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人与不丹王国
一、不丹人
不丹人主要由三个民族组成。第一个是沙人,他们是来自印度的黄种人。第二个是阿洛人,他们大概是在9世纪以前来到不丹的西藏移民的后裔,主要分布在不丹的西部地区。第三个是尼泊尔人,他们是19世纪末移居到不丹的。移民的后裔主要分布在不丹的南部地区。
不丹人从来没有“等级制度”,人们的出身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并不影响其社会活动,主张受教育的社会机构均等,男女平等,不分贵贱高低;家庭财产儿女也平均分配,婚姻自由平等,男女自由择偶或离婚。
不丹人的粮食供应基本是自给自足,既种庄稼,也饲养牲畜,食物以肉类、大米、蔬菜为主,往往可以看到在盛着猪肉、牛肉的盘子里,调拌着大量辣椒。人们喜欢喝带咸味的奶茶,槟榔常作为招待客人的一种食物。
不丹人的房屋是以石头、木料和泥土为建筑材料,一般房舍分为三层,但建造房屋时根本不用钉子,这表明其建筑有高超技术风格。
二、不丹王国
不丹王国(藏语拼音:Zhugyü,威利:vBrug-yul),简称“不丹”,位于中国和印度之间喜马拉雅山脉东段南坡的一个内陆国,面积38394平方千米,2012年,不丹人口736453人。
不丹自8世纪即为吐蕃一个部落,9世纪,不丹为独立部落。1772年,英国侵犯不丹。1865年11月,英国同不丹签订了《辛楚拉条约》,强迫不丹割让包括噶伦堡在内的第斯泰河以东约2000平方公里的地区。1907年建立不丹王国,乌颜·旺楚克成为世袭国王。1910年1月,英国和不丹又签订了《普那卡条约》,规定不丹对外关系接受英国的“指导”,1949年8月,印度和不丹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规定不丹对外关系接受印度的“指导”。1971年成为联合国成员国。
1616年,阿旺·纳姆伽尔在征服了今不丹后建立了政权。由于不丹的雷电多,四脚神龙又被看做雷神。阿旺·纳姆伽尔奠定了现代不丹的领土、民族和宗教的基础。
1669年,不丹与当时西藏地方的甘丹颇章政权(格鲁派)爆发了长达62年战争。
1651年不丹政教领袖夏仲·阿旺南杰(1594~1651年)圆寂后,不丹内部陷入混乱,僧侣集团和世俗集团矛盾尖锐。1729年不丹发生内乱,1730-1731年清政府派西藏地方官员颇罗鼐调停不丹内乱,1736年不丹第十任第巴(国王)米旁旺布接受中国清朝政府册封“额尔德尼第巴”名号。
1772年,不丹遭英国入侵。1865年强迫不丹签订《辛楚拉条约》,不丹被迫割让2000平方千米土地。
1907年,乌颜·旺楚克(1907—1926)废除德布王,自任国王,建立不丹王国,集政教大权于一身,并规定国王世袭。
1910年1月,英国同不丹签订《普那卡条约》。规定不丹对外关系受英国“指导”。
1926—1952吉格梅·旺楚克在位。
1949年8月,印度独立,与不丹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规定不丹对外关系受印度“指导”。
1952年,不丹第三代国王吉格梅·多尔吉·旺楚克即位,他发展经济,对内政外交进行改革。
1971年,不丹加入联合国。
1972年,第四代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自英国留学回来,17岁继承王位,继续先王的内外政策。
1973年,不丹成为不结盟运动成员。
1985年,成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员。
2001年9月,国王发布命令,要求政府筹备起草宪法。
2005年3月,辛格国王建议在不丹建立两党制度,由在大选中得票最多的政党组阁,另外一个政党则成为反对党。根据宪法草案,不丹将组建两院制议会,由75人组成的国民议会和由25人组成的全国委员会。根据不丹新宪法,国王是不丹的国家元首,而议会在三分之二多数的支持下可以弹劾国王,部长会议为行政机关,部长会议主席是政府首脑。
2006年年底,吉格梅国王宣布退位。
2007年4月,吉格梅国王将王位正式让给27岁的儿子吉格梅·基沙尔·旺楚克王储,2008年,其正式即位。
2008年3月24日,不丹迎来其历史上的首次民主选举,直接选举国民议会议员,并在此基础上产生首个民选政府。
不丹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制度。1998年,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不再兼任政府首脑,将政府管理权移交给大臣委员会。2001年,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启动制宪工作。2006年,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让位于其子吉格梅·凯萨尔·纳姆耶尔·旺楚克。2007年12月,举行首次国家委员会(上院)选举。2008年3月,举行首次国民议会(下院)选举,成立首届民选政府,标志着不丹开始向君主立宪制转变。2008年7月不丹颁布首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