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系列(16):我也去了一次夜店
与我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此系列为半自传体小说
故事半真半假
真真假假
由读者自行判断
作者不给答案
阅读全文约需9分钟
文/晏凌羊
我曾经实地探访过王木木去过的酒吧。
那里,是他和她勾搭上的地方。
之所以去那个酒吧,一方面是好奇,好奇这个地方到底有多大的魔力,居然让他无数次夜深了都不肯回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逼自己尽快放下。
人以类聚,我希望在酒吧里看到更多人的丑态,继而逼自己从心底里真正放下那个人。
我是这么想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一直在心里装着一个自己“看不大起”的人。看不起了,自然也就爱不起。
像我这种从小就活得比较懂事、上进的女孩子,学生时代一直闷头读书,参加工作后就努力工作,我几乎从来没有去过这种场所。
出去旅游,我也会泡一下酒吧,但我去的清一色是清吧。台上有民谣歌手在唱歌,我和朋友坐在台下轻啜饮料,听完了,喝完了,也就起身走了。
喧闹的迪厅和闹吧(夜店),我连路过的时候都想快步走。像我这种满身书卷气的女的,跟这种环境是格格不入的,但是,为了逼自己尽快放下,我还是去了。
干这种略带“冒险”的事情,我的安全意识当然是在线的,我叫上聂琳陪我一起去。聂琳不大能理解我的这种行为,但还是很仗义地陪我去了。
为了让自己表现得像个老手,我们还特意化了点浓妆,穿了条吊带裙。
可是,那家酒吧,我一走进去,就后悔了。
这根本不是我们这种女孩子该来的地方。
场内喧闹繁杂,音乐开得震耳欲聋,到处闪烁着暧昧的霓虹光,以至于你很难看清身边人的长相。
舞台上,有女人在跳钢管舞,是性挑逗意味很浓的那种。
吧台边,站满了穿着随意的大叔,他们边喝酒边在场内寻找合适搭讪的猎物。
酒单上的酒,非常贵,像我这种给小孩买鞋都可能会货比三家的妇女,只觉得那里消费很贵。
在里面,人和人想要说话,得用吼的。
眼前这一切,让我感觉自己像是去到了另一个星球,我不明白这个星球上的人们都在嗨什么,他们为啥能在场子里头玩得这么开心。
我也没法想象,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爱上另一个人?
即使真爱上了,只有一种可能:先性后爱。
我在里面待了不到二十分钟,我就感到恶心、想吐。我抓着聂琳的手,逃也似地从酒吧里冲了出来。
我大概能够想象得到,王木木长期跟这帮人打交道,他的价值观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何会对我说出“我结婚了,就不能出去玩了吗”这样的话。
很有可能,他到现在依然坚定地认为,他根本没有错,是我管他太严。
当圈子里所有人都“那样”,而你希望他“这样”时,你反而会成为那个圈子里“不懂体贴”“限制男人自由”和“强势”的代名词。
比如说,“夜店咖”的圈子里,十有八九是“夜店咖”,他们对这样的夜生活习以为常。只要有一个“夜店咖”的老婆能忍受这种行为(其实可能只是男人给她的钱够多),整个圈子里的男人都可能会觉得自家老婆不知书达理、给自己的自由不够多。
人在群体中会变得非常不理性,而且会有非常浓重的从众心理。相信我,一个人的能量绝对对抗不了一整个圈子里的人对他形成的拉力。他们组成了一个坚不可摧、拥有铜墙铁壁的利益共同体,你的“价值观”很难攻进去的。
身处那个圈子里的所有人会发明各种理论、学说,为这种共同的爱好“背书”和“正名”。他们会给“同类”情感支持、舆论支持甚至是阵营支持。
出来以后,我对聂琳说:我觉得我要放下了。
聂琳的眼睛里闪着星星,她回答我:恭喜你啊,亲爱的。
我忽然想起这一层:如果我没有离婚,那么,即使王木木不再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了,但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也都是炼狱。
他是犬系人,根本无法独处,家对他而言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即使在我们感情最好的时候,他呆在家里超过半天就各种坐立不安。
我是猫系人,喜欢家庭生活,独自在家里宅上一周没问题。看书、煲电影、做做家务、陪娃玩玩游戏,时间很快也就过去了。
一想到这一层,我真想跑到天台去放个鞭炮。
我甚至开始同情起王木木来。
他的内心得有多孤独,多空虚,多苍白,才需要经常来这种地方,让热闹把自己的心灵胀满。
我要是婚前就知道他喜欢逛夜店,我都不会跟他结婚;我要是早一点知道他去逛夜店,那我可能也早就离婚了。
只可惜,那会儿他隐藏得太好了。
婚后,他只是说自己跟哥们儿去大排档喝酒聊天,几个大男人在烧烤摊能做出什么事来。
