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黄三杨庄发掘多处西汉庭院民居
发布时间:2006-01-18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 作者:刘海旺 朱汝生 点击率:849
三杨庄汉代遗址位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北,东北距内黄县城约30公里,东距濮阳市区约20公里,西与二帝(五帝中的颛顼、帝喾)陵紧邻。因当地实施硝河疏浚工程,于2003年6月下旬先后在三杨庄村北的一段约1500米的开挖河道范围内(距现地表深5米左右)发现了4处汉代瓦顶建筑遗存。在河南省文物局的组织下,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3年7—12月对其中的西部2处遗存进行了部分(位于已开挖的河道内部分)初步清理。清理后确认,这些遗存均为汉代庭院建筑遗址,因黄河的一次大规模洪水泛滥而被整体淹没。去年初,为就地保护已清理的2处庭院建筑遗存,当地水利部门在原开挖渠道南约50米开挖新的渠道,在新挖的渠道内又发现了一处明显的瓦顶建筑遗存及部分汉代墓葬。去年3—12月,河南省文物部门又对新发现的该处汉代庭院遗存进行了发掘清理,同时,对以前的第二处庭院遗存的尚未清理区域进行了补充清理。2次清理面积总计约9000平方米,获得了丰富而重要的考古成果。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迄今只是对这4处庭院遗存的坍塌原貌进行了平面揭露,尚未作单体或局部解剖工作。现把初步的考古发掘等情况简单概要如下:第一处庭院建筑遗存(按发掘时间先后排序)位于三杨庄村北约500米。本区域目前勘探面积为3600平方米。在钻探范围内,南、北部均发现有较大面积的夯土遗存,南部发现有古道路遗迹,宽约4米左右。这些遗迹均位于同一地层深度(距现地表深5米左右)。在本区域内,对已暴露于河道内的庭院遗存部分进行了初步发掘清理,清理面积400余平方米。在本次发掘的范围内,清理出的庭院建筑遗迹有庭院围墙,正房的瓦屋顶、墙体砖基础、坍塌的夯土墙、未使用的板瓦和筒瓦、建筑废弃物堆积、拌泥池、灶、灰坑等。出土有一些轮盘、盆、瓮等陶器。该庭院的其他部分目前仍未揭露。从已清理部分的情况看,应当为整座庭院(应为二进庭院)的第二进院落的一部分,其中有一部分尚未使用的板瓦、筒瓦仍被整齐地叠摞在第二进院落的天井内。结合主房东北侧有一堆筒板瓦碎块(为建筑废弃物),西南侧有一小的拌泥池,故推测,主房正在维修过程中洪水来临,维修工作没能完成。由于洪水过后这里成了黄河河道的一部分,所以维修时的原状得以保存下来。第二处庭院遗存位于三杨庄村西北,东距第一处庭院遗存约500米,西北距二帝陵也大约为500米。该处庭院遗址揭露较为完整,遗址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庭院的平面布局从南向北依次为:第一进院南墙及南大门、东厢房、西门房,第二进院南墙、南门、西厢房、正房等。南大门外偏东南约5米处还有一眼水井及通往水井的用碎瓦铺设的便道,水井壁系小砖(与房基用砖相同)圈砌,井口周围用同样的砖铺砌成近方形的低井台;水井的周围还分布有较多的水槽、盆、瓮等陶器(有的可能因残破而废弃),石磨等石器;水井西侧约5米处,有一处特殊的编织遗存,遗迹四角为3块砖摞成的4个分布呈长方形的砖垛,砖垛内堆积有较多的长宽为10×5厘米的砖块,砖块的中部刻有可以缠线(或细绳)的凹槽,故此,推测该处可能为编制竹席或草席类物品的遗迹。庭院西北角有一带瓦顶的厕所。在庭院的西侧,还清理出一座形状规范的圆形水池。在该庭院遗址内及南大门外、水池内,清理出5个大石臼、2个小石臼、石磨、石磙等石器,陶水槽、碗、甑、盆、罐、豆、瓮、轮盘等陶器,铁犁、釜、刀等铁器;主房瓦顶东侧表层还初步清理出带有“益寿万岁”字样瓦当的筒瓦数件;二进院内西部地面初步清出3枚“货泉”铜钱。第三处庭院建筑遗存位于三杨庄村北,东北距第一处庭院遗存近100米。该庭院建筑遗存揭露得也较为完整,面积大致为30×30平方米,庭院的平面布局从南向北依次为:第一进院南墙及南大门、南厢房,第二进院墙、正房等,庭院东西两侧有墙。