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失火殃及邻居 损失谁来承担?
济南市西营街道办老峪村
村民徐女士向我们咨询:邻居家着了火,包括自己家在内的四户邻居也跟着遭了殃,损失达到三万多,现在没人负责维修,该怎么办?
按照徐女士的说法,起火的201房主,只是白天会在,晚上就住在楼下车库或者另一套房子里,所以起火当晚,因为屋内没有人,才导致火势越来越大。经过消防确认:排除外人作案,排除线路故障,是201房主个人行为造成的火灾。
一起学习《民法典》: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奎峰:如果说是他家人,或者他家里其他人的个人原因,造成了这个家里着火,殃及了其他人,这个在《民法典》1165条规定,由于这个侵权人的行为,导致他人的这种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他应该赔偿其他邻居的这个损失。
但是201户主湛大爷说已经跟村里签了协议,会把民政补助的5000元拿出来给邻居维修,其余的费用自己拿不出来,也不想承担!
想耍赖?后果很严重!
律师 许奎峰:他们如果向法院起诉,会产生诉讼费,评估费,如果要公证还有公证费,现在可能三万,打完官司以后可能四万,甚至不够,如果你不拿这个钱,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你要拿不了可以拘留,可以查封你所有账户,可以把你当老赖,当老赖以后,直接影响你下一代,甚至再下一代的人,比如你下一代想考军校,想入党,都会受影响,为这点钱不值当的
经过律师和记者做工作,村支书也积极协调,并表态愿意垫付三万元先给受灾的村民维修房屋,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老峪村 村支书王成:协商成了,他一个侄女停通情达理,认识到自己错了,他应该给人家修,没钱怎么办呢?给我打了3万的欠条,相当于我借给他三万,让施工方先修,两年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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