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独白:书与老人概不借(作者 笨锄)
爱书之人大都喜欢买书。
我还喜欢淘书。我淘书有三个途径。
逛书店买新书自然是爽快,大气。钞票掏出来哗啦啦的也是割肉(现在的书忒贵还不算,眼神不好的,花了大价钱还买了盗版书)。搂了一抱书回家,去了半拉月果腹的口粮。
后来想想:大鱼大肉是吃,吃多了还得活受罪,到处找减膘的秘方,何苦来哉!青菜罗卜也是吃,再说还有精神食粮嘛。自己阿Q了一下,也就不心痛受虐待的胃了,到滋生出些许拣了个大便宜的暗喜。
以前,兜里的银子刚够谱写锅碗瓢盆交响曲,断然不敢豪气冲天地经常逛书店。只好另辟捷径,以满足对书的喜好。
桂林曾经有一个旧书市场,借了羽绒厂的一块闲地,热闹非凡。看来我等喜书而囊中羞涩的大有人在。每到周末,喜欢一个人徜徉其间,细细地看了,慢慢地翻。决无在书店看中而又腰包底气不足的窘迫。
我淘书不是为了收藏,仅是凭了自己的喜好,也就没有什么版本的要求,只要是喜欢看的,书橱里没有的,品相过得去的都在所淘的范围。悄悄说一声:当然还要物美价廉哦。
我的书有相当部分是我在旧书摊上淘来的。其中还有不少中外名著。如《简.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飘》《三言二拍》等等。书逐渐填充了我饥渴的岁月,丰盈了理想的翅膀。也不声不响的从小书柜到大书橱,再到书房。占领着我本不大的空间。
我的第三个淘书途径可能令人不齿,一段时间里我却乐此不疲。
我们单位的不远处有个废品收购站,因着单位每个月都要卖废旧到那里,也就跟那老板混熟了。很好的一对湖南夫妻,带着两个孩子。单位里经常分点水果和吃食,我都拎一点去给他们的孩子吃。夫妻俩知道我喜欢书,每次收到书报杂志都让小女孩儿过来叫我去看。每次都会有收获。而每次付钱给他们,都不肯收。我只好生气说以后不要了。他们才肯按收购价卖给我。
四十几年的风风雨雨走过来,几多欢乐几多愁,许多的事和人如过眼烟云。惟有这满屋新旧不一,高矮不齐的书始终如一的伴着我哭,伴着我笑。伴着我舔噬自己的伤口。对这满架满架的书的感情决不亚于对女儿,对老公的爱。
然而,这书也给我带来无尽的烦恼。
朋友来到陋居,除了惊呼:"哇,这么多书啊!"之外,总要拣上几本带回去慢慢看,一看就没有了下文。厚着脸皮去问他(她)要时,都摇着委屈的脑袋,睁着冤枉的眼睛,好像我在讹诈一样。
也许我是被书熏陶久了,沾上了迂腐之气(文人们别讨伐我)。再加上小气了点。每每对借了未还的书耿耿于怀。几次三番的讨要未果,连自己都没有了底气。到像自己借了别人的银两未还,在奢侈地烹大餐被人捉了个正着一样的无地自容。
还是老公大度:不还就算了,再买一本就是了。我说:你站着讲话不腰痛,这些书都是我一本一本不同的途径淘回来的。新书还买得到。那些旧书呢。为书到生了闲气
所以,在书架上有许多是孪生的。并不是我喜欢买两本,而是,过了很久,朋友家搬迁新居或重新装修房屋时,借去的书在阴暗的角落重见光明。而有的旧书,既重买不到也不见回娘家,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心总是莫名的痛。
就在我束手无策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文人的对策(请宽恕我不记得是谁了),在书橱上贴了一横条:书与老公概不借。我只是把老婆换成了老公。
以后,朋友们来了,哈,哈……一笑,无须多费口舌,心领神会。
到也省事,从此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