认识他的时候,我以为他和我一样,是个乖孩子,至少是一个能和自己独处的人。毕竟,那时候,他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就是这个样子。
我哪里想象得到,婚后他几乎没办法独处,必须要靠找各种乐子才能找到生活的快乐。
在我看来,一个无法独处的人,灵魂必定是不够充盈的。
写《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说:“我觉得经常独处使人身心健康。”
一秒钟都无法独处的人,对孤独缺乏抗体,可是,人本质上就是孤独的。
孤独是撒向人生的清冷月光,是滴进情感的夜露。它是人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死亡一样。我们只能拥抱它,不能回避它。
也只有那些真正拥抱过孤独和心酸的人,才会更加珍视生活中有限的温存。
可王木木显然不是这样的。
也是那一次之后,我才深切地觉得: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他,根本,配不上我。
和王木木离婚后,他身边有朋友替他试探过我的态度,看我是否“愿意为了孩子和他复婚”。
我不知道这是王木木的意思,还是他家人的意思,但我回答得斩钉截铁:不,可,能。
有句话叫“月子之仇,不共戴天”。
再独立、强大的女性,在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都是弱势的。
这时候受过薄待,女人会记得一辈子(记得,不等于记恨)。
出了月子(或哺乳期)就离婚的女人,复婚概率几乎为零。
男人啥时候出轨都不行,但在女人孕期出轨,在我这里是没有任何豁免权的。
女人在孕期、哺乳期估计是一生中唯一一次没法与男人分庭抗礼的时期,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这时候男人出轨,不管最终有没有被发现,都是专属两个人的博弈。出轨者把不知情者当猴耍,不知情者此时身体不便,处处处于下风,像是两个高手过招,一个空着手,一个拿着砍刀。
那个因为怀着你的孩子的女人,此刻可能处于觉得自己一生中最无用的时期。这期间她生理上的不便以及身体激素、荷尔蒙发生变化导致心理上的焦虑、无助。
她大腹便便、行动不便,像半个病人,地震来了可能都跑不过一个四岁孩子。她经历撕心裂肺的疼痛,踩着鬼门关,才让医生把孩子从肚子里取出来……哦,你选择人家防抗能力最低的时候出轨,不觉得自己太欺负人了么?
但凡你内心里还有点良心,就不能等到她的身体恢复元气,能跟你一样活蹦乱跳,能回到职场拼杀挣钱,能跟你分庭抗礼谈权利义务的时候,再出轨?
即便你再看不起她,至少到了那个时候,她跟你在生理上、心理上实力相当、势均力敌。
古代侠客们比武,这种趁人之危的偷袭行径都是令人所不齿的。
我们两个人比武,若赶上你受伤,那咱等你康复了再打。若我拿刀刃,而你赤手空拳,那这对我而言是侮辱。
这点侠义精神,在朝夕相处的两个人中间,更应该有的吧?
也会有很多男人说,出轨我确实很愧疚。
然并卵,愧疚并不能让你停止出轨。
事实上,很多男人是一边愧疚一边出轨的。
这种愧疚,并不能让他停止出轨的行动。
出轨被发现以后,他也会痛心疾首表示道歉和忏悔,但如果时间重来,他还是会那么做。很大程度上,他后悔的不是出轨,而是:自己怎么不小心一点,居然会被发现?
而有些男人出轨,并不是觉得自己聪明得可以骗过女人,他应该知道这种事可能瞒不住,但他不在乎女人会不会知道,或者,觉得知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至于那些心疼男人在孕期没法跟老婆随心啪啪,所以非常理解他们出轨行为的女人,我更是不想多搭理。
你那么心疼男人,你咋不去当个免费妓,看哪个男人的老婆怀孕了,就主动去献身好了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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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一听“老祖宗说过”这几个字,脑袋就嗡嗡的。只有对自己的价值观不够笃信的人,才需要拉“老祖宗说过的话”作为伥旗。
仿写一下这位读者的评论:关于老婆出轨,我的建议是,如果你不能保证你找的下一个女人百分百不出轨,就不要轻易离婚。你更多的是要考虑这个女人对你好不好、人品怎么样,对家庭、对父母、对子女有没有尽孝尽责,因为随着女人的年龄增长,会越来越在乎家庭的,不然有可能你找的女人还不如之前的。老祖宗说的对,以前东西坏了,先想的是修,而不是换。
ps: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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