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子,继承后用来自己住,不去办理过户可以吗?
父母留下的房子其实是遗产,在子女继承后想怎么住都行,不去办理过户当然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考虑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减少争议,建议还是进行过户,让房子不仅在实际占有上属于你,在法律上也完全属于你,因为只有在房屋登记部门登记在你名下的房屋,才是法律上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屋。
01
父母留下的房子被继承后就成了子女的财产,但不过户所有权不完整
房子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它的产权归属问题,往往是以产权登记作为认定依据的。但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父母留下的房子从继承开始,继承人已经取得了物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仍然登记在父母名下,名义上还是父母的房产,但实际上因继承的发生可能性已经属于子女,那么为什么还要过户呢?
其实,在法律上物权的所有权通常分为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继承父母的房子后去占有、收益和使用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要进行买卖、抵押贷款时,就会在处分时存在一定的障碍。
根据《物权法》,依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在处分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房屋登记机关往往不会为没有完整所有权的房屋进行变更处理,因为继承后没有完成过户,就不能再次进行交易。
02
继承房屋过户是减少麻烦的最好方式
直系亲属继承房屋后过户,手续并不太麻烦,但是一直使用却拖着不过户,那么可能会产生许多问题。父母去世后,必然会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当然也包括他们向前债务的处理问题,如果因为遗嘱丢失,那么有其他人来争夺遗产,必然会产生纠纷。
如果是没有遗嘱继承,而是法定继承,那么往往需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比如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其他人放弃继承,你的父母过世,那么最简单的就是他们的父母和其他子女放弃继承,那么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在世还好说,如果不在世还可能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时间越久,这些证明是不是越难开具。
同理,如果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在世时没有办理完继承,那么他们不在世后,他们的继承人会不会主张对你父母房屋作为你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应得的遗产份额,是不是又卷入了新的遗产纠纷之中,所以,继承房屋后,过户是减少麻烦最好的方式。
03
过户其实就是登记
我们通常说过户,其实就是将新房屋主人的名字登记在房屋登记部门,为什么这种登记如此重要?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要实现物权,往往需要进行公示,这与动产不同,谁拿在手里往往会认为就是谁的,而房屋是以登记来对外公示,告诉别人这个房屋是我的,你看登记的名字都是我的,从而产生绝对的排他权利。
如果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就是没有完成公示,别人不知道,法律也不认可子女继承房屋后的物权绝对性,很容易就会引起其他的麻烦和纠纷。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需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虽然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是并不能让子女享有完整的物权,所以最好进行过户处理,以防万一。
虽然继承人去不去办理登记不会影响到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及使用,法律也没有强制继承人必须去办理登记的规定,但是在实际处分中去会有其他问题,和其他继承人发生纠纷影响日后的过户行为,还会因父母生前的债务问题而被别人采取保全措施。
结语
其实,许多人不选择过户,往往是考虑交遗产税的问题,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因为过继承房屋不过户子女并不能从被继承人名下直接过户给其他的买房者。
只要继承父母房屋后,要处分的时候,税就逃不过去,因为只有先办理更名手续才可以继续转让,如果将房屋给了自己的下一代,他们想要处分同样会面临这个问题,如果用来代代相传或许没这个问题,但房屋的使用年限到了,要重新拆迁,重新翻建,产权归属同样会引起新的麻烦。
所以,能早过户最好早做准备,避免后面更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