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案例】---疫苗刷遍朋友圈,诚信之路怎么走?
早上,办公室的同事都在说应该把疫苗事件的老板全家枪毙!
有钱人不在乎钱,在乎的是命---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一句话:
中国的一切市场决定因素都在于情绪!
细细一琢磨,自媒体凭什么干掉纸媒?
各种标题党
各种假新闻
各种惊悚忽悠
却把那些经过严谨训练的传统记者打趴了
似乎,真的只是因为他们都善于调动人们的情绪吧
那么,少扯有的没有,我们还是来看今天的案例吧:
故意造假的:
当事人于2017年11月30日委托大海市五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大桥海关驻保税区办事处申报出口矽钢片变压器8000个,其中型号为E38PC2的变压器数量5000个,型号为E38PC3的变压器数量为3000个,报关单编号:5791**********。
海关经查验发现,上述矽钢片变压器上带有“RU图形”标识。
“RU图形”商标权利人美国UL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根据权利人美国UL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提交的关于撤回部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我关于2017年12月15日解除了对上述5000个带有“RU图形”标识的型号为E38PC2的矽钢片变压器的行政扣留,并予以放行。
至此,海关共扣留3000个型号为E38PC3的变压器,货物价值人民币93641元。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矽钢片变压器上使用的“RU图形”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RU图形”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以上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当事人查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那么案情不复杂吧,很简单的造假
还被人抓了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关决定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1236元。
处罚了11236元
多乎哉不多也
造假成本低不低?只罚款这么点,会在乎么?
肯定不会!
我们把他们老板枪毙了吧?
能么?当然不能啦,开个玩笑,呵呵
技能失误的:
2017年12月26日,当事人大海市海兴报关代理有限公司受大海东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横稻海关申报出口石英晶体谐振器1124800个(详见报关单号:5795**********),申报总价528048美元。
2018年3月26日,经大海东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查发现申报出口的石英晶体谐振器1124800个,实际总价实为528048港币,且该票货物涉及出口退税。
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价值为人民币44.660716万元。
经查证,造成申报价格币制错误的原因是当事人大海市海兴报关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疏忽误将币制港币申报为美元。当事人大海市海兴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报关企业主动配合大海东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横稻海关申请修改报关单。
以上行为有查验记录、查问笔录、报关单证、企业情况说明、案值计核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等为证。
报错了币制
最简单的申报不实
报关界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且涉及出口退税
那么我们上面造假的如果出去了
退税么?
必须退税啊,有木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和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作违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整。
报关费一票200算高消费了吧?
真是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哪
有米有?
其实,这还是打折的
因为毕竟有个什么主动配合的梗在
减半处罚了!
不然要罚4.4万到22万多哦
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删单呢?
反正外汇现在核查问题也不大了
还能赚很多退税款有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造假划算还是诚信划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