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时效问题,山东高院最新两案例观点不一 2024-08-07 10:42:06 案例一:不适用诉讼时效 山东高院:山东大立乳业有限公司、徐静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确认劳动关系之诉,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案例索引:(2019)鲁民终2521号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合议庭:娄勇军 邱彩林 曹毅案情简介徐静向枣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确认徐静与大立公司在2000年4月至2008年1月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徐静于2000年4月到大立公司工作,被安排至加工车间化验室做化验工作,2003年1月被安排到销售部负责销售工作。徐静于2006年停工待岗至今。大立公司于2008年1月2日宣告进入破产程序,2018年7月17日公示单位职工权益,但徐静未在大立公司单位职工权益名单之中,请求确认徐静与大立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判意见一审裁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8日作出(2019)鲁04民初73号民事判决:确认原告徐静与被告山东大立乳业有限公司自2000年4月至2008年1月2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审裁判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确认劳动关系之诉,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原审认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并无不当。案例二:适用诉讼时效山东高院:黄向文、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案例索引:(2019)鲁民申6923号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合议庭:冯波 崔志芹 李召亮案情简介黄向文向淄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被告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被告伪造材料给原告办理了假冒退休手续,在原告满60岁之前,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一审裁判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302民初4049号民事判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本案中,1998年5月黄向文即已办理退休手续,至2018年8月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已经超过二十年,且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故黄向文提供的持续信访的证据对时效问题没有影响。另外,本案作为劳动争议诉讼,亦无需要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形。黄向文的诉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即便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对其诉求本院亦无法支持。二审裁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民终264号民事判决认为,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1998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5日期间存在着劳动关系,需以判定上诉人的退休手续无效为前提。1998年5月上诉人的退休手续是由山东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是否合法、是否有效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对于上诉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本院不予支持。上诉人自1998年5月已知道自己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按月领取退休金,至2018年8月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已经超过二十年,且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再审裁判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为确认双方于1998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申请人于1998年5月办理退休手续时即已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直至2018年8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已超过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案已超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且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原审对其诉请不予支持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转自:律苑劳动,编辑:卢绪民律师 赞 (0) 相关推荐 重庆高院最新裁判观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性质又为工资? 小编按: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性质问题,小编在2020年7月27日的文章中曾提出重庆地区司法裁判中有两种观点,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8月2日作出的(2019)渝01民终4833号民事判 ... 高院再审改判:因工作原因借款是劳动争议,不适用诉讼时效! 案例: 刘刚系金龙客车公司的员工,金龙客车公司与刘刚于2015年7月28日签订了<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住房基金奖励协议书>,约定刘刚同意自2014年6月16日起为金龙客车公司服务八年, ... 典型案例丨“内退生活费未按时发放 员工维权时已过仲裁时效”这事怎么判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济南报道 11月1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某乙公司诉宋某生活费劳动争议案值得关注. 宋某原系某甲公司员工,2013年根 ... 确认劳动关系不受一年的限期限制(一个案例分析劳动诉讼案规则) 借用图片: 以上案例总结经验说明: 就算公司倒闭了,仍然可以告股东,但是钱应该很难要回来了,公司注销了. 确认劳动关系是不受一年的限制的 劳动仲裁就算超过一年,丢失了仲裁胜裁权:但是只要经过仲裁前置, ... 2020年青岛市劳动争议裁判规则-确认劳动关系之仲裁时效篇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否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属于确认特定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一种,在民法中属于确认之诉,根据民法理论,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有观点 ... 广东省高院案例: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仲裁时效!? 先看案例: 赵某再审称:二审认定赵某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属适用法律错误,确认劳动关系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应确认赵某与广州公司2008年5月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请求依法 ... 省高院: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最新案例 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到底受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仲裁委这边基本都认为受时效限制,因为仲裁办案规则已经规定的很明确了. 法院很多法官认为不受时效限制,认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确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受一年时效限制? [导读]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申请确认.仲裁和司法实践中,摆在裁判者面前的是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不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否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第一项等均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 法官: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法律咨询 ☝ 引公司破产.老板赖账--让不少劳动者不得不走上艰难的讨薪之路,可法院发现,不少劳动者甚至不能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让维权变得十分困难.对此,海淀法院法官结合诉讼风险点着手分析,支 ... 诉讼维权第一步,法官支招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公司破产.老板赖账--让不少劳动者不得不走上艰难的讨薪之路,可法院发现,不少劳动者甚至不能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让维权变得十分困难.对此,海淀法院法官结合诉讼风险点着手分析,支招劳动争议诉讼维 ... 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的实质要件 本文作者: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王萍 根据百度百科,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而劳动关系确认是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工资差额.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劳 ... 这种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可以不受理?! 确认劳动关系也可不受理? 今天10:28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并无争议,但劳动者为了补缴社保而仲裁(诉讼),诉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属于仲裁(法院)受理范围?且看东莞法院的案例: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