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小心,以规避限购政策为目的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2024-06-21 11:15:40 常女士看上一个新楼盘,拟再购置一套商品房,但受限购政策影响,故想由自己出资,以弟弟小常的名义购置房产,由弟弟代为持有。因不清楚当中的法律风险,遂预约郑素洁团队律师面谈咨询。郑律师把给常女士分析的部分内容分享出来,希望对同样有借名买房想法的朋友有所帮助。何为“借名买房”常女士的想法在法律上称为“借名买房”或“房屋代持”。所谓“借名买房”,一般是指不符合购房政策或不愿意出面的购房者(实际出资人),借符合购房条件者(名义产权人)的名义,由自己出资购房,在房地产权簿上登记名义产权人的行为。风险之一:因出名人原因房产被执行借名买房存在诸多风险,如房屋因出名人被强制执行的而予以查封甚至拍卖的风险。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2012年12月20日,徐某欣与曾某外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案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均属于徐某欣;徐某欣以曾某外名义签订案涉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文件,交房时案涉房屋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登记在曾某外名下;曾某外仅代替徐某欣持有房产,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未经徐某欣书面同意,曾某外不得单方处分房产。买方即“经办人”处、协议每页右下角及尾页乙方(代持人)处签名均为“曾某外”。协议签订之后,徐某欣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占有使用该房屋并支付期间相关的费用,且与该房屋相关的证件均在徐某欣控制下。房产证登记在了曾某外名下。另外,曾某外等人为甲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上述个人对2910万元借款承担最高本金限额为291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后经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返还乙公司借款本金23279999.43元及利息,曾某外等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并查封登记在曾某外名下的案涉房屋。徐某欣向一审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徐某欣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判决结果都认定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但再审中进行了修正,借名人与出名人为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借名人依据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对该房屋的执行。徐某欣是不幸的,但同时他又是非常幸运的,因为他此后取得了购房资格,通过消除限购政策障碍补正了合同效力,并通过生效判决的执行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此系在法院再审后出现的新事实,已从根本上改变了房屋的权属关系,申请执行人在对出名人的执行程序中主张继续执行已经属于借名人的房屋,所以,徐某欣的权益最终得到了保护。同时,郑律师也告诉常女士,在借名买房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存在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借名人可以依据实质上的代持关系要求出名人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但此项权利系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在经法定变更登记程序完成变更登记前,借名人尚不能依据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未经公示程序即直接被确认为房屋的物权人。借名买房的其他风险除了房产有上述被执行的风险外,还有以下风险:1、所有权人确权不能风险;2、房产借名买房协议效力不被认定风险;3、房产出名人擅自处分房产风险;4、房产出名人离婚风险;5、房产出名人去世风险。限于篇幅,后面的五个风险写的简单不代表实际风险小,都需要格外注意。现如今在许多城市,高净值人士投资房地产市场,限购成了一个无法绕开的障碍,很多人都认为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借名买房,借名买房存在很多不可控的风险,在明确知晓前述风险后仍不得不为之的情况下,选择可靠的出名人、签署完善的借名买房协议、保留相应的支付凭证、构建坚实的证据堡垒等风险控制措施对借名方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做好充分的风险控制才能更好地保障房产实际持有人的权益。 ---The End---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盈科家事调解中心执行主任、幸福加遗嘱北京规划中心负责人郑素洁律师和安立刚律师牵头组建安和律师团队。安和律师团队多年专注从事家事、家族法律事务,是北京少有的只承办家事、家族业务的团队之一。近10年来,团队律师成功代理继承、离婚案件、家事专项法律服务及私人法律顾问服务业务数百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律师一直“想委托人所想、急委托人所急”,本着至真至诚的服务理念换位思考,站在委托人的角度结合专业的办案智慧和法律工具,从多个法律分析方案中选择成本最小,又最大限度实现委托人诉求的方案! 赞 (0) 相关推荐 子女可以把房产赠与给父母吗?还需要缴税吗? " 导语 这个问题本身不难,难的是与常遇见的问题不同.我们常常遇到的是父母赠与给子女,但是子女赠与给父母的情况不多,所以才觉得好像哪里不对.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可以把房产赠与给父母吗? ... 2021年上海房产新政(离婚三年限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法律分析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 个人专著:<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 代持买房的解析 这篇文章我从代持房产入手,给大家讲讲具体操作,相信对你肯定有很大的帮助. 至于敢不敢,做不做每个人情况不一样. 由于限购的存在,很多购房者无法以自己的名义买房,所以需要去找一个代持人以它的资格买房. ... 案例 | 家事案件中借名买房的常见情形及法律风险 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一方(借名人)经他方(出名人)同意,以他方名义买房并登记,且房屋归属于借名人一方的行为.在借名买房关系中,房屋所有权名义上为出名人所有,但财产的使用.收益.处分均由借名人自行为之,在 ... 最高法判例:为规避限购政策,订立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为规避限购政策,借名买房与他人签订的房产代持协议效力如何呢?司法实践中法院的观点发生了几次变化. 从一开始有法院判例认为,借名买房合同因为规避了国家房屋限购政策,应属无效,到后来主流观点又认为,当事人 ... 海南: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的营商环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g ... 每日昱言|海南: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行 直击地产圈最新动态,点评行业内重要资讯 #海南: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行为# 3月8日,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据 ... 最高院:“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专注于民商事以及证券索赔领域,发布实用价值的干货! 点击阅读➤买过这160只股票亏了可索赔(2021年8月17日更新) 点击阅读➤中兵红箭(000519)股民索赔,还剩最后1个月! 点击阅读➤中安消( ... 最高法首案:限购政策下“借名买房”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引言 为应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多年来持续升温,国家及多地政府颁布了房屋限购政策以调控房价.受可观的投资回报驱动,有些人利用各种方式规避限购政策,"借名买房"就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认定为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签...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认定为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签订的<房产代持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如果司法不对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加以限制,则无异于纵容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将会导致投机性购房快速增长.放任不诚 ... 原创 | 购房人违反限购政策购房,其对于该房屋的权利不足以对抗申请执行人的金钱债权,其行为属于自甘风... 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支付购房款的时间均在当地房屋限购政策发布之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购房行为不符合当地有关限购政策,却自甘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风险而坚持购房.故购房人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 为规避限购限贷政策假结婚,误入渣男圈套,悔不当初 二狗和翠花是生活在深圳的一对夫妻,在深圳有着一套六十多平米的房子. 某天,二狗突然对翠花说,打算再买一套房,但是第二套房有太多的不利政策,贷款也不能贷多少,问翠花是否愿意假离婚,离婚后以翠花的名义再购 ... 【大事】限购政策“松绑”!国六灰头土脸! 进入2019年,我国汽车工业发生了一系列的巨大变化.首先国六政策的出台,其他的不说,光是从7月份部分城市强制开始执行"低于国六级别的燃油新车将无法获得本地车牌"开始,就已经在全国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