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北部5市(下)—新乡市、焦作市)最新县级政区简介
新乡市
夏封父国,商属畿内陆。春秋属卫、郑、晋国,战国属魏、韩。秦分属三川郡和东郡,西汉有2部4郡12县。北周废广宁郡,于南修武(今获嘉)置修武郡,改阳武属郑州。隋时设10县分属4郡。唐时设10县,先后分属2道7州。五代时期,设10县分属4州、1府。宋时设10县分属3路、1府、3州。元时设9县分属直隶中书省和行中书省。明代设10县分属河南布政使司开封府,卫辉府和开州。清代设9县分属2省、3府。
民国初期,全国废府存县,易为省直属。1913年,河南成立豫北道,1914年改为河北道(道治汲县),辖新乡等8县,长垣属直隶省大名道。1927年撤销道级建制。1932年,河南省下设行政督察区。除长垣属河北省十一行政督察区、汲县属河南第三行政督察区(治安阳)外,其余均属河南第四行政督察区(治新乡)。1938年2月底,全区大部分县城沦陷,出现日伪、国民党、共产党三种政权并存局面。国民党政权多属流亡性质,日伪政权分属河南省豫北道、河北省冀南道,抗日民主政权分属太行七、八专区、太岳四专区、冀鲁豫四专区管辖。抗日战争胜利后,太行八专区改为四专区,辖获嘉一部分。辉县、汲县、新乡、原阳及获嘉一部分归太行五专区管辖。延津、封丘归冀鲁豫四专区管辖。日军投降后,国民党军队于1945年9月抢占了全区大部分县城和农村,并恢复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国民党统治区地域。
1947年至1949年5月,今新乡全境获得解放。1949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太行、太岳及冀鲁豫区,成立平原省,辖新乡、濮阳、安阳、菏泽、聊城、湖西等6专区和新乡、安阳2市。新乡市为平原省省会。太行四专区改为新乡专区(驻焦作),辖获嘉等7县,封丘、长垣属濮阳专区。1952年撤销平原省,新乡、安阳、濮阳专区改属河南省。同年新乡专署迁驻新乡市,所辖除封丘、长垣归濮阳专区外,其他各县均归属新乡专区。1958年,安阳专区并入新乡专区,1961年,新乡、安阳专区分治。新乡专区辖新乡市和获嘉等7县。1967年新乡专区改名新乡地区。
新乡市的设立、升级和辖县:1948年,划出新乡县城及周边地区设立新乡市,属太行行署新乡专署领导。1952年,新乡市为河南省辖市。1974年新乡市改为省地双重领导,1978年复改新乡地区领导。1982年,新乡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辖新华、红旗、郊区3区。1983年,辖4区2县 红旗区、新华区、北站区、郊区和新乡县、汲县。1986年,撤销新乡地区,新乡地区所辖辉县、获嘉、原阳、延津、封丘5县划归新乡市管辖。至2020年末,新乡市共辖4区5县,代管3县级市。
红旗区:1949年为新乡市第三区,后更名为二区、和平区、红旗区。1980年正式设立红旗区。
卫滨区:1949年为新乡市第二区,1980年正式设立新华区。2003年更名为卫滨区。
凤泉区:原为新乡县耿黄人民公社。1958年划属新乡市,1982年设立新乡市北站区,2003年更名凤泉区。
牧野区:1949年为新乡市第四区,1955年改设郊区。2003年更名牧野区。
新乡县:隋586年析获嘉、汲县地置新乡县。宋1073年并入汲县,1090年复置新乡县。1949年5月,划出县城分设新乡市。1959年,新乡县并入新乡市。1961年恢复新乡县。1949年属平原省(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地区),1983年属新乡市。
获嘉县:公元前224年,秦始置修武县,公元前111年,汉置获嘉县。东汉公元25年复修武县。三国晋复更获嘉县。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新乡县相同。
原阳县:夏为兖州,商为王畿地,西周为鄘、卫国土。春秋战国分属郑、魏。秦置阳武县、卷县,西汉置原武县。宋神宗熙宁年间,并原武入阳武,哲宗元祐年间复置原武县。1950年原武、阳武合并为原阳县。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新乡县相同。
延津县:周置廪延邑。公元前242年,秦置酸枣县。南北朝后魏并入小黄县,北齐并入南燕县。隋586年复置酸枣县。宋1117年改延津县,以县北原有黄河渡口延津命县名。清1727年胙城县并入延津县。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新乡县相同。
封丘县:汉置封丘县。封丘为“古封父之国”,丘,坟墓也,封丘即封父坟墓所在地。后几经废置,隋复置封丘县。1949年属平原省(1952年属河南省)濮阳专区,1954年属新乡专区(地区),1983年属新乡市。
卫辉市:战国属魏之汲邑。西汉公元前205年置汲县,县自古邑名。唐置卫州,元置卫辉路,明、清称卫辉府。1948年设立汲县。1988年,撤销汲县,改设县级卫辉市,由新乡市代管。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新乡县相同。
