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为什么要腰斩《水浒传》
关于明朝的灭亡,后人有很多的评论。而在明末清初,明朝的士大夫普遍认为对农民起义军的招安是明朝覆亡的一大祸根。而对明末招安误抚的反思及其舆论倾向直接影响到了《水浒传》。
崇祯十五年(1642),左懋第上《谨题为再陈息盗要着事》,直接说义军的反叛“始于《水浒传》”,他认为以宋江等为梁山啸聚之徒,其中以破城劫狱为能事,以杀人放火为豪举,日日破城劫狱,杀人放火,而日日讲招安,以为玩弄将吏之口实。不但邪说乱世,以作贼为无伤,而如何聚众竖旗,如何破城劫狱,如何杀人放火,如何讲招安,明明开载,且预为逆贼策算矣。因此,他认为《水浒传》是一部“贼书”,贻害人心,十分可恨!
由明入清的史家査继佐直接将明朝的灭亡与《水浒传》挂钩,称自《水浒传》出“贻祸者三而未已”,他认为一则万历末年,徐鸿儒以郓城人创白莲教,巢于梁家楼,直欲亲见梁山泊故事……一则崇祯中流贼初起,□为指名,亦辄如传中各立诨号,如托天王、一丈青等□勇出相,作梁山泊好汉,其为数十倍于天罡、地煞不止”。
在此种思潮的促动下,金圣叹点评《水浒传》只有七十回,出现了腰斩《水浒传》的现象。
因为金圣叹称“招安”为“强盗之变计”,这绝不可能是他一时心血来潮,或坐在书斋中想象的结果,必与同时的士大夫一样,直接来源于明末招安误抚的历史经验。
金圣叹在该书中对招安的敏感与忌讳。他不仅伪托古本,反复强调招安部分乃罗贯中后续,非施耐庵本意。
在金圣叹那个时代,他评改出版《水浒传》,一些不明就里且思想偏执的士大夫便指责他有意倡乱。金圣叹评改《水浒传》,期望借此“诛心”之法以弭盗于未然,想法毕竟过于天真,因为民众的接受不会只被作者牵着鼻子走,而是根据自己的现实体验有所选择的。此后民众叛乱行为仍不时发生,且不乏以梁山好汉为标榜者,这笔账自然又被算到了金圣叹的名下。
不过,这一点同情心虽为封建卫道者所张大,但并不能掩盖金圣叹反对农民起义的基本立场。直到清末西方民主与革命思想传入中土以后,此种立场才逐渐为学界所认同,尤其是经过胡适、鲁迅的阐发,一时几无异议。胡适说:“圣叹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圣叹又亲见明末的流贼伪降官兵,后复叛去,遂不可收拾。所以他对于《宋史》侯蒙请赦宋江使讨方腊的事,大不满意,故极力驳他,说他'一语有八失’。所以他又极力表章那没有招安以后事的七十回本。其实这都是时代的影响”。鲁迅也说金圣叹“截去《水浒》的后小半,梦想有一个'嵇叔夜’来杀尽宋江们”,是“因为痛恨流寇的缘故”。这些虽仅泛泛而论,但已十分接近事实。
但是,正如胡适所说,金圣叹“赏识《水浒传》的文学,但他误解了《水浒传》的用意。他不知道七十回本删去招安以后事正是格外反抗政府,他看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