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宝钗扑蝶嫁祸给黛玉,算是她“城府深”的证据吗?

《红楼梦》第27回,着重写了两件大事:1、宝钗扑蝶;2、黛玉葬花。
这是《红楼梦》精彩情节集中的一回,也是作者将宝钗和黛玉直接放在一起比较的一回。除了上述两个重点情节外,这一回所写的小事也不少,让我们慢慢说:
(宝钗扑蝶)

四月廿六日

这个日子历来被认为是个重要的日子,周汝昌先生直接断定这一日是宝玉的生日,我们认可这种说法。
(周汝昌先生像)
证据很多,姑且列一下:
1、给未成年男童送鞋是过生日的风俗。所以27回后面就紧接着就写探春说送鞋给宝玉,让宝玉给她到府外去找“朴而不俗,真而不作”的东西。并且额外交待,上一年探春送鞋,正是宝玉的生日,因为鞋子做得太好,被贾政查问。这一点可以从后面的情节佐证:
第62回,宝玉又过生日,“……只有张道士送了四样礼,换的寄名符儿;还有几处僧尼庙的和尚姑子送的供尖儿……;王子腾那边,仍是一套衣服,一双鞋袜,一百寿桃,一百束上用银丝挂面。薛姨娘处减一等。其余家中人,尤氏仍是一双鞋袜……姐妹中皆随便,或有一扇的,或有一字的,或有一画的,或有一诗的,聊复应景而已。”这所有的礼物中,重点的、有意义的礼物也是鞋和袜。
(张道士与宝玉)
2、黛玉是二月十二日生日,是花朝节,暗示了黛玉是真正的百花之神,掌管百花(至于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众人抽签,黛玉抽到什么签已不重要了,那只是凡世的黛玉),而宝玉的生日被曹雪芹特别赋予了额外的意义(“芒种节饯别花神”是曹雪芹的独创) ,是饯花神的日子,宝玉一出生,其人生意义就是饯别黛玉,是命中注定的爱侣与“冤家”,宝玉的生日列为四月廿六日是作者用心特别安排的。
3、另一次提到四月廿六是29回,贾母去清虚观打醮,张道士隐约透露了宝玉生日:“张道士笑道:'托老太太万福万寿,小道也还康健。别的倒罢,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得少,东西也很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显然,张道士知道宝玉的生日,并且年年惦记,什么遮天大王,只不过是杜撰出来的由头。

宝钗真的是城府深吗?

有一个重要事实一定要记得:宝钗扑蝶之前,是因为迎春说(这是全书迎春第一次开口说话)“林妹妹怎么不见?好个懒丫头!这会子还睡觉不成?”于是宝钗主动要去催黛玉。只是因为见了宝玉进了潇湘馆才不好意思跟进来(原因也很清楚,宝玉和黛玉可以不避嫌疑,宝钗却不行),于是遇到了蝴蝶,少女心性,于是扑蝶来玩。
(林红玉)
偏偏小红(红玉)正在滴翠亭里跟坠儿说话,而说的话又是必须避人才能说的——就是小红的帕子丢了,贾芸捡了要回谢的事儿——这话小红是怕人听到的,因为男女有礼教之别。于是,当小红推开滴翠亭的隔子向外看时,宝钗正在外面。宝钗知道小红的性子(这倒是宝钗对宝玉身边人经营细致的证据,因为小红并不是重要丫头,宝钗却能凭声辨人,何等用心),于是急中生智,来了一招“金蝉脱壳”,称自己正想吓一吓在亭下弄水的黛玉。
宝钗嫁祸于人了,这是证据确凿的,这一点洗无可洗,但至于黛玉爱好者说宝钗是城府深,随口一个理由就陷害了黛玉,我们觉得没那么严重,在宝钗的角度,之前是要去黛玉处,此时脑海里的第一反射,就是黛玉,所以,她的急中生智对象,只能是黛玉,别人不合理。这里的“嫁祸”只证明宝钗机灵、反应快,善于隐藏,要说她城府深,远谈不上!
(宝钗扑蝶)
嫁祸是真,陷害可能谈不上,更说不上老谋深算地算计黛玉,充其量只是小孩子耍了一次小聪明。

