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家电渠道商的二选一很可恶

不夸张地说,强势家电渠道零售商们,利用自身在市场上已经形成的强有力支配地位或者主导地位,强迫上游的家电品牌商们采取“二选一”的经营决择,本质上就是一种赤裸裸的经营性垄断。一旦上游供应商们不从,不是变相进行高额的商业剥削,就是隐蔽的品牌封杀和雪藏,非常可恶,必须打击。

文剑||撰稿

强势家电零售渠道商的“二选一”行为,对于家电行业来说,早就不是什么新闻和事件。不过,2020年底国家突然出重手整治电商零售巨头的“二选一”行为,而且采取了颇为少见的“剑指龙头”的打击策略,又能否真正根治或缓解这一经营恶习?又能否为经营压力巨大的家电企业们释放喘息的空间?

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展开调查一事,再次引发了家电行业的热议。因为,对于行业的所有主流家电企业来说,都有过类似的遭遇。从20年前的连锁大卖场主导零售渠道变革的时代,再到如今电商巨头主导的新零售时代,很多家电企业都遭遇过强势零售商“二选一”的痛苦折磨和经验,一直未能彻底根治并消失。

对于一个全面开放的家电市场经济来说,由下游的家电零售商们所发明并掀起的“二选一”市场经营策略和商业行为,就是一场精致的利己主义变革。本质上,就是利用零售商在流通环节的地位和话语权,迫使上游的品牌商们必须要选择“站队”经营,而不能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和市场经营需要同时选择多个零售商来经销和零售。

对于家电产业来说,由强势的家电零售商们所采取的“二选一”经营策略,本质上就是一股商业的畸形和怪胎,更是一股可恶的经营坏势力:

首先,其打破了市场公开、公平经营的秩序,利用自身的商业地位,粗暴地要求家电品牌商们“二选一”,让很多家电企业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之中;其次,其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权,让很多消费者无法在不同的渠道进行公开比较性选购,很容易遭遇一些加价甚至不合理售价等情况;再者,这还伤害了整个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让家电企业和家电用户陷入了不平等、不对等的对话关系之中,更会产生新的市场经营性“垄断”,让同行无法经营更多的家电品牌,赢得更多的用户。

从当年国美与苏宁争夺家电连锁大卖场话语权,到如今阿里与京东争夺线上电商主动权,强势的家电零售商们都会阶段性地迫使上游的家电品牌商们必须“二选一”。这一策略的出发点,不是为了用户的利益,也不是为了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只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渠道商在市场和用户面前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家电零售商们为了自身利益的“垄断性经营”。

从过去到现在,层出不穷的家电零售商们,一旦在下游零售市场上出现一定的规模和话语权,说白了就是那些“做大了”的家电零售商们,似乎忘记了发展的初心,更无视商业规则的边界和底线,很快就会想到对上游家电品牌们采取“剥削式”、“压迫式”的经营策略,逼着家电品牌商只能将有限的资源多给自己,少给或者不给同行。这看上去是商业竞争的一部分,却是以侵害家电品牌商和用户的利益为代价和前提。

近20年以来,强势家电零售商的“二选一”经营策略,虽然时有发生,却难看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打击,导致这一不正当经营策略的气焰更加嚣张。一方面,国家打击家电零售商们的“二选一”经营行为,相关证据难以有效、精准地收集,面临着很大的执行难度;另一方面,家电厂商围绕“二选一”还存在着阶段性的博弈,但最终都是从矛盾激烈、利益博弈,还是走向合作共赢,所以家电企业不愿意对零售商们撕破脸,将矛盾公开化。

那么随着此次国家公开宣布对阿里的“二选一”这一涉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调查,家电圈相信,这肯定会对一些头部家电零售商的经营行为给予规范化的引导和健康化的约束,并且能震慑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但是,最终能否彻底根治家电零售市场上存在多年的“二选一”行为,还需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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