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女子】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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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曼
身份地位:国君夫人
姓氏:曼姓
国属:邓国
出生日期:不详
婚嫁日期:不详
去世日期:不详
配偶:楚武王熊通(前740年~前690年在位)
儿子:楚文王熊赀(前689年~前676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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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邓国
[1]据《国语·郑语》“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楚、随、唐”,西周时期邓国为周在南方的重要诸侯之一。邓国在今河南邓州,有说在今湖北襄阳。

[2]据《左传》邓与巴、濮、楚、申相邻。

[3]庄公十六年(前678年)楚文王灭邓。

◆邓曼

[1]邓曼为邓国国君之女,曼姓,嫁与楚武王,生楚文王。

[2]前700年,楚武王之子屈瑕讨伐罗国,大臣斗伯比见屈瑕“举趾高”,预感屈瑕必败,劝楚武王增兵。楚武王拒绝后,把此事告与邓曼。邓曼未临军而知屈瑕骄矜,知斗伯比本意并非劝请求增兵,进而劝楚武王“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楚武王听谏,使人追赶屈瑕,不及,后屈瑕果然伐罗失败,自缢而死。

[3]前690年楚武王伐随之前,内心动荡不安,告诉邓曼。邓曼根据天地自然盈亏之数,推测楚武王“心荡”乃福禄将尽之兆,预言楚武王将死于伐随之行,但军队无亏,后应验。

[4]由《左传》知,楚武王常问政于邓曼,邓曼参与政治,为楚武王出谋划策。且邓曼有识人之能,谙于军政,运筹帷幄。

[5]据《尚书·牧誓》,周武王伐商时历数商纣罪行,引用古人之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说商王“惟妇言是用”。商时女子参政或许寻常,但周灭商时却把女子参政当成商纣罪行之一。

[6]春秋时期,《左传》中女子参政者多,但多于嗣君废立之事,能被称贤者少之又少。而《孟子》记有齐桓公葵丘之盟的盟誓“毋使妇人与国事”。

[7]楚国尚巫。据《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觋,能斋肃神明也。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古代之巫,大多为女性。据《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至春秋时仍重祭祀。《楚辞》中多“巫”而“觋”少,女巫主祭。古时巫、医不分,云梦秦简有“女子为医”。据此,先秦时期楚国女子地位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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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春秋·桓公七年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郁救。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鄾人宵溃。

——左传·桓公九年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左传·桓公十二年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左传·桓公十三年

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将齐,入告夫人邓曼曰:“余心荡。”邓曼叹曰:“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临武事,将发大命,而荡王心焉。若师徒无亏,王薨于行,国之福也。”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随侯,且请为会于汉汭,而还。济汉而后发丧。

——左传·庄公四年

楚文王伐申,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 。骓甥、聃甥、养甥请杀楚子,邓侯弗许。三甥曰:“亡邓国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图,后君噬齐。其及图之乎?图之,此为时矣。”邓侯曰:“人将不食吾余。”对曰:“若不从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余?”弗从。还年,楚子伐邓。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

——左传·庄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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