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监管 先行先试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在青岛市率先投入使用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筹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4月7日已率先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投入试运行。
智慧监管系统按照“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模式,将原移动执法、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系统整合,采用大数据分析、AI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打造执法一体化。其中大数据资源中心以排污许可为基础,汇聚在线监测、固废危废、建设项目等污染源全生命周期数据,为执法提供基础。预警指挥调度中心汇聚污染源报警,环境质量报警以及执法任务报警3类报警数据,实时推送预警问题,形成预警报告,辅助执法决策。综合执法采取以双随机抽查为基础,通过执法机构、企业属性标签、抽查比例、执法人员随机搭配,精准定位执法对象,规范开展现场执法。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历来重视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2019年启动青岛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已统筹整合系统内外部数据资源,实现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之间数据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与省智慧监管系统大数据资源中心整合正在进行中。在综合执法改革前,环境执法与固废应急三部门联合办公,建设完成了青岛市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环境风险源数据及环境风险源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预判功能齐全,可与省智慧监管系统做进一步进行对接。2020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环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移动执法、双随机执法系统使用要求。在执法工作中已基本做到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提前2年完成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居全省前列。
以上各项良好基础为省智慧监管系统的推行提供了必要条件,智慧监管系统的运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实现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案件查办高效、执法行为规范。
撰稿:赵润德、刘汝冰
素材来源: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