的是,公司一边在全国扩展业务空间,而另一边却在大幅裁员,如此反常表现似乎很难让人理解。
此外,从2018年开始,罗普顿的业务逐步向全国拓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当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了86.26%。在这种情况之下,其销售费用明细中的“投标费用”却从2017年的183.65万元大幅减少到了81.66万元,“办公费”也从76.12万元减少到67.09万元。这就非常奇怪,难道其向全国扩张业务的同时,当年招投标数量反而有大量减少不成?而其“办公费”又是如何实现减少的呢?这似乎也是不太符合逻辑的。
除了上述问题,即便从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来分析,罗普特披露的数据也是有些异常的。
在招股书中,罗普特选择了千方科技、易华录、浩云科技、汉邦高科、熙菱信息、中星技术六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来进行对比,从历年收入规模来看,相比上述几家公司,罗普特排在了“老末”,算是规模最小的公司,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其销售费用明细中的各个项目却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红周刊》记者根据罗普特答复函披露的信息整理的“销售费用明细占收入比例的行业对比情况”表(见表2)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里各个明细项目中,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维保费和其他几个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中,除了个别项目2017年的这一占比高于行业均值外,报告期内,其剩余年份的占比竟然均远远低于行业均值。实际上其销售费用明细中诸多项目的这一比值,相比大多数可比公司也都要低很多,这意味,罗普特花了很少的钱就办成了其他上市公司需要花更多钱才能办成的事。奇怪之处还在于,作为一家尚未上市的公司,相比同行业公司,其又不具有规模优势,那么他凭什么能让自己的销售费用比大多数行业内公司要低呢?这其中的逻辑是需要公司进一步解释的。
管理费用十分可疑
管理费用方面更加离奇。就拿2019年来说,罗普特当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39.21%,但正如表1所示,其管理费用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下滑了4.38%,这一现象非常奇怪。而对此,罗普特给出的解释是“公司已经形成了高效的管理体系和稳定的运营管理模式”,“公司2017年度为全国业务布局已经提前储备了管理团队,管理人员数量、总薪酬及相应的业务招待费、折旧摊销费用、办公费等并未随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然而这样的解释还是缺乏一定说服力的,因为就运营管理模式而言,难道其他上市公司管理人员都是幼儿园毕业的?而在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没有一家管理费用出现下降的情况下,唯独罗普特能凭借着管理能力在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将管理费用大幅降低了,这种情况真的很神奇!
进一步分析其管理团队情况,招股书披露,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罗普特管理人员数量分别为100人、106人、99人,其所谓“2017年度为全国业务布局已经提前储备了管理团队”的说法就很令人生疑,要知道2017年其业务还主要集中在福建省,而根据招股书介绍,随着其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业务区域布局快速扩张,其业务已扩展至福建、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新疆、广东、浙江、四川、黑龙江、湖北、江苏、陕西、山东、江西、甘肃、海南、广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也日趋复杂化。
从公司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也能看出,其2017年福建省收入占全部收入的97.04%,而2018年和2019年,其业务在其他地区大幅增长,尤其西南和西北地区,增速迅猛,这意味着罗普特在这些地方开展业务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比如各地区项目信息的获取、招标工作的开展,再比如其工程施工采取的是劳务外包模式,因此协调与监管也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等,如此状况之下,其管理人员数量不可能太少。而其在2017年尚没有太多业务的情况下,就招聘大量管理人员,这与其说是“储备”,还不如说是浪费,这不论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人才本身来说都不经济。因此,所谓的管理人员储备的说辞明显是缺乏可信度的,而这更像是其为了掩盖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增加过少的一个借口。
另外,根据公司披露的管理费用明细数据,其2019年业务招待费、折旧与摊销、办公费及其他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这显然也是违背常理的。要知道随着全国范围内业务的开展,作为一家此前在其他地域没有知名度的公司,必要的业务招待、咨询服务等都少不了要增加,而其2019年竟然不增反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便是在其他省内增加办事处,也需要大量的租赁费用和办公费用的增加,然而其2019年的相比2017年还不足36万元的租赁物业费的增加,也就够个别省份一套稍微大点的房子的房租,又如何能支撑得起在全国数十个地区增加办事处的费用需求?
