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乱象:国内特供?为什么出口的拖拉机上鲜有大马拉小车机型

到底什么是“大马拉小车”机型呢?一般而言,“大马拉小车”机型是指发动机功率与底盘设计严重不匹配,发动机功率大大超过底盘所能承受极限的产品。那么有没有具体的标准来确认呢?有没有标准说多大的底盘配多大马力的发动机算合格或者算不合格呢?查遍标准还真没有强制规定,只有在设计手册中有结构比质量的推荐指标,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结构比质量推荐54--75kg/kW,即质量功率比39.7--55.2公斤/马力,如以2004拖拉机为例,按推荐标准,最小使用质量应在7941--11029kg;如果是2204拖拉机为例,按推荐标准,最小使用质量应在8735--12132kg。而市场上的国产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则多在5000多公斤,如有6000多公斤的自重则已算是良心拖拉机了,如与标准中推荐的结构比质量相比则相去甚远,如按黑龙江省公布的K值(公斤/马力)不得低于28计算,则2004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不得低于5600Kg,2204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不得低于6160Kg。

比如今年最畅销的5款2004拖拉机,东方红LX2004-E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5500Kg,K值为27.5;雷沃M2004-Q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5600Kg,K值为28;东风DF2004-5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6110Kg,K值为30.55;常发CFH2004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5330Kg,K值为26.65;悍沃2004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5660Kg,K值为28.3;

为什么要要求拖拉机的最小使用质量要达到一定的要求?质量功率比要要求不得低于28呢?

主要是为了保证、提高拖拉机的底盘强度与牵引力,在国产拖拉机当前的材料及加工工艺条件下,要想保证足够的底盘强度就必须依靠足够的重量堆砌。国外拖拉机的材料、加工工艺、装配工艺都比我们先进的多,尚且都还要保证足够的K值,来保证拖拉机的足够的底盘强度与牵引力,何况我们国产的拖拉机呢?所以,建议享受补贴的拖拉机的K值应进一步加大,通过K值的提高来保证拖拉机有足够的底盘强度与牵引力,来遏制拖拉机“大马拉小车”现象的愈演愈烈。

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大马拉小车”机型不好,都还抢着生产“大马拉小车”机型呢?其实,“大马拉小车”的真正实质是变相涨价,获取更大的利益。“大马拉小车”机型虽然看起来使得大马力拖拉机挺便宜,价格功率比(元/马力)也比较低,但由于其功率大幅提升,造成实际总价大幅提升,同时由于其底盘未变,只是把发动机马力提高了,成本增加的并不多,所以生产厂家、经销商在“大马拉小车”机型上大获其利,同时用户也认为自己赚了,花了不多的钱反而买了一台更大马力的拖拉机。这便是“大马拉小车”机型大家趋之若鹜、抢着生产销售的真正推动力,但这实际上却是一种变相的涨价,吃亏的还是用户。

希望国产拖拉机能像进口拖拉机一样、象出口拖拉机一样,不再有“大马拉小车”机型,希望国产拖拉机越做越好,故障率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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