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诊所护士重复使用皮试针管被罚,前车之鉴!

配皮试液、肌注时换针头不换注射器,可以吗?

话题

@王韵

(破伤风)说明书上稀释10倍的抗毒素指的就是将0.2ml原液加盐水1.8ml变成2ml,即抗毒素稀释了10倍。根本用不到20ml的注射器,再稀释就成100倍了~我觉得这是个人理解错误。说明书一直指的都是稀释10倍的抗毒素,所以始终用的都是这支配成2ml的注射器,只是换针头罢了

解读

话题中护士们讨论的是破伤风抗毒素(TAT)的皮试液配制,说的是配制皮试液,皮试后肌注,以及皮试阳性后的脱敏注射所用的注射器,这个护士@王韵的意思是,配制皮试用一个注射器,肌注时用一个注射器,之后的几次注射,可以换针头不换注射器,配制时省事。

由于是同一患者的皮试液,所以就不存在注射器复用问题,因此,就不用担心感控方面违反原则的问题,但并不是说,不换注射器只换针头就没事。

大家看这则业内新闻:

近日,杭州某诊所皮试窗口,工作人员因重复使用皮试针管被人举报。

2021 年 9 月 11 日,杭州某诊所皮试窗口有两名患者均使用了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负责给两名患者做皮试的护士陈某承认,这两名患者正好同时要做皮试,其贪图方便,仅更换了针头就使用同一皮试针筒进行注射。

该诊所被责令整改,拟处罚 3500 元。

(图片来源网络)

新闻事件中的护士,同样是做皮试,当事护士为了图省事,把配好的头孢曲松皮试液,不换注射器,只换针头,给不同的患者进行皮试注射,结果被患者举报,罚款。

这名杭州护士为什么被举报、处罚?

一次性注射器复用。

上面的皮试液配制、肌注时注射器更换针头就可以,为什么这次的护士为患者做皮试,换针头不换注射器就不行了?

因为是不同的患者,这中间存在注射液被污染的可能。

类似的案例,之前的前车之鉴已经不少了,看看以下的恶性事件,就不会存在侥幸心理了:

2017年1月26日,浙江省中医院检验科一名技术人员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操作规程,多次使用同一根吸管交叉吸取、搅拌、提取所操作批次人员的淋巴细胞,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致5名妇女感染HIV病毒,其中两人已怀孕。

该技术人员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为什么屡屡出现皮试换针头不换注射器的情况?

主要原因就是护士们操作时想要偷懒。

由于皮试通常只用极少量的药水(比如0.1ml),有个别护士嫌麻烦,可能把配制好的皮试液给一个患者使用后,接下来若还有同类的药物皮试,就会出现留着给多个病人做皮试。也就是说,每次皮试只换针头,不换针管。

这种不同的患者之间只换针头不换注射器的情况,存在医院感染的风险,这种“偷懒”,卫生监督部门绝不容忍。

切记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问题,原则性要心里有谱,护士们自己把握。同一患者的皮试配制、肌注护士可酌情把握,但不同患者之间的注射,这是一条红线:皮试跟打针、输液,都应该遵守同一个“铁律”:一人一管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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