从资产角度来看,其也并没有在其他地区购买房产的记录,也就是说其并没有在其他地方购置办公室,在差旅费增加不大的情况下,其公司人员也不可能是长期住在酒店办公。另外,其2019年的办公费用也是离奇的出现下降,其中的合理性同样令人生疑。
大额利息收入令人费解
除了上述问题,罗普特财务费用又是否正常呢?表1显示,其当年财务费用为-111.17万元,而财务费用之所以为负是因为当年的利息收入金额高达138.73万元,而利息费用只有83万元,所以其因为利息收入使得财务费用不但没有支出,反倒是有所收入。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同样是奇怪的。
根据罗普特披露的数据,报告期内,其账户上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638.88万元、1.17亿元、1.46亿元和1.26亿元,2018年其货币资金较2017年大幅增加了5063.58万元,那么这是不是其利息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呢?
首先看看罗普顿2018年有没有可能在账户上存在大量定期存款。按招股书披露的信息,罗普顿2018年开始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展业务,其当年的总成本高达3.11亿元,其2017年末账户上本身资金并不多,这意味着公司2018年存在大量资金需求。此外,正是从2018年开始,公司改变了回款制度,增加了大量的长期应收款,这意味着其部分项目需要长期且大量的垫资,如此情况下,资金面自然是宽裕不了了。
从经营“造血”的角度看,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亿元净流出,显然其经营活动并没有为其创造出大量现金。另外公司在招股书中也一再强调,其经营存在季度性,四季度为项目结算高峰期,这意味着理论上,公司年底资金量在全年中也是最多的,前三个季度资金不会有太多。
另外,对于其2018年货币资金的增加,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一方面,公司2018年赎回15000.00万元理财产品及取得银行短期借款6772.71万元合计新增货币资金21772.71万元;另一方面,经营活动导致货币资金净减少16628.29万元。”其一方面赎回理财产品,一方面又不惜成本,向银行大量短期借款,当年“造血”情况也不乐观,这意味着其当年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之下,其又怎么会将大笔资金做定期存款呢?
那么,其2018年高达138.73万元的利息到底需要多少存款才能实现?按照《红周刊》记者查询到的有关数据,2018年各大银行的存款活期年利率在0.3%~0.35%之间,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则在1.1%~1.5%之间。如果按照活期利率计算,则其需要全年在账户上保留3.96亿~4.62亿元的存款才能实现,显然,罗普顿不可能有这么多资金。
退一步讲,即使是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算,按照相关利率,其账户上也需要始终有0.92亿~1.26亿元的资金,且当年持续存4次三个月定期才能实现相关利息。然而,2018年其账户资金仅有1.17亿元,其中6772.71万元还是下半年才找银行借的短期借款,其账户上又怎么可能存在大额定期存款呢?如果说其没有未披露的资金拆出来实现高额利息收入的话,那么罗普特这138.73万元的利息到底从何而来就很值得怀疑了。如果没有这逾百万利息收入,其财务费用恐怕就要增加不少的支出了。
综上来看,罗普顿不论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还是财务费用均存在不小的疑点,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其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且背离了营业收入增长的趋势是很可疑的。
长期应收款之疑
除了期间费用中存在的重重疑点外,罗普顿招股书披露的长期应收款数据也存在令人难以理解的地方。
罗普顿在招股书中表示,其主营业务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具有重大融资性质的分阶段收款,相关应收款项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另一种是具有重大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相关应收款项在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
根据招股书(上会稿)披露数据,其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762.14万元、13267.08万元和18861.88万元。与此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则分别为404.16万元、4240.23万元和9943.42万元,因此从逻辑上来说,其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合计应该分别为2166.30万元,17507.31万元和28805.29万元,那么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按照其招股书中介绍“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龄结构和逾期情况”时提供的数据,其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分别为 2439.39万元、18874.43万元、31849.11万元。此外,在上述周期内其还对长期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12.20万元、96.92万元和255.31万元。从此处的长期应收款中剔除掉坏账准备后,其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2427.19万元、18777.50万元和31593.79万元,显然这一金额和上文提到的其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长期应收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金额并不相等,后者比前文提到的数据分别多出260.89万元、1270.19万元和2788.50万元。
那么,连续三年中,这多出的数百万至数千万元的长期应收款又从何而来的?对此,《红周刊》记者并未找到合理答案,因此这一疑点也需要公司做出进一步解释了。
(本文已刊发于12月5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