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存折、存单、银行卡、手机银行,哪种存款方式最安全?

经常看到一些人存在银行的钱不翼而飞了的报道,存款安全已经成为所有的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没钱的人。而在存款中 人们使用最多的是存折、存单和银行卡。

同样,目前各银行也在大力推广手机银行,因此经常有朋友问我,为什么去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会大力推广手机银行?

无论是哪种存款方式,人们都会面临一个疑问:哪种存款方式更安全?

首先要明确的是,所有的存款方式都是比较安全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只是个别事件

很多人觉得现在的银行存款并不安全,将自己好不容易积累的积蓄存放在银行里,说没有就没有了。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新闻报道,自己在银行里的存款取款时不见了。

有报道,山西清徐县丁阿姨先后将1200万元存款存放在某农商银行,最后发现存款莫名消失:其中743万存款有银行转存回单,却没有入账;另外500万定期存款被转走。

据报道,在浙江宁波做生意的高女士,把1000万存到某银行,为期一年。到期后,银行告诉高女士,钱被冻结质押了,在高女士存款后的第三天,该银行接到分行的通知,说高女士签订了一份质押担保委托书,把这1000万放款给某房地产公司,而且质押期限竟长达82年!贷款的房地产公司承认从银行贷款,但对委托质押不清楚。

根据报道,建行河南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又发生一起储户纪女士69万元存款被银行客户经理转走的重大案件,更重要的是,客户经理还以储户的名义贷款5万元已经逾期,名下还有4张信用卡,已多次透支并办理了分期还款。

这样的报道越来越多,导致很多人感觉到银行存款已经不安全了。实际上,恰恰相反,正是因为这种事情出现的少才成为新闻,才会引发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出现银行存款不安全的因素,除了个别银行工作人员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利用银行的管理漏洞作案之外,大部分存款人自身是有责任的。山西清徐县丁阿姨先后将1200万元存款存入某银行,并不是自己亲自去柜台办理,而是将钱交给银行的客户经理;浙江宁波做生意的高女士把1000万存到某银行被质押,是高女士与其他公司签订有高息协议,从而可能会在协议中有抵押条件。

当然,出现存款丢失或者消失的案件,银行肯定都有过错。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广州李某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利雅湾支行的10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法院终审判决令该银行向李某赔偿450万元及相应期限内的活期存款利息。实际上关键的要素在于存款人是否有过错,当然银行在这一过程中也有过错。

因此,银行存款的丢失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确实是存在的。而出现存款丢失的大部分案例与存款人的信息安全意识缺乏、贪图高息等行为有关。当然,银行个别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也是银行存款的安全隐患。

其次,存折、存单、银行卡、手机银行等到底哪一种更安全?实际上各有利弊

如果仅仅从存折、存单、银行卡、手机银行等到底哪一种更安全?这实际上是存款介质本身到底哪种介质更安全的问题,而排除各种案件的发生因素。

实际上,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盗刷的风险;二是盗取的风险。

从盗刷的风险角度看,曾经有的人说,越是方便越是现代化的东西就越不安全有一定的道理。目前的盗刷案件基本上以银行卡和信用卡为主。银行卡和信用卡的便利性同时也是最大的风险点,克隆卡、复制卡等导致银行卡和信用卡存在一定的可能风险。因此,从盗刷的风险角度看,存单和存折的风险程度相对安全一些。

从盗取的角度看,如果你的存折、存单和银行卡被盗走,里面的存款哪个更安全呢?当然是存单更安全,因为存单的取现需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价证件才能取现;存折如果是活期只需要存折和密码就可以提取现金;而银行卡可以在任何银行的ATM机和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支付。所以,从盗取的角度看,存单最安全、存折次之、银行卡安全性最低。

但实际上也不尽然,目前的银行芯片卡是相对安全的。目前的银行芯片卡在境内还没有被盗刷的记录。

手机银行并不是一种存款方式,而是一种转账方式和账务管理方式。手机银行通过手机对银行账户特别是银行卡里的资金进行管理。

如果管理好自己的存款安全呢?三大方式最重要:首先当然是管理好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这是确保存款安全的前提;二是不要贪图第三方的所谓高息贴补,你贪图别人的利息别人就贪图你的本金;三是将日常支付和大额存款账户分开,以确保大额资金的安全。

无论是遇到盗刷、盗取还是存款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挂失、报警甚至通过法律方式起诉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其三,无论是存折、存单、银行卡、手机银行,你的银行存款真的安全吗?也不尽然。

除了银行存款丢失、盗取和盗刷的风险以外,你的银行存款真的就安全了吗?也不尽然。

不知道从时候开始,银行存款不安全已经成为一些人的特有观念。这固然有存款人安全意识增强的因素,同时也有一些恶意夸大宣传有关。

另外一种存款安全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那就是银行的破产造成的存款不安全隐患。

根据国务院正式发布的自201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存款保险条例》,商业银行由于各种原因或者经营不善可以进入破产。2017年8月8日银监会称,银监会已经在起草《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这意味着银行也可以破产的时代将要到来。

尽管出现银行破产倒闭的可能仍然是非常小的,从整体上我国银行业仍然是非常稳定的和稳健的,但这种存款的安全性仍然需要警惕和重视。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银行破产时对单一个人储户最高偿付本息的限额为50万元,且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这就意味着即使银行出现破产的情况,一个储户在一家银行存款本息如果在50万以内也是绝对安全的。因此,如果要确保存款的绝对安全,在一家银行存款本息不能超过50万元。

从根本上来说,说银行存款已经不安全是错误的,但是说银行的存款绝对安全也是不对的,只有在保护好自己的银行信息前提下,在一家银行存款本息50万元以内是相对安全的。(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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