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汇报】2020年,南京溧水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这样做……

感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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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定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新冠病毒肆虐人间,全国人民用众志成城、坚忍不拔书写抗疫史诗,再次诠释了生命至上的人间大爱。

这一年,溧水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出台相关文件,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加大破产财产处置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创新探索预重整制度,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率先设立管理人工作站,加大对于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指导。

这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担当,展现了破产人的温度和情怀。

一、出台相关文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溧水法院制定出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生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关于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的七项措施》,同时组织法官走访辖区企业,全力支持企业复工生产,积极稳妥处理破产案件,促进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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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破产财产处置力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溧水法院在疫情期间积极利用线上网络拍卖等方式,依法成功处置3家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8.99万平方米、厂房3.66万平方米,设备机床2台,成交价共计8792.38万元,最高溢价率达129.5%,大大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和破产债权受偿率;同时指导管理人严格贯彻上级法院“不接触、不见面、非现场”的要求,采用线上通讯、线下邮寄的办公方式与债权人沟通确认,落实好分配事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对债权人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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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破产企业安全生产排查,预防和管控破产企业安生生产

溧水法院按照省市法院要求部署,认真扎实开展破产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有效管控破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管理人做好破产财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红头多次带领破产团队法官逐一走访,查看破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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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探索预重整,提升企业挽救效能

为了精准识别企业是否具备重整可能和重整价值,提高重整成功率,缩短重整周期,降低重整成本,减少破产受理对于企业的不利影响,溧水法院积极探索运用预重整方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2020年12月24日,南京爱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高票通过,标志着溧水法院办理的首例经由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的破产案件,取得圆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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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管理人工作站,全面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指标

为全面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指标,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溧水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破产管理人工作站和破产团队工作室,同时积极运用网络科技带来的便利,强化对管理人的监督指导,提升债权人对于破产程序的参与度,提升破产办理效率,全面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债权回收率和债权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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