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即将报废并且经常坏,想要换电梯需要多数业主同意,但是有些人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目前国家关于住宅电梯报废标准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有些地方技术监督局要求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电梯,要由有资质的单位全面检验一次(不是年检),合格才能继续使用。经修理后仍然不合格的就要报废。

更换电梯这样的情况,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近些年来新建的商品房住宅,在竣工时都要向住宅局账号里交付总造价5%的存底专项维修资金。由住宅局代管(利息就不要多想了)。住宅局催要积极性很高,开发商一定要交。

如果这笔资金够换电梯之用,就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小区户数和面积双超过2/3的比例同意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业委会向住宅局提出申请。不用从口袋掏钱,业主同意的可能性相当高。

如果上述的存底专项维修资金不够,就需要向业主募集。也是经过上面双2/3同意的程序,关系和谐的小区,一般是物业垫款更换后,再向全体业主摊派。由于业主需要从口袋里掏钱,难度会稍微大一些。

发动双超2/3的同意业主投票,业委会要辛苦一点,派人多去扫楼,说好话,解释清楚。对全体业主都有看得见的利益,也还是容易通过的。

有个业主大会决议后,业委会就要公示更换费用和每户摊派的钱,由物业追收,可能有人会拖一拖,慢慢追就是了。

关键是要说服物业配合,先垫资更换。剩下追钱的问题都好说,说服不行,还可以起诉。这种官司肯定赢。赢了还不交钱,就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小区的物业是黑物业,或者小区里天天有那么几个人跳着脚喊不交物业费,黑物业滚蛋,让物业垫资换电梯的事情就不要想了。

最近视频里有个镜头,山东某个地方农民的住宅城市化改造小区,一群业主找来电视台记者投诉,物业不肯干了撤走,小区垃圾遍地,电梯也不能用。记者问,你们交物业费了吗?就没人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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