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血栓栓塞防治的推荐如下

静脉血栓栓塞防治的推荐如下:

1、合并深静脉血栓的肿瘤患者应接受3~6个月以上的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治疗;

2、合并肺栓塞的患者应接受6~12 个月以上的治疗;

3、对于肿瘤进展或有持续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考虑长期抗凝;

4、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是抗凝治疗的首选单药治疗方案之一,从急性期即可开始使用;

5、在导管相关血栓治疗过程中,导管移除不是必须的。

对于已发生静脉血栓栓塞的肿瘤患者,如何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的复发呢?

1、可使用低分子肝素、普通肝素、磺达肝癸钠或利伐沙班进行起始抗凝。对于起始肠外抗凝治疗的肿瘤患者而言,在没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下,在静脉血栓栓塞诊断的前5~10天使用低分子肝素优于普通肝素。

2、长期抗凝治疗方面,优选低分子肝素、利伐沙班或艾多沙班至少6个月,因为其疗效优于维生素K拮抗剂。在无法使用低分子肝素和直接口服抗凝药的情况下,可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抗凝。直接口服抗凝药增加大出血发生风险,尤其是在胃肠道和潜在泌尿生殖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中。在其他具有高粘膜出血风险的情况下,也需要谨慎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药。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药之前应检查药物相互作用。

3、活动性肿瘤患者,如患有转移性疾病或接受化疗的患者,应使用低分子肝素、直接口服抗凝药或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6个月以上的抗凝治疗。超过6个月的抗凝治疗需进行间歇性评估,以确保持续有利的风险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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