庭院东西墙外分别有一条宽窄、长度大致相同的水沟,西侧水沟分为南北两段。南门外西侧有水井一眼,井壁的用砖及砌法与第二处庭院的水井相同,只是没有砖铺的井台。庭院后有一小的建筑遗存,目前推测可能为厕所。正房后还发现有2排树木残存遗迹,从清理出的残存的树叶痕迹初步判断,多为桑树,也有榆树。南厢房版筑夯土南墙(也为整个庭院的南墙,已经倒塌)的块状大小清晰可辨。特别是在该庭院的东西两侧水沟外和后面(北侧)清理出有排列整齐的十分明晰的高低相间的田垄遗迹,田垄的走向有东西向的,但多为南北向,田垄的宽度大致在50厘米左右。有迹象表明,在南门外不大的活动场地南侧,也为农田,且有一条不宽的南北向与外界相通的道路。在庭院内外的地面上散落有石碓、小石臼、陶瓮、陶盆等遗物,同时还发现有半枚“货泉”铜钱。第四处庭院建筑遗存位于第三处庭院遗存东25米,大致东西并列,尚未完整清理与揭露。平面布局接近第三处庭院遗存,只是西侧未有边沟,代之的是一行南北向的树木;院后有一附属遗迹,与第三处庭院遗存类似,可能为厕所。厕所后也种植有树木,并有一方形坑。第三与第四处庭院之间没有发现明显的相通道路,也为有田垄的农田,田地内发现有车辙痕迹及牛蹄痕迹,田垄高低相比不如第三处庭院西侧和北侧的清晰。另外,在第一处庭院遗存与第二处庭院遗址之间的原开挖渠道内,还发现有2处汉代建筑遗存。在第一处庭院遗存东约1000米的渠道内另外发现有一处建筑遗存。经过上半年在遗址区域内沿现在的田间土路所进行的考古钻探,发现有若干条汉代道路和遗迹。从目前已经得到清理的4组庭院的情况看,它们均为坐北朝南,方向一致(南偏西约10°),显系统一规定所致;均为二进院布局,南门外为小范围的经常活动场地,且各有自己的水井;庭院之间互不相连,四周由农田相隔;所有房屋顶部均使用筒板瓦,主房屋顶更是全部用筒板扣合,由于房屋系洪水浸泡而坍塌(非冲毁),故所有瓦顶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板瓦与筒瓦扣合时的原状。综合现在已经清理的情况初步判断,这是一处属西汉晚期的较大规模的聚落遗址。其是否为一处汉代的村落或城镇,大的布局如何等情况,尚有待于进一步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才能确定。因这里地处当时的黄河附近,该遗址因黄河的某一次(结合《汉书》有关记载,推测为新莽时期)大规模洪水泛滥而被淤沙淹没深埋,而且,洪水过后这里又成了后来河道的一部分,因而,整个聚落遗址内的各类遗迹现象,包括庭院的布局、道路、耕作中的农田及各类建筑的墙体、瓦屋顶等的坍塌原状能够得以原貌保存下来,并且不为后人活动所扰乱,这实为目前全国汉代考古中所仅见。这就可以为完整揭示汉代中原地区村镇或庄园的规模、布局,农田的分配与耕作制度,一般民居的庭院环境与庭院布局、组成等情况,以及各类单体房屋建筑结构与工程技术特点等的研究提供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同时,来不及搬走的种类众多的当时社会和家庭生活实用物得以在遗址内原地保留,如目前清理出的一些石器、陶器、铁器等遗物,也为复原当时的社会和家庭实际生活、生产状况提供了难得一见的丰富实物。另外,该遗址的地层堆积状况等信息,也会为黄河河道变迁等黄河水文史方面的研究提供重要的考古资料。总之,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包含了中原地区当时作为社会基础的单个家庭的居住环境与条件、房屋建筑技术及思想意识、农业生产、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实物信息,同时,也包含有当时社会最基层组织(如若干个家庭、族群组成的村镇等)的许多方面的丰富信息。通过对该遗址的研究,可以首次真实地复原汉代的庄园或村落布局,可以真实地复原一个庭院(家庭)的建筑布局和生活场景,可以真实了解各类单体建筑实体的建筑结构与建筑工程技术方法等情况。无疑,该遗址具有多学科、多方面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