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法写到“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李白有诗曰“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大意是出水的芙蓉花,质朴纯洁,毫无雕琢之感。本是赞美韦太守的文章自然清新,实是喻指文学作品要有自然,不要过于装饰,这是李白提出“天然”的艺术主张。历史上对文学艺术提倡天然的不乏其人,唐宋八大家之韩愈在其《送高闲上人序》中以张旭为例,讲他是如何以真情抒发而得天然之致的。文学艺术唐宋不分家,欧阳修也讲求基于天然的真性情作书。宋代黄庭坚也厌恶那些刻意雕琢的作品,批评他们:
“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说“书要拙多于巧”。“巧”是什么?“拙”又是什么?黄庭坚所指的“巧”,就是刻意安排,所称的“拙”是天真质朴,一任自然。为什么书会出现“百种点缀”?他认为这是由于这些人“有心与能者争衡后世”,心中有了狭隘的名利得失的干扰,就不可能发挥灵性、顺其自然有得天然、品位高、气味正的艺术了。这大概是对书法艺术的最高追求。宋代书法代表人物苏轼最是提倡自然书写,写心、写精神的天然主张。
由此看,书法之所以讲求“天然”,不是一种技巧、方法,而是一种必须把握的书法艺术创作精神,讲求的并不是某种风格面目,而是作为艺术创造必须把握的基本原理。
世上凡有文字的民族,都有书写,书写都有技能的生熟、高下和所成形态的美丑,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在所成书写形式上论“天然”与否。讲求书写效果的天然,以人的精神修养、心态控制技能运用、进行书法创造,讲求所成形象有若天然生成的效果,是唯汉字书法艺术讲求的一个重要美学思想,然而书法不是绘画,只能据文字的笔画结构作抽象的形象创造,而不是也不能据现实之象作描画,怎么可能产生若“天然”的要求?这种若“天然”是根据什么提出的呢?
《开通褒斜道摩崖刻石》拓本
“天然”与其它溢美之词一样也是书法艺术审美概念,是书法艺术美的一种效果。书法是文字的书写,它从保存信息的抽象文字符号发展成为艺术,通过书写创造出有血有肉有生命意味的形象,而且这种形象创造竟能有若天然生成的效果,人们以这种效果为美,称之曰“天然美”。最早提出书法“天然”美的是南齐王僧虔,他在《论书》一文说:
中宋文帝书,自谓不减王子敬。时议者云:“天然胜羊欣,工夫不及欣。”
之后南梁人庾肩吾所著《书品》再一次以“天然”来评书法史上三位顶级书家,张芝、锺繇和王羲之。
张工夫第一,天然次之,衣帛先书,称为“草圣”。锺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妙尽许昌之碑,穷极邺下之牍。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锺,工夫过之,貴越群品,古今莫二。
魏晋时期是文化多元,艺术自由开放的时代,书法艺术受到影响,又加之书法字体创变历史已经结束,楷书、行、草书已成为通行的字体,自然书写成为天然美的一种。唐孙过庭讲书法“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欧阳修讲“有以乐其心”、“有以寓其意”,黄庭坚讲“不计较人之品藻讥弹”,等等,不都是讲无意做作,一任天然么?明末清初,傅山大讲“四宁”、“四毋”,系统地提出了他的书法美学主张,其核心既不是要刻意寻“丑”,也不是尽心寻“拙”,既不是故求“支离也不是反对“安排”,而仅仅是为了无刻意做作的“得天倪”。这里“天倪”就是强调“天然”。
颜真卿《祭侄文稿》局部
为什么书法能反映出天然美呢?
一是汉字特有的形体结构的形象性,通过书写更形成一种诱发人们产生联想的形象。
二是书者的情性修养、创作心态等会使所书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
三是民族特有的文化精神、哲学美学意识在书法艺术创作中的渗透。
首先汉字造字,就充分运用自然生命形体构成规律,经过书写运动而成的点画结构,有一种与现实诸象不是而似、似而不是的意味。才有了形容书法“若坐若行、若飞若动……”的种种联想,从而引发书者力求使之获得生命意味的追求。书法书迹承载着书者心理轨迹、情性修养乃至道义品质,并要求书者以一次性顺时而下进行,不得修饰,时光不会倒流,一次性顺时而下的书写,也是顺应自然。所以为了让书法取得真正的审美效果,就得讲求天然,就得练出真工夫,取得真修养,让书者的心灵无拘无束地表露。
傅山《丹枫阁记》局部
天然的境界,实际就是充分体现了客观规律的境界。人类的一切创造,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如果只有主观愿望而无客观规律充分地把握运用,是不可能实现的。当书法形象出现了俨如天然生成的效果,说明人充分地掌握了客观规律,能作出有利于族类生存发展的创造,就会引发人的美感,书法具有被人赞为“天然美”的效果。
李白《上阳台帖》
实际上,不是自然规律本身有什么美,而是艺术家以其才能、功力巧妙地运用了自然规律,发挥了人的创造才能产生的美。书法的天然美,实际是指人因为自然规律的运用达到了若天然的效果。书中的笔画结构,是书者技能功力的具体表现。作为艺术,却要求这种表现有如出天然的效果。一切创造都是人的创造,都是人遵循了自然规律的创造。人们把很好地运用自然规律所作的创造、所产生的效果称“天然”,赞美它,实际上还是在赞能使自然规律很好运用的“人”,是人才有书写效果的“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