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一批环保案例,这些突出问题被点名
5月6日,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公开曝光省级环保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不力、阿坝州S217卓小路(抚边段)道路施工造成生态破坏、甘孜州九龙县建设项目万方弃渣倾倒入河、成都市新都区、双流区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攀枝花市米易县非煤矿山环境问题整治不力,这5个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被点名曝光。
自贡市
通报指出,自贡市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施工不规范致使长滩河断流;自贡市国资委未严格履行指导、督促职责,对相关情况不闻不问;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流于形式,不担当、不作为,长期无视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临时排水管高于河床,河道断流
据了解,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处于长滩河下游段,总投资39.2亿元,占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客运枢纽、游客集散中心、站前广场、地下综合换乘中心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业主单位为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自2020年6月开工至2021年3月,仅自贡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就收到4次有关信访投诉,反映项目周边自富路及施工期扬尘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1年3月开展的常态化暗查暗访工作中,已向自贡市反馈了类似问题。
▲生活污水纳污坑塘富营养化
督察发现,该项目拟新建的2#市政道理因施工需要改移河道河床,于2020年7月获得自贡市水务局行洪论证批复,河道改移主体施工期为2020年10月至12月。督察发现,工程施工截至目前仍未完成,且实际施工未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进行河水导流,擅自将导流方向由纵向围堰导流改为临时排水管导流,设置的临时排水管也明显高于河床,河水下泄受阻,致使长滩河约300米河道断流,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道路破损、积尘严重
督察还发现,项目施工未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周边自富路道路破损、积尘严重,“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应建设3至5米高的工地周边围挡,实际只配建了2.5米,且不连续。施工废水直排,未按要求收集回用;生活污水未按要求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而是就近排入坑塘,受纳坑塘已长满浮游藻类,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坑塘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高达134mg/L、45.8mg/L、3.37mg/L,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6.7倍、45.8倍、16.9倍,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属劣V类水体。
▲考核指标设置简单,缺乏针对性、操作性
此外,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虽设有环保管理机构,但工作人员不清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项目污染防治要求。自贡市国资委虽然已将环保考核纳入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保障性指标考核体系,但仅简单设置“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违规排放污染物”等指标,缺乏针对性、操作性。2018年以来,市国资委未按照考核流程要求,收集市属国有企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也未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市属国有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排放污染等情况,考核工作浮于表面,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递不到位。
阿坝州
通报指出,小金县S217卓(克基)小(金)路(抚边段)道路施工破坏生态,配套砂场违规侵占河道;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小金县峻馨砂石有限公司环保主体责任未落实;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小金县科学农业畜牧水务局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管不力。
▲弃土随坡入河,造成植被破坏、阻塞河道
据了解,S217卓小路总里程119.8公里,于2018年7月开工,业主单位为阿坝州公路管理局,由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过程代建管理,S217卓小路(抚边段)土建单位为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朝阳砂场为卓小路配套采砂、制砂项目,紧邻大渡河二级支流抚边河,由小金县峻馨砂石有限公司负责开采。
督察发现,S217卓小路(抚边段)施工过程野蛮粗暴,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挖弃土随坡入河,沿坡植被损毁严重,弃土入河后阻塞河道,部分河段约三分之一河道被弃土阻塞,影响抚边河水生态和行洪安全。
▲朝阳砂场违规侵占河道示意图(图中红线为河道管理范围、紫线为朝阳砂场厂区和堆砂区)
督察还发现,朝阳砂场在抚边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侵占约1万平方米河道从事砂石加工,并堆存了数万立方米砂石,未按规定撤离河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此外,该砂场无抑尘措施,生产废水通过一坑塘收集,沉淀池污泥直接堆放抚边河边。
甘孜州
通报指出,甘孜州九龙县隆之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手续不全、违规建设、野蛮施工,擅自将近万方弃土弃渣倾倒入九龙河羊房沟河道;九龙县水利局重审批轻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缺乏监管;有关河长对弃渣下河问题视而不见。
▲九龙县羊房沟(段)河长制公示牌
九龙县隆之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位于九龙县荞棚子,九龙河羊房沟段河道旁,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
督察发现,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水土保持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17日开工建设。至督察组进驻,项目已完成土石方开挖、道路平整,宰杀车间等主体工程和生活楼等配套设施已启动实质性建设。
▲近万方弃土弃渣直接倾倒入九龙河羊房沟河道
督察还发现,该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明确工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并用编织袋装土作临时挡墙,工程无外弃土石方。督察发现,2021年3月,施工单位将近万方弃土弃渣倾倒入河长制公示牌(编号:5133240048)旁的九龙河羊房沟河道,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雨季水土流失隐患突出。
▲施工现场大量裸土未覆盖
