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史话九:从2位母亲的丧祭典礼中,看隐公为人的忠厚与循礼

上一回,咱们再一次来到了鲁国,讲了个关于鲁隐公给自己放假,去棠地“春游”的故事。然而,这个发生在隐公五年(即桓王二年)的“春游”看似普普通通,却因为其主要活动“观鱼”与国家发展、百姓民生都没有什么裨益,所以隐公被自己的王叔公子彄好一通数落。虽然最终隐公还是“任性”地去观鱼了,但也被史书记录了下来,成为他不遵礼制的一个记录,甚至还被冠上了“乱政”的帽子

可是,“棠地观鱼”真的就像《左传》所说的那样不堪,真的就是“乱政”了吗?在下上次便分析了,隐公去观鱼虽然会带来一些隐患,但还不至于到了乱政的地步。这无非就是鲁国的这些大臣们把“礼法”当成了控制国君的工具,来“欺负”姬息这位不太名正言顺且较为软弱的摄政国君罢了。事实上,隐公在位期间还是比较遵循礼法道义的,从几个邻国(包括宋、卫等国)多次发动不义之战,想邀请鲁国参与,而隐公并不允许的态度中就能看得出来。

在“观鱼处”遗址上建起的超化寺

另外,隐公除了不会去参与那些非正义的征伐,他在相关的国家大典中的表现也是不错的。特别是他对2位母亲的丧祭典礼的安排,把姬息为人善良忠厚、行事循礼的特点都体现了出来。因此,既然提到了这2位母亲的丧祭典礼,咱们不妨就展开来叙上一叙,算是给隐公正正名,替他摘掉上次因观鱼而戴上的“污名帽”。

那隐公的2位母亲指的都是谁呢?她们便是隐公的生母声子;以及他弟弟姬允的生母,惠公的续弦夫人仲子。并且,由于姬息、姬允两兄弟的关系比较特殊,导致这两位母亲的地位也相当特殊,所以她们离世后的相关仪式也需要特事特办。如何能办得既合乎礼法,又饱含人情味,成为了隐公将要面对的考验

咱们首先来看看姬息自己的生母声子,她是在隐公三年四月的时候离世的。别看声子是鲁隐公的亲生母亲,可是由于其身份卑微,仅为鲁惠公的媵妾,所以史书中从不把她称为“夫人”,仅仅尊称为“君氏”(《春秋》中对声子的称呼,还是看在隐公为摄政国君的面子上才如此尊称的)。再加上隐公本身也并非正式的国君,实际上只是位替弟弟暂时管理国家的相国,因此也无法给自己的生母正名。但是,毕竟此时的鲁隐公掌握着鲁国的朝政大权,如果他真想给声子办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恐怕也无可厚非。

《左传》中关于隐公生母离世的记载

可是,隐公就是这样一位严守礼仪之人,他不愿去违背祖宗留下的制度,只能委屈自己的生母了。于是,姬息在声子离世后,根本没举办什么像样的葬礼便安葬了母亲。还在下葬后,既没有发讣告给各方诸侯,也没有像正式的鲁夫人那样去祖庙哭祭,更没有将母亲的木主(即牌位)送进祖姑庙中(“祖姑庙”应为供奉历代鲁先公夫人的宗庙),可见隐公是有多循礼。除此之外还不算完,按规矩妾声子离世在史书的记载中既不能曰“薨”,又不能书“姓”,还不能记载下葬的仪式。所以,姬息完全照章办事,并没有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操纵史官更改对生母的记载,这才在史料中只留下了三个字“君氏卒”,也真是够简朴的了。

看完了隐公对待自己生母离世后的严苛安排,各位应该已经觉得他因观鱼戴上的那顶“污名帽”可以摘掉了吧。接下来,咱们继续巩固成果,去说说姬息对待第2位母亲仲子的后事安排,不仅要帮他彻底摘帽,还要给他挂上守礼标兵的“锦旗”。

