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 严
这是早上八点零六分的北京复兴门地铁站。我迷迷瞪瞪而又急匆匆地向换乘处走去。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被重重地摔倒在地的声音,精神就兴奋了起来,连忙驻足观看——做每一个中国人都最愿做的事。
被摔倒在地的是一个40岁左右的黑衣男子,摔他的是一个高大壮实的小伙子。他迅速爬了起来,小伙子狠狠地打了他好几个耳光,并再一次把他摔倒。如是者三。他的嘴角早已都是血。
小伙子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男子一迭声回答:“知道,知道。”“那就滚!”小伙子最后打了他一耳光。这个倒霉的男人捂着嘴,快步走向车厢。而小伙子接受着观众的注目礼,昂首阔步。
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个男子,我的心酸得很,直想哭;但理性又告诉我,他不值得同情,谁让他是个小偷呢!
阅人无数,又阅书无数的台湾作家高阳说过一番很“狠”的话——
“可杀不可辱”不独以“士”为然,凡是心高气傲的人,到势穷力蹙之境,莫不希望如此。要打击一个人,最狠毒的方法是打击他的自尊心,让他活着抬不起头来,死了无人注意。
希特勒的谜到现在还有人感兴趣,纳粹党徒至今还在活动;而墨索里尼从未有人提起,褐衫党亦已成为历史的名词,其原因就在希特勒虽死未辱。
可见,人的尊严有多么重要!没有尊严,甚至不如马上就死!老舍先生,傅雷先生夫妇,肯定都是这样的想法。
让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活着,甚至比温饱还重要吧?以前读过一个英文故事,说一个破落的老绅士,每天都去一家布丁店尝布丁,但每次都借口布丁味道不好而没买。老板的心里明镜似的,但还是热情相待,以维护一个绅士的自尊。
多么美好的故事!如果人人都能想着尽量维护别人的尊严,同时也要求自己过有尊严的生活,人间就不比天堂差多少了!
但奇怪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想。很多人宁愿拿尊严去换看得见的利益。就说那个小偷,在那么多人面前丢脸,毫无尊严可言,但他会幡然悔悟、金盆洗手吗?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