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语文90秒:新高考:三种模式有何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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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三种模式有何利弊?

1. 新高考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3+3(7选3)”,已经在浙江实施,有35种组合方式。

第二种:“3+3(6选3)”,已经在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实施,有20种组合方式。

第三种“3+1(物理或历史选其一)+2(4选2)”,将在辽宁、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实施,有12种组合方式。

2. 三种模式有何利弊?

第一种模式:“信息技术”也在选择范围,充分体现了学生的选择权,比较符合“理想”的“高考制度”。未来,体育、音乐、美术,甚至自学的某一门“学科”都可以作为选择范围。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今天,就国力、校力而言,“35种”组合方式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只能经济发达的浙江试“点”。

3. 第二种模式,比较“折衷”。从已经实施的情况看,体现了“稳中求进”的高考改革思路。20种组合方式,凭这五个省市的实力,可以承受。

但,选择“物理”的人少了,选择“生物”的人多了,这不符合国家的宏观“利益”。

还有,每届学生选择的“不确定性”,学校在师资的配备上难以未雨绸缪。

4. 第三种模式:是比较符合当今国情的“实事求是”的组合方式。从现有的学校条件看,12种组合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既保证了国家“利益”,也维护了学生选择的“权利”。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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