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丨附决定书
文/源
赋青春
由IPRlearn编辑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鼓励创新、加强保护的政策措施出台,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专利无效案件往往与侵权诉讼案件相互交织,对专利保护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一直广受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从所审理的案件中,评选出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案件作为年度十大案件进行发布。
专利号: ZL97196762.8
发明名称:发光装置及显示装置
专利权人: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请求人: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都城亿光贸易有限公司
审查结论:维持专利权有效
该专利涉及白光LED领域的基础技术。决定认为,创造性的审查中,在判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时需要考虑技术发展过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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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ZL01807269.0
发明名称:吡咯取代的2-二氢吲哚酮蛋白激酶抑制剂
专利权人:苏根有限责任公司、法玛西亚普强有限公司
请求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审查结论:维持专利权有效
该专利涉及一种新型的口服抗肿瘤药物。该案涉及在创造性判断中对有益的技术效果产生争议时,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该案的审理突出强调了无效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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