那隐公是如何安排仲子的后事呢?按理说,仲子是名正言顺的惠公夫人,只要按照诸侯夫人的礼仪去操办即可了。但是,大家可别忘了,鲁惠公的元配夫人并不是仲子,而是先前早死的孟子。所以,有了孟子这位发妻在先,仲子的地位一直很尴尬。再加上她自己的儿子姬允又因年幼还没正式继位,使得她的地位被卡在中间、不上不下。正如《春秋大全》中摘引了杜预关于“诸侯无二嫡”的注释说的那样,仲子虽然是鲁惠公正式续弦的夫人,却不能用嫡夫人的礼节风光大葬,还不能将牌位放到祖庙中受到祭享,似乎比声子的后事还麻烦。

《春秋大全》中“诸侯无二嫡”的注释

那如此的麻烦事儿,隐公要如何处理呢?会不会也像他的生母声子一样,只做好安葬工作就好了呢?这当然也不太行,怎么说仲子与声子的身份是不一样的。仲子这位母亲可是在史书中能够留下姓氏、能够称为“夫人”、能够用“薨”字表示离世的人。再加上她的儿子姬允早晚会继承爵位,姬息作为兄长多少也得表示表示。

于是,隐公的解决办法就是:仲子虽不能风光大葬,那也得把葬礼办得有模有样。虽然史书中也不能记下仲子的葬礼,那不让记就不记了,反正“夫人子氏薨”这些字已经比姬息自己的母亲声子要高规格了。再有仲子的牌位不是不能进入祖庙受到后人祭享嘛,隐公干脆替弟弟给仲子专门造了一座用来祭祀的宫室(史书称为“仲子之宫”),方便姬允继位后祭享母亲。各位看看,隐公的处理方法是不是又守礼,又有人情味,还把他忠厚、善良的一面体现了出来。

鲁隐公为仲子夫人建祭享用的宫室

不过大家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当然是没有了。仲子之宫虽说是隐公替弟弟建造的一座祭祀他母亲的宫室,但不可能宫室建成后便一直留到姬允继位才启用。毕竟从礼制上来讲,仲子也是姬息的母亲祭享用的宫室既然已经建成了(《春秋》记载,“仲子之宫”于隐公五年九月建成,即仲子离世后的第三年),隐公也是需要举行相应的典礼的。只是,这要举办祭祀大典了,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

这随之而来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呢?原来,仲子的祭祀恐怕是鲁国建国以后第一次给续弦夫人操办祭享礼,此前没有类似的情况可做参考。再加上鲁国与其他诸侯国还有所不同,由于周公姬旦曾为周朝的建立和稳定立下过大功,所以,据戴德所著《礼记·祭统篇》记载:

“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国也”

献舞舞者手中所执籥羽

也就是说,鲁国受到成王、康王的厚赏,可以在内祭时采用“八佾”之礼而献舞《大夏》。而所谓的“八佾”乃是:八行八列共64位舞者,他们右手执野鸡尾羽做成的舞具,左手执类似箫一般的乐器,跳的一种典礼舞蹈,这天子才能使用的规格。诸侯往下分别是:诸侯六行六列共36人,大夫四行四列共16人,两行两列共4人。

正因如此,鲁国祭祀时一直用的是高规格的献礼舞,而仲子既不是鲁侯,又不是嫡夫人,再用如此重礼进行祭享显然不妥,这才让隐公不得不去思考一下该如何解决。于是,隐公特意找来大臣众仲,询问他该如何设定“献羽”的人数(“八佾”即可称为“八羽”,“六佾”即“六羽”)。经过众仲的一番解释,隐公了解到诸侯一档是可以采用“献六羽”的标准的,便在“仲子之宫”落成时,给仲子夫人以此规格举行祭享大典。这便是《春秋》所记的“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考”在这里不是考证的意思,而是落成的意思,大家需要注意)。

古代祭祀典礼中的一种舞蹈——八佾舞

这便是鲁隐公对于2位母亲丧祭典礼安排的故事。姬息能够严守礼法,对自己的生母声子丧葬礼采取了最严苛的方式;又在礼法限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替弟弟姬允把仲子夫人的祭享办得有模有样,真可谓是用心良苦了。大家此时了解了隐公是这样一位善良、忠厚,又恪守礼法的摄政鲁侯后,他那稍稍“任性”而去观鱼的小错误,应该可以被原谅了吧。

【关键词云图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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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隐公祀母、生母声子、薄葬无讣告、弟母仲子、礼葬、建仲子之宫、循礼祭享、献六羽、隐公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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