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买卖中对于“普通”住房的判断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4〕6号
(一)“普通”住房的判定标准:(以下只要有一条不满足都视为非普通住宅)[1]
1.楼层: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面积≤140 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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