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的作用:任何事物的转变总离不开相应的过渡阶段
任何企业都在经历不断的发展和外在因素影响,从而到达高峰、瓶颈,为避免走下坡路,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实施转型调整。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阵痛,但如果只想一蹴而就,没有采取必要的过渡性措施,极可能会引起各种矛盾的爆发,最终走向衰败或灭亡。
秦国历经数代国君的努力,终于由秦始皇吞并六国,实现了中国有史以来的大一统,并作出统一度量衡、币制、交通等举措,对后世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有着深刻的影响。但这个新建立的王朝,在政治体制的抉择上,有着过于激进的心态;政权并未完全稳固,各种社会矛盾也持续爆发,在内忧外患之下,秦朝只传承了二世就灰飞烟灭。
参与了反秦的刘邦,在击败项羽之后,再次让中国统一起来,但在管理辽阔的疆土时,同样面临着当初秦朝所遇到的棘手问题:选择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来统治国家,在制度层面确保刘姓天下长治久安。
不合时宜的分封制
分封制起源于殷商,在西周达到了顶峰。其具体内容是:周天子自己保留最精华的部分土地,然后依据血缘亲疏原则,把其他土地和百姓分封给同姓子弟或异姓亲信,建立诸侯国来拱卫周王室,史称 “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这种分封形式,令西周王室拥有着多重屏障防护,西周王朝也享有了数百年的稳固统治。但是,从长远来看,分封制度并不利于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在分封制 下,尽管各诸侯要对周天子称臣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这些诸侯也保留有相当的独立性。
例如各诸侯在自己封国内,可以依照中央政权的官职作模板,再自行另设官职,并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和征收陚税的权利。这种国中国的模式,虽然更能锻炼各诸侯的能力,并大力发展其管辖区域内的生产和经济,却导致了王朝中央的权力的分散和地位的削弱。从西周后期起,随着地方各诸侯国政治经济的增长和周王室的日益衰弱,王朝中央与地方诸侯的矛盾与斗争日益显露并加剧,尾大不掉的状况最终引起各诸侯的反噬。
强行实施郡县制的恶果
中国从封邦建国的分封制迈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是社会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秦朝统一天下后,废分封制而行郡县制,把中央集权制的功能发挥到空前的程度,但强大无比的秦王朝未能传承千秋万代,反而十多年时间便土崩瓦解。可以说,当时实行郡县制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和李斯以强硬的手段推翻分封制,实在是超越了秦朝当时的发展轨迹,结果很快受到了惩罚。
郡县制显然是一种更先进的行政管理体制,亦有利于秦朝的统一。但是秦始皇和李斯只看到分封制导致天下纷争、诸侯割据的局面;而没看到分封制在西周初期,对周朝势力在各地的扩展和巩固统治,曾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
同时秦始皇更是忽略了刚刚统一的秦朝,隐藏着原来六国旧贵族这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而没能接受丞相王绾等人所提出的部分沿用分封制的合理建议。而事实上,第一个提出“郡县并行制”概念的,就是王绾,可以说王绾的见解是合乎秦朝当时历史需要,有着长远的政治眼光,但被李斯将西周的全面分封混为一谈。
郡国并行制的过渡作用
自战国以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分封制作为对郡县制的补充手段 ,在具体历史条件下,恰当地运用,不仅是重要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从政治制度上来看,分封制与君主集权相互矛盾 ,又相互结合的演变,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
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思想的形成,都脱离不了当时具体的历史环境,秦末汉初之时形成的这一新型分封思想同样不能例外 。如果说楚汉战争之际,为适应战争形势 ,分化项羽的实力并投向己方,刘邦被迫分封韩信 、英布、彭越等为王属于无奈之举。那么郡国并行制是在铲除异姓王 ,分封同姓王之后有意识的确立。
刘邦认为:“如果当初有着亲族诸侯的帮衬,可以镇压疆土、权臣以及护卫王室,秦朝也许就不会灭亡得这么快了。因此分封同姓亲族为诸侯很有必要,而且结合当时百废待兴的情况下,分封诸侯王国有利于调动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也是贯彻黄老思想 “无为而治”和 “休养生息”的重要表现。
只有在朝廷中央的实力发展得足够壮大和稳固时,再对诸侯王采取包括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控制;才能分阶段地削藩、取消分封制度,逐步过渡到单一的郡县制度,成就高度集权的君主专政。
因此,刘邦所实施的郡国并行制,在分封制与郡县制之间,不但有着承上启下的功能,更起到缓解各方矛盾的润滑作用,在过渡性时期有着巨大的贡献。
结语
无论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市场政策或是项目产品,出现不再适合于现下阶段的苗头时,作为企业的高层管理,必须以审慎的态度,更客观、全面的分析问题,制定符合现实情况的方案。过于简单、暴力的一刀切手段来解决问题,只能忙于处理各种因矛盾引发的新问题,迟迟无法开启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