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非遗保护资金预算 总额超过7.2亿元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达了一则财政通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前发放“2021年非物质文遗产保护资金预算”,预算总金额达72377万元。
据悉,2021年非遗保护资金预算下达至34个省级行政区。
财政部要求,2021年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按照开支范围分为组织管理费和保护补助费。其中,组织管理费用于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规划编制、调查研究、宣传出版、培训、数据库建设、咨询支出等。
保护补助费用于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调查、记录、保存、研究、传承、传播等保护性活动。具体包括:
主要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理论及技艺研究、出版、展示推广、民俗活动支出等。
用于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出,由省级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直接上报财政部和文化部。
主要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支出等。
财政部在相关文件中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格考察申报专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的完成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若有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作出暂停核批新项目、停止拨款、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疫情的影响,波及非遗的生态活力。好在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相继提前发放非遗补助,出台相关非遗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非遗保护和发展拓展出新方式来应对险阻。例如今年兴起的线上看展、“云展览”等非遗新玩法广受人们喜爱,各地积极举办的线下非遗活动同步线上直播和交易,掀起一股线上非遗潮流。
财政激励,能够让更多优异的非遗保护和传承项目以及非遗人物脱颖而出。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财政部提前发放2021年度非遗保护资金预算,提振非遗领域信心,激励大家积极应对疫情期间的新一年。
不平凡的2020年,马上就要与我们道别了。这一年虽坎坷曲折,却也是手艺人灵感迸发的一年。你们用手艺描绘了许多美好的场景,也谱写了许多美丽的赞歌。祝愿2021年,生活回归平常,而我们,继续不平凡!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