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很多书,但是都忘掉了,读书的意义在哪里?

文/张晓彤 图/lylean lee
最近重读了《百年孤独》,一时间难以从马孔多居民的生活里走出来,说话间总是带出某些情节。朋友笑我容易被书迷住,小心掉里面出不来。
想想也是,我是个读书较劲儿的人,读不明白哪段会翻来覆去地读,不读明白不罢休。还会为一个词的意思纠结,一定要抱着字典查明白才痛快。我还有个毛病,认为当下读和读后想,再与想后做有不同的认知,所以我读书喜欢写批注,乱七八糟的小强体写满边边角角,弄得一本好好的书花里胡哨。
过几年重新读的时候,旁边的文字也就成了书的一部分,自己看起来别有趣味,彼时彼地的心境、理解,与此时此地的不同,看出自己的成长,看出知识给予的营养价值。甚至有时读专业书时,还会在批注里与作者争辩,强调一下自己的不同意见,大有自不量力之嫌,其实也是一种趣味。

一次与朋友闲聊读书,她说我推荐的书她虽然没有都看,但其中部分也是用心读了。一时兴起,与她讨论书中情节,一些立论、一些概念,我想与她探讨一二,却发现她对书中内容记得不足两成。在我表示惊讶的时候,她也表示奇怪,她说她真的看了,而且当时颇有感触,怎么这一聊起来,以为记住的内容都没有了呢?
几番交流之后,我发现,读书有两种:
一种是读书,把书从头到尾读了,文字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看高兴时会笑,看伤心时会哭,看过之后就放下了,文字还给了作者,心情留给了过往,剩下的就是一片空白。
这样的读书只是文字的识别过程,哦,我认识这些字,我知道这样组合起来的意思,嗯,挺有意思。对于书中的知识没有体会,对于书的精华没有吸收,这样的读书无异于吃下去的饭直接转化为排泄物,没有留下一点营养。

而另一种读书,是用心去阅读,将自己当作书中的一分子,以当事人的心情去体会,那样的阅读犹如身临其境,由不得自己记与不记,那些情节,那些重点,就印刻在了心里。掩卷时分,你不必刻意地背诵,也无须刻意地记录,吸引你的、触动你的,就会如细流般注入心田,纵然时光荏苒也不会淡去。
会阅读的人并不会天天背诵吟咏,但其中的精彩片断一样会脱口而出,或许不能逐字不落,却可以意会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