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新解】李绅:男人在春风得意之后,很容易变坏!

悯农二首

李绅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本以为在春天时只要播下一粒种子,到了秋天,就可收获很多粮食。

然而尽管四海之内虽然没有荒废不种的田地,却仍有劳苦的农民被饿死。

烈日炎炎的盛夏中午,农民们还在辛苦劳作,只见脸颊上的汗珠不断地滴入泥土里。有谁能想到,我们伸手即来的碗中的米饭,一粒一粒都是农民辛苦劳动得来的呀?

写这两首诗的,是晚唐诗人李绅。李绅(772—846)亳州(今属安徽)人,生于乌程(今浙江湖州),长于润州无锡(今属江苏),字公垂。

据唐代范摅《云溪友议》和《旧唐书·吕渭传》等书的记载,大致可推定这组诗为李绅于公元799年(唐德宗贞元十五年)所作。青年时目睹农民终日劳作而不得温饱,以同情和愤慨的心情,写出了千古传诵的《悯农二首》,被誉为悯农诗人。

李绅幼年丧父,由母教以经义。自小便体会百姓疾苦。27岁考中进士,补国子助教。与元稹、白居易交游甚密,他一生最闪光的部分在于诗歌。作为文学史上有着巨大影响的新乐府运动的参与者之一,李绅的诗歌多是描写和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而这两首诗就是其代表作。

元和十五年(820年)任翰林学士,卷入朋党之争,为李(德裕)党重要人物,任御史中丞、户部侍郎等要职。与李商隐相似,李绅也陷入牛李党政。当时李绅与李德裕、元稹还被誉为“三俊”。不过在长庆四年(824年),李党失势,李绅也因此被贬为端州(今广东肇庆)司马。放逐期间,李绅写了不少描绘路途艰险、发泄心中怨气的诗文。太和七年(833年),被贬后的第九年李德裕重新为相,于是起用了李绅任浙东观察使。此后官运亨通,甚至在开成五年(840年)任淮南节度使后不久,一度入京拜相,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继又晋升为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被封为赵国公。不过李绅居相位也只有四年,便因中风辞位。会昌六年(846年)病逝扬州,终年七十四岁。皇帝赠其太尉之职,谥号文肃。

李绅的一生,虽然幼年困苦,中年坎坷,但中年以后由于也算是官运亨通。不过如果你以为如此能体会民间疾苦的李绅应该是一位好官,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这两首诗确实反应出其对劳动人民真实、深切的同情。但发迹之后的他性情大变。野史中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就要杀掉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发迹后的他不仅生活奢侈,而且爱耍淫威,最自己的亲人也无情无义。《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而且李绅为官酷暴,导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人甚至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下属向他报告,他一点都不在意。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其实,李绅执意处死吴湘,是为讨好李党老大李德裕而实施的一次报复行动。原来,吴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德裕的老爸李吉甫,两家是世仇。李德裕当上宰相后,也借故整过吴武陵,并将他贬为潘州司户参军,后吴武陵郁郁而终。李绅自然很清楚吴李两家的历史恩怨,为了取悦李德裕,李绅将吴武陵的侄子吴湘也列为报复对象,因而罗织罪名,处其死刑。

大中元年(847年),唐宣宗即位后罢免了李德裕的宰相职务,李党一干人等全部被贬去崖州。这时,吴湘的哥哥吴汝纳为弟鸣冤,请求朝廷复查吴湘案,三司复查后吴湘终于得到平反。这时李绅虽已去世,但按照唐朝的规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

写这两首诗时,我相信李绅心中还是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只不过后来得他变了而已。人就是这样,困顿的时候总能感受他人疾苦,而一旦自己飞黄腾达了,很多事情就开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了。他变得像其他官员一样,遇到事情开始假惺惺的掉眼泪、喊口号,再也不愿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笔去写下为百姓鸣不平的诗句,同时用实际行动去帮扶百姓。

所以说,只会喊口号、掉眼泪,表面上大仁大义,实际上却对老百姓毫无同情、甚至在疫情面前反而变本加厉的官,绝对不是个好官。人在失意时有同情心很容易,而一旦飞得意之后还能保持初心,就难能可贵了。显然李绅并没有做到,而更让人悲观的是,世上像李绅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

不过,我宁愿相信,野史里关于李绅的故事,只是故事而已。否则,世道就真的太过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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