辉县市:夏属冀州之域,殷商系畿内陆,周称凡国、共国。春秋属卫,战国归魏。秦属三川郡,西汉于今县东置共县,县西属山阳县。隋596年省山阳县改置共城县。唐621年并凡城县入共城县。金1189年改称河平县,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1215年升苏门县为辉州。明1368年改辉州为辉县。1988年,撤销辉县,改设县级辉县市,由新乡市代管。1949至1982的隶属与新乡县相同。
长垣市:西周属卫国,春秋为卫国的蒲邑、匡邑。战国时魏国并匡、蒲,置首垣邑。秦置长垣县,西汉改长固县,东汉改长垣侯国,晋复名长垣县。后隶属多变,县名未变。1949年属平原省(1952年属河南省)濮阳专区,1954年属新乡专区。1955年长垣县划归安阳专区。1961年属安阳专区。1983年,属濮阳市。2019年,撤销长垣县,改设县级长垣市,由新乡市代管。
焦作市
殷商时代名宁邑。武王伐纣途中遇雨,曾在此地临时驻扎修兵练武,故得名“修武”。战国为南阳邑。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始设修武县,属三川郡管辖。1910年,清政府始置修武县焦作镇。1945年,焦作地区解放,划出武修县焦作镇设立焦作市。1948年,撤销焦作市,改设焦作县。1949年,焦作县改设焦作矿区。1956年,撤销焦作矿区,改设焦作市,由省直辖,1958年,委托新乡专区代管。1959年,修武县、博爱县划属焦作市。1960年,撤销修武县、博爱县和温县,其行政区分别并入焦作市和沁阳县。1961年,恢复修武县、博爱县、温县,隶属新乡专署。1974年,焦作市隶属河南省和新乡专署双重领导。1982年,焦作市确定为省辖市。1983年,修武县、博爱县由新乡专署划归焦作市;1986年,将新乡地区所辖之济源、沁阳、温县、孟县、武陟等5县划属焦作市。至2020年末,焦作市共辖4区4县,代管2县级市。
解放区:原为武修县焦作镇,1945年划出焦作镇设立焦作市,1956年为焦作区,1958年改称焦作市解放区。
中站区:1945年为王封区,1956年设李封区,1958年成立中站区。
马村区:1956年设立马村区,因马村工人村而得名。1957年,马村区、李封区同时改为郊区。1958年重设马村区。
山阳区: 原为焦作市郊区。1990年更名为山阳区,因区内始建于战国初期的山阳城而得名。
武陟县:夏朝属冀州,称覃怀。周初称怀邑。公元前221年,秦置怀县。公元前219年置武德县。隋596年,分修武县南部置武陟县。唐619年自武陟县分置怀县。627年废怀县入武陟县。五代十国时期至1949年,隶属多变,县名未变。1949年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地区)。1986年属焦作市。
温县:夏为温国地。汉置温县,以古温国命县名。北齐556年)废温县,隋596年复置。唐621年改李城县,625年废李城县复温县。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武陟县相同。
修武县:殷商时代名宁邑。武王伐纣途中遇雨,曾在此地临时驻扎修兵练武,故得名“修武”。战国为南阳邑。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始设修武县,属三川郡管辖(详见焦作市)。1949年属新乡专区(地区),1983年属焦作市。
沁阳市、博爱县:夏为冀州覃怀之域。商代属畿内所辖,有商畿旧地之称。周武王时,设野王邑。战国时,先后属郑、晋、魏、韩等国。秦汉属野王县地。三国属河内郡,两晋北魏属河南郡。隋改野王县为河内县,隋属河内郡。唐宋至明清县名河内,隶属有变。1913年,河内县更名为沁阳县。1927年,划出沁阳县东北地区,增设博爱县(1959年划属焦作市,1961年复属新乡专区,1983年属焦作市)。1989年,撤销沁阳县,改设县级沁阳市,由焦作市代管。沁阳市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武陟县相同。
孟州市:春秋属晋,战国属魏。秦置河雍县,汉武置河阳县。新莽改河亭县。东汉复河阳县。高齐废县为河阳关,隋596年复置河阳县。唐属孟州。明1377年改州为县,始称孟县,清因之。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武陟县相同。1996年,撤销孟县,改设县级孟州市,由焦作市代管。
省直辖县级市—济源市:济源因济水发源地而得名。隋596年置济源县,元改济源县为原州,后废州复为县。1975年,设立济源工区办事处,辖县级虎岭区、济源县。1988年,济源县改设县级济源市,由焦作市代管。1997年由省政府直接领导。2005年升格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1949年以后的隶属与武陟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