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盼:故是故乡的人

《故乡》教后感
小说是以人物为主要表现对象带动情节发展,把这些安排在特定的环境之中的。
《故乡》一文,主人公是闰土,加之一些其他的人物在故事情节里,比如杨二嫂。课上我带着学生特别了闰土和杨二嫂的出场方式。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这是闰土的出场,他在母亲提及后,我立马就回忆起来了。且记得是那么的清楚,连细节都是那么的细致。他是忽然就闪现在我的记忆里的,虽然别了故乡那么久,但闰土的形象却那么清晰的就被我记起来了。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
这是杨二嫂的出场,一个很有特点的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先是吃了一吓继而愕然,在我的愈加愕然中仍然没想起来,幸而我母亲也就进来了,从旁说…在母亲介绍完之后,我才依稀记得,“哦”字是最好的证明,此时我才恍然大悟。
一个是不由自主的忽然闪现,记得那么清晰;一个是在愕然中努力回忆,还是在母亲的提醒后才记起。两个人物在我心中的位置也就显而易见了。
在写到闰土的外貌变化时,作者写到: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我们便熟识了。或许是孩子和孩子之间特殊的关系,所以记得异常清楚。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这是“高潮”时闰土的出现。与之前比只是少了银项圈,因为银项圈的作用已经达到了,而多的是对于闰土的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小毡帽变成了破毡帽;更多了原来没有的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如此细致的描写想要突出的是闰土的变化。
在写到杨二嫂的变化时,除了出场后看到的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却”字表现出作者对其出现的愕然。
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这是作者记忆中的杨二嫂的形象。一个“但”字很突出的写出了她的变化。于此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只是把不同时期的她做了比较而已。
且写闰土时是先回忆起来他的容貌然后见到真人再加以比较,写杨二嫂时是先看到了她现在的样子然后在母亲的提醒下才勉强回忆起来。这样一对比,主次关系就显而易见了。
于此,我告诉学生们,这种写法我们可以学,也可以用在我们的文章中予以表现。更重要的是作者是如何用主要人物来表现小说的主题,用次要人物来加以衬托,更好的对小说的题目“故乡”予以表现的。
虽说这样的发现并不新颖,但是恰恰是这些细节让文章变得更有味道,在带着学生分析时更能吸引到学生的注意力。
故乡,故乡的人,故是故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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