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对私申报业务手册》之四国别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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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对私申报业务手册》2020年2月
编辑整理:智汇大叔(微信号:983311817)
目录
一、居民和非居民的认定
二、对私申报的原则和范围
三、申报的时间要求
四、国别的确定
五、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
六、常见漏报业务要点
七、案例分析
八、交易附言和交易编码指导目录及实例分析。
九、柜面对私外汇业务办理简易表
四、国别的确定
(1).对于涉外收付款中对方收款人或付款人的国别,应申报为该笔涉外收入或付款的对方付款人或收款人常驻的国家或地区。
(2).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国别项应申报境外居民相应的境外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如:中国居民从境内账户向在香港的同名账户转款,国别应为香港。
(3).对于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国别项应申报为境内非居民的常驻国家或地区。如:注册地为香港的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向美国收付款,则申报国别应为香港,而非美国。
需要重点关注的国别下列申报中的国别注册地较难判断,需要认真核实,这些国家有:瓜德罗普(GLP)、其他国家和地区(ZZZ)、美国本土外小岛屿(UMI)、英属印度洋领地(IOT)、瓦利斯和富图纳(WLF)、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TCA)、博奈尔、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岛(BES)、北马里亚纳(MNP)等。
目前申报为下述五个国家的基本为差错!
南极洲、南乔治亚、南桑德韦奇岛、皮特凯恩、英属印度洋领地。
只有科索沃能申报为ZZZ(在交易附言中要注明科索沃)。
国别申报为中国的只有在跨国公司主办企业虚拟申报时国别为中国,其他情况申报为中国的基本是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