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

我没有旧居,也不想烧信。前段时间单位搬家,整理信件时想到了达明一派唱的这首歌:《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

上网搜索后发现,喜欢这首歌的人很多,他们为此写下的文字有些很有意思。比如,有人解释为何要选择在“下午”烧信——

下午时段烧信,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其他时间都不合适。

早上烧,像清洁工;中午烧,像做错事的文员;晚上烧,像毁灭证据的犯罪分子。午觉醒来烧的,应该是情书一类的东西了,刚好和最伤感的时段应景。

有人则对“烧信”有诗意的描写——

我在旧居烧信。烧掉第一封,那是十三岁的道歉。烧掉第二封,十五岁夏天的告白。烧掉第三封,十八岁的所有。如果可以,我也想把过去的某些东西毁尸灭迹。我在这里可以一口气写下长长的单子,甚至恶狠狠地说:“哦,那一整年都忘掉最好。”

但下一分钟,恐怕又要伸出手一条条划去。我想要忘了那一次的出丑,但要记得之后你给的安慰,可是忘了前面的难过,我如何再去体会你带来的温暖和快乐呢。

记忆是如此麻烦缠人的东西,蜷缩在心上连我也无从控制的角落,依附在身边无数细节里。唯一能做的不过是接受和喜爱自己,从久远开始,并一直下去。

和他们不一样的是,我想起这首歌的同时,还想到了斯特林堡的一首诗:一本薄薄的小书/吊在书店的橱窗里/是颗掏出的心/悬挂在钩上。

比起书,信件似乎更为坦诚,更少掩饰,更是一颗颗掏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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