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患癌检查结果没出就在医院自杀 如何直面“癌症焦虑”?

现在社会上弥漫着一种焦虑叫“我怀疑自己得癌症了”,有些人甚至直接被焦虑压垮,选择轻生。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就是类似的事件。

胃炎患者疑心自己患胃癌 检查报告未出即失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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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化名)患胃病多年,尽管多次寻医,但一直未愈。2020年7月17日,张三前往许昌市某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慢性胃窦炎。

可是,张三怀疑自己得了胃癌。医生只得建议其进一步检查,以明确病因。张三同意后,医院对其进行了胃窦黏膜活检。

次日,张三前往医院查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尚未出来。情绪失控的张三坚信自己得了胃癌,萌生自杀念头。

张三攀爬到门诊大楼9楼外檐。医院发现后,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劝导、安抚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急救人员进行救援。

然而,张三情绪异常激动,反复劝说无效,从高处坠落至地面。医院立即对其进行抢救,不幸的是张三多发坠落伤,呼吸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医院检查和诊断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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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家属认为,医院存在疾病误判并夸大病情的行为,导致张三深信自己患有胃癌而轻生,此外医院也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张三跳楼自尽,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医院表示,医院对张三的诊断符合医学常规,张三有自杀行为后,也积极劝导、救援,张三高空坠落后,也积极进行了抢救,医院已尽到救援劝导和抢救的责任。

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不能证明医院具有过错。患者张三作为成年人,具有自身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能意识到跳楼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却因自我猜疑上至门诊大楼9楼,翻越到外墙檐跳楼致死,是其本人对生命健康权的放弃。

魏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家属不服,再次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检查结果到底该先告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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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2019年11月,广东深圳一名48岁的女子,因下腹疼痛去医院检查。CT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表示其胰脏、结肠有点问题。该女子凭借“第六感”,认定结肠里面的包块就是恶性肿瘤,用微信给丈夫留下遗言“不想拖累家庭”后,从9楼跳下。

该女子的丈夫也认为,医院先将检查结果告诉该女士而非通知家属,这一做法不太妥当,女士的死,医院负有部分责任。当时还掀起了有关“检查结果到底该先告诉谁”的热议。

有网友认为,像一些严重疾病,医生应该先告诉病人家属。因为很多病人心理承受能力弱,先告诉家属,家属可以有个心理准备,从而帮助病人接受事实。

也有网友认为,家属没有陪同病人就诊,医生要怎么告诉家属?如果跟病人说叫家属来,病人反而会怀疑自己真要死了。有网友留言就表示:“看完病,医生说,对不起,你家人可以过来一下吗?当场吓尿。”

其实,医生将病情告知患者本人,从法律上来说,医院没有任何过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后果,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也就是说,医生有义务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地告知患者本人。关键是,上述两个案例,患者根本还没确诊癌症。所以,当医生好难啊!

如何直面“癌症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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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个悲剧的发生,究其根本原因,是“癌症焦虑”。

2019年,35岁的古风歌手吾恩在微博上公开了自己患癌的消息。他的博文中有这样一段:“我自问善良务实,勤奋认真,从未做过坏事,为何会遭遇这些?我没有癌症家族史,作息健康,每日健身又注意养生,癌症为何还会选择我?”

大家惊觉:癌症原来是不挑人的,死亡可能是随机的。下一个会是我吗?不由得一阵背脊发凉,恐惧和焦虑弥漫开来。

甚至年轻人也开始“癌症焦虑”,“90后开始怀疑自己得绝症”的话题还曾登上热搜。体检出结果的时候,年轻人也怂了,战战兢兢像在接受一场审判:

我的肝功能指标怎么都偏高了?这是要得肝癌了吗?胸这么小,怎么还会乳腺增生?白细胞这么高,怕不是得白血病了吧……

忧心忡忡在“网络查病,火化起步”的搜索引擎上一顿操作之后,顿感自己身患绝症,行将就木。

虽然死亡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课题,无论年纪几何,我们选择避而不谈作为防御机制,但防不住“癌症焦虑”。一旦被命运强推到癌症面前,慌张无措悲伤绝望。

花开花落都有时,人也并不特殊,和熟透的香蕉一样,终将衰败、腐烂。

既然死亡是必然的终点,不如放下恐惧,更优雅体面地靠近它!

其实,癌症焦虑也未必全是坏事,它让人保持清醒和敬畏,有机会一日三省吾身:

今天,我活得可还尽兴?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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