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就医都没确诊胰腺癌,肿瘤标志物白查了吗?

体检查出肿瘤标志物异常,到医院就诊7次都没能确诊,近一年后才发现是胰腺癌,患者确诊2个月后不幸去世。

看这描述,是不是想大骂庸医?别急,先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70多岁的老年男性,2018年因单位体检验血发现肿瘤标志物CEA偏高,因此到某三级综合医院就诊。

之后4个多月的时间内,患者先后七次在这家医院门诊就诊,只接受胃镜检查,明确拒绝其它检查,因此主要诊断为:反流性食管炎、慢性浅表性胃炎。

直到2019年7月,患者因腹胀、右上腹疼痛再次就医,最终确诊为:胰腺癌。经治疗无效,于2个月后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严重误诊、漏诊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患者最终死亡不能完全除外与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有因果关系。判定医院共计赔偿19万余元。

怪医院吗?明明肿瘤标志物偏高了,为什么不早点确诊胰腺癌?

怪患者吗?医生让你做其它检查(有机会查出胰腺癌)你为什么不肯?

要分析这个不幸的案例,还得从肿瘤标志物说起。光看这个名字,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望文生义的想象:既然是标记肿瘤的物质,那么查出阳性了就是肿瘤,数值越高就越严重。

很可惜,这种想象是不切合实际的:体检常规筛查肿瘤标志物,并没有必要。

肿瘤标志物:不堪大用的筛查指标

医学里所说的肿瘤标志物有很多种,有些是由肿瘤细胞直接产生,有些是由机体响应肿瘤细胞产生

人们对它寄予厚望,希望可以通过抽血检测这些指标来预测肿瘤的发生,就好像通过一条试纸就能检测怀孕那样简单。

然而,这些标志物和肿瘤既不是严格对应,也没有稳定的数值相关。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正常的人体细胞也会产生肿瘤标志物。而有些已经确诊的肿瘤,却从头到尾检测不出什么肿瘤标志物。

升高不代表癌症,癌症也不一定升高。那不就是很鸡肋了?也不是,肿瘤标志物一般用在肿瘤确诊以后,可以评估治疗的效果以及是否复发。

简单讲,肿瘤标志物有一定医学价值,但用来确诊肿瘤,实在难堪大任。

“宁可信其有”

符合癌症筛查的逻辑吗?

你可能会说,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不就是抽管血检查一下吗?咱又不是没有那个条件。

就算经济条件允许,测量肿瘤标志物就是合理的吗?

这就涉及到癌症筛查的底层逻辑——要尽可能把癌症筛出来,也不能因为筛查反而给身体、精神、经济造成更大的损伤

有的筛查很有效,例如穿刺活检,直接取细胞出来看看有没有癌症。但穿刺本身有创伤,要冒着出血、感染等风险。利弊一权衡,实在不适合在人群中大规模推广。

有的指标虽然在肿瘤病人中会升高,但其他正常情况也会升高。例如糖类抗原125(CA125),可见于卵巢癌、腹膜癌,也可见于正常育龄期女性。这类指标阳性,就好像在喊“狼来了”一样——不一定是癌症,但一定会给人带来“癌症般”的感受,后续还会花费更多钱和精力,性价比委实不高。

有些指标还要考虑筛查的价值。比如前列腺特异抗原(PSA),升高时要考虑前列腺癌的可能性。但前列腺癌多发生于老年男性,生长缓慢。说得直白一点,到最后可能人已经没了,癌还没长出来多少。

可以看出,肿瘤筛查的背后有非常复杂的“得失计算”。哪些指标要查,哪些指标不查,是一件非常烧脑的事情。

烧脑的事情不妨就交给专业人士,我们普通人直接“享用”他们的劳动成果就好。起码到目前为止,医学界的共识是:

不推荐常规体检进行肿瘤标志物检查。

回到文章开头的案例,患者体检发现肿瘤标志物升高,那必然会很担心,但仅凭这一个数值,医生是不能断定肿瘤存在的。影像学检查、病理学检查才是帮助确诊的有力证据,但患者又不肯接受。

生病去世是一个不幸的结果,但不一定非要有人为此负责。

end

参考资料:

1、https://www.cancer.gov/about-cancer/diagnosis-staging/diagnosis/tumor-markers-fact-sheet

2、https://www.cdc.gov/cancer/dcpc/prevention/screening.htm

3、Nagpal, Madhav et al. “Tumor markers: A diagnostic tool.” National journal of maxillofacial surgery vol. 7,1 (2016): 17-20.

4、《这才是心理学》(第11版),中国工信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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