宝玉和探春的兄妹之情

27回精华太多,宝玉和探春的兄妹之情也着重写了一大段。
宝玉和探春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宝玉的生母是王夫人,是太太,探春的生母是赵氏,姨娘,这算是较亲的一对兄妹,探春气量宏大,人品高洁,她平日也攒钱,攒了钱就让宝玉出府(她是不可能出府的)替她买一些别致的玩意,大致就是一些机巧玩具、文房摆设、名家碑帖之类(探春喜书法),遇到宝玉生日,探春也替宝玉做绣工非常好的鞋,大概是鞋子太过精致,宝玉穿上脚之后,被贾政说是“虚耗人力,作践绫罗。”可见做工之精,针脚之美。而赵姨娘就大不忿,认为探春不给自己的嫡亲弟弟贾环做鞋,反倒给宝玉做,然后肯定还有一大车的小家见识的话。
(气量宏大的探春)
好在探春也拿得定,她对赵姨娘是认定了的,认定赵姨娘“不过是那阴微鄙贱的见识”,并且自己打定主意,自己“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实际上,她不是别人一概不管的,她跟宝玉的关系就亲密得紧。这是必不可少的描写,后来探春远嫁,宝玉的不舍,那是实实在在的难以割舍的骨肉之情。

黛玉的小性格

黛玉的“小性儿”是出了名的,宝钗心里想的黛玉就是“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但读者切切不要认为黛玉就是一个刻薄小性的人。这一回就有证据了:
黛玉晚上要进怡红院的门,被晴雯挡驾,黛玉眼睁睁地看着宝玉送宝钗出来,伤心是可以想见的,但她仍然替宝玉着想,“待要上去问着宝玉,又恐当着众人问羞了宝玉不便,因而闪过一旁,让宝钗去了,宝玉等进去关了门,方转过来,犹望着门洒了几点泪。”
(宝玉向黛玉赔不是)
她是宁肯“自伤”也不愿意让宝玉“不便”的人,她该有多么体贴啊!
紧接着就会有人提问:宝玉来赔不是,她何苦连人也不理,只顾着吩咐紫鹃做事,起码的礼节也没有了,完全视宝玉如空气。这不是小性儿是啥?
那么我们来想一下,如果黛玉对前日晚上的事情没有任何反应,就是不“小性儿”了吗?受了那样的冷遇,难道不该给宝玉点“脸色”吗?她的伤心是正常的,她的不理人也完全事出有因,这不是她“小性儿”的证据。如要分析每一次黛玉剑拔弩张的缘故,就会发现,黛玉的“小性儿”完全是她强烈自卑心理下引出的过度自尊在起作用,她武装了自己,对一切待自己不真心的人以投枪匕首,明面上“小性儿”刻薄,实则在暗地里她只会偷偷地写点《葬花吟》之类的东西自怜身世,对于真心待她的人,她也愿意付出自己的宽容之心。
当然,《葬花吟》是绝美的文字,这个会另文再写。
(黛玉葬花)

晴雯的作死与小红的经营

读《红楼梦》读到晴雯之死,觉得晴雯死得让人心酸,惹人可怜,同时恨极了逐出晴雯的王夫人甚至捎带恨司棋的老娘。但在第26回晴雯假传宝玉之意,把黛玉挡在了门外之后,第27回,她又犯了恃宠而骄的毛病——她一向是自认是宝玉姨太太的命——贾母或许就是这样安排的,这导致她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
“晴雯一见了红玉,便说道:'你只是疯罢!院子里花儿也不浇,雀儿也不喂,茶炉子也不爖,就在外头逛。’”
(晴雯)
晴雯这次发作的对象是小红,小红是谁,是管荣国府库房账户的管家林之孝(绝对的实权派)的女儿,她母亲也是荣府的女管家,虽然此时的小红身份低于晴雯,但决不致晴雯能对她发难的地步。所以,小红不卑不亢地顶了回去,晴雯也并未占到上风,只是“精神胜利”又念叨了几句罢了。
这样想,晴雯最终的命运也许是她自己作死换来的。一声叹息!
小红则现实得多,大概她更早认识到社会现实的真实面目,她在宝玉处无望之后,很快就利用一切机会得到了凤姐的青睐,甚至在爱情上,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幸福,因为原书还有她和贾芸共探狱神庙的情节,小红算是基本求到了人生正果的一位。
或者说,因为黛玉过于悲惨,曹雪芹原打算要给黛玉安排一位较为幸福的现实主义“分身”吧(当然,晴雯是她浪漫主义的分身),于是他安排了红玉,可不是吗,红玉,原本名字里也有玉,甚至她还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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