此外,施工单位未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大量裸土未覆盖,无进出车辆冲洗设施,无防尘喷淋措施。2021年4月12日,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随意倾倒施工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施工单位依旧我行我素,将施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就地挖坑倾倒。
▲生活污水肆意排放
新都区、双流区
通报指出,新都区、双流区黑臭水体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及时,区政府认识不够,未压紧压实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区水务部门工作不严不实,长效机制不完善;社区河长制监管不到位,对明显存在的问题长期视而不见、视而不报,对短期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敷衍整治,治标不治本。
▲新都区柏水河中河水体发黑浑浊
成都市水系较为发达,境内沱江、岷江流域有数十条干流和支流。因人口、产业较为集中,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存在短板,部分水体出现黑臭。成都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全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成都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成都市消除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推进黑臭水体污染整治,并明确2020年全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1年2月,成都市报告已排查整治黑臭水体298段,其中沱江流域103段,岷江流域195段,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
督察发现,新都区、双流区城市建成区内各有1条水体水质极差,黑臭明显。其中,新都区柏水河中河位于斑竹园街道柏水社区,途经新都城区,沿线居民商户生活污水、道路冲洗废水长期直排河道,导致水体黑臭。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河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99毫克/升、49.9毫克/升、5.43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8.9倍、48.9倍和26.1倍,属于重度黑臭水体。
▲老鲢鱼洞U型渠漂浮大量油污、生活垃圾,水体黑臭
双流区老鲢鱼洞U型渠位于九江街道大井社区8组,全长650米、宽1.5至1.7米。因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加之已建的生活污水管网破损,污水外溢,导致渠内水体发黑发臭、漂满垃圾和油污,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还发现,2017年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已指出成都市有大量黑臭水体未列入治理清单。成都市《关于深入开展全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要对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地表水体(包括江河、湖泊、渠道和人工景观水体等)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2020年,四川省审计厅对成都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审计时指出,黑臭水体摸排识别不够精准,存在漏报风险。经比对成都市报告的298段黑臭水体清单,新都区柏水河中河、双流区老鲢鱼洞U型渠明显黑臭,但未列入清单,且“老鲢鱼洞U型渠”紧邻清单内的“老鲢鱼洞”黑臭水体,排查存在盲区。
▲成都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显示,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31日柏水社区村级河长上报问题数为零
此外,《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应建立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环境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新都区柏水社区村级河长河道巡查973次,未发现和上报柏水河中河黑臭情况;双流区大井社区村级河长河道巡查328次,已发现老鲢鱼洞U型渠黑臭问题,但未上报,仅采取末端截污的治标措施,未采取建设、维修污水管网和内源治理的治本之策,渠内水体黑臭问题“久拖未决”。
攀枝花米易县
通报指出,攀枝花市米易县矿山生态环境常态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缺位,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欠缺,个别花岗石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工作要求,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众晶矿业矿权范围和开采现状比对,红色范围为弃石违法倾倒点
据了解,攀枝花市位于金沙江、雅砻江交汇处,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市矿产资源丰富,米易县地处金沙江一级支流安宁河流域,属攀西资源开发腹心地带,县域内花岗石资源储量1.2亿立方米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目前米易县共有非煤矿山31家,其中花岗石矿山12家。《攀枝花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构建环境友好、节约高效、矿地和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但目前米易县花岗石矿山中尚无一家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冰花兰矿业私自违法设置地下水取水井
督察发现,矿山违法违规开采问题突出。米易县众晶矿业有限公司草场大凹子花岗石矿越界侵占土地约7200平方米;米易县冰花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寨子山冰花兰矿每年生产用水约需1.64万吨,自2008年以来陆续设置3口取水井,期间既没有开展地下水水资源论证,也未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长期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矿山生产。
▲冰花兰矿业采场扬尘污染严重
督察还发现,晶矿业未落实开采方式现代化、采矿作业清洁化、矿山管理规范化、生产安全标准化、矿区环境生态化等相关要求,没有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分层分平台规范化台阶式开采,作业无序、野蛮施工、采场堆场管理混乱、山体大面积挂白,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众晶矿业、冰花兰矿业两家企业主要进出场道路均未进行硬化处理,开采、装卸环节未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未密闭,扬尘污染严重。
▲众晶矿业不按规范开采,生态破坏严重
此外,弃土弃石随意倾倒,排土场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米易县众晶矿业在设计排土场的西南面约150米处违规倾倒废石,压覆损毁植被面积达15000平方米,且形成高陡边坡。众晶矿业和冰花兰矿业水土保持方案均要求通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地表水并引流,并保持畅通。督察发现,众晶矿业采场排洪沟和冰花兰矿业排土场导流渠均存在损毁淤堵,其中众晶矿业排土场整体已呈现出明显水力侵蚀痕迹,排土场下游不足1公里处为农田和村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等问题突出。
据悉,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