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流入中国的外国大金锭
中国的黄金交易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曾一度兴盛,之后随着民国政府整顿币制,推行法币,金银货币的行用受到很大限制,特别是中日战争爆发,货币斗争也成为了战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金银的控制愈发严格。
到1943年前后,由于国土大量沦陷,生产能力破坏,财政收入锐减,同时军事开支庞大,财政赤字增加,造成货币超量发行,法币贬值,物价腾飞,民不聊生。继之而来的将是社会经济的崩溃。民国政府必须面对、解决这个大问题。
如何解决、通过何种方法解决?
当时的国民政府考虑用美国对中国的贷款在国际上进口黄金,利用中国人对黄金的传统爱好,在国内向社会出售,以回笼纸币,阻止通货膨胀。这一想法得到美国方面的同意,中国政府从美国五亿美元的财政援助中,先期使用二千万美元,后来又使用二亿美元购买黄金,共使用购买黄金款二亿二千万美元。所购黄金总数将近200吨。如果折算中国习用的两制约为626万两。由美国代购的黄金在1945年和1946年两年中运抵中国[1]。
在挽救行将崩溃的法币体系的背景下,黄金货币重新登台,为法定货币护驾。自1944年至1949年, 政府对黄金货币时放时收,颁布执行的黄金政策时松时紧,放出的黄金有的是由中央造币厂制作成厂条发售,有的是通过银楼、金店制作烚赤大条(大黄鱼)兑出,它们已有了官方货币的色彩。这些制作出售的金锭其原料主要使用的即是美国代购运来的大金锭(另有部分来自没收敌伪资产,收兑民间金银等)。流入中国的大金锭使国内的黄金数量大增,人们为家庭资产的保值,尽力以纸币兑换黄金,使黄金货币比以往任何历史时代更深入民间。改制出售的金锭用以收兑法币、金圆券,收回的纸币数量巨大。第一期售金回收法币,据民国财政部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七日向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报告:“……本部运用黄金政策,旨在收缩通货,稳定物价。自三十三年四月起,出售黄金现货,并举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截至三十四年六月底止,售出及兑出黄金共计三百三十五万五千余市两,收回法币共计八百三十七亿八千余万元。”第二期售金回收法币,《财政部档》(民国卅六年五月十五日):“据国行帐册所载,自上年三月开始出售黄金以来,迄本年二月十五日止, 共计售出纯金三百五十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一点零六七盎斯(熔金损耗不计在内),折合九九熔赤三十五万三千一百六十八条,约计三百五十三万一千六百八十市两,累计收回国币九千九百八十九亿二千二百二十七万七千五百元。”第三期是为推行金圆券,民国政府宣布民众可以有条件地以官价用金圆券兑取上海中央造币厂制作的五等厂条黄金,总计兑出485,939 两。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时又将剩余的大金锭运往台湾,用于其军政开支。由此可见,外来的大金锭在中国近代金融货币史上占有着一个重要的地位。
600多万两黄金价值甚巨,在近代中国货币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然而关于这些美国代购的黄金大金锭是什么形态、规格、重量,却鲜有具体的记载和描述文字,实物也难以见到。
从零星所见的文字记载中可了解一些所购外国黄金的信息。
1945年6、7月间,抗战尚未胜利,因原国民党政府所办的黄金储蓄到期,中央造币厂奉命开始生产金条,此项金条原材料是由美国进口的四百两金砖,中央造币厂直接进行分割,制成各种重量的小金条。[2]
抗战胜利后,物价飞涨,法币贬值。1946年3月8日中央银行在上海市场的配售黄金……央行所存黄金是从美国购进的400两一块金砖[3]。到了1943年,国民政府以美国提供的两亿美元贷款购买黄金,作为稳定法币币制之用……购买的黄金,均为枚块重达400盎司,成色998以上,由美国官方监铸的大型金砖。[4]
仅见的这几条文字所含信息并不多,仅知来源、作用,形态则知是大砖形,每块重400两(或称400余两),也有以400盎司计其重者,实际1市两重31.25克,1盎司重31.1035克,具体到铸造成型的大金砖上,所表述的实际重量差别并不大。应是此类金锭外国铸造时是大致以400盎司为标准,运来中国后,国人习惯以400市两计重。
在中国钱币博物馆库房中存有一件外国大金锭,此件金锭是中国钱币博物馆20世纪90年代征集于湖南长沙,在入库时被称为“花旗银行金砖”[5],据了解因出土于一处花旗银行遗址而得名。此锭形态基本呈长方体,面微大于底。面上有“FINE998.2”铭文,应指金锭成色为千分之998.2‰,并有一章,章中为一鹰,环绕文字是“NEW YORK USA SSAY OFFICE 1939”意为“纽约美国检测局”,应是此检测数据由纽约美国检测局在1939年测得,在一端侧面加打上去的“19246”,应是其编号。此锭重13190克,长178、宽93.1、厚44.8毫米,以中国当时衡制算,13190克除31.25克得422市两。
此件大金锭无疑是美国金锭,并在1939年做过成色鉴定,应是20世纪40年代运来中国。其重量与多人提到的400 两有所差别。
近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库藏金银中又发现7箱14块大金锭。此批金锭制作规整,形态统一,浇注成型,面大底小,面上隐有波纹,金锭上标有英文文字、图章和编号。其中编号2940 的金锭正视、背视、侧视图如下。经称重,DE2940号锭重12526.594克, 原标注成色99. 61%,经仪器检测成色99.66%,面大于底,长259.5、宽81.34、高38.44毫米。
此14件金锭最轻的重12430.656克,最重的重12606.281克, 基本重量在12.5千克左右,折算为中国两是400两。应该说这批金锭基本上是400市两的大锭。
这些金锭套有两层木箱,旧包装木箱外又加套藏品标准木箱,它们进入银行库房应有很长时间,未见原始入库记录,只是在一个金锭包装箱中见到了两张不同年份的装箱票,一张是1965年6月记录的,另一张是时隔39年后2004年8月记录的,未见其他记录。
从前一张装箱票可知此批金锭在1965年前即已存于银行库房,当时称为“金块”。从第二张装箱票可知此批金锭在2004 年称为“标准金锭”,归在“杂金”类。这是目前所能知道的入藏银行库房的情况。
关于这批金锭的来源和性质,装箱票上没有说明,可以从金锭上的英文和图章来探讨分析。锭面一侧有英文文字RAND REFINERY LIMITED,FINENESS 9961,意为“兰德精炼公司,纯度9961 ”,文字中间有一“南非兰德精炼公司”鹿头图案章,锭面与编号相对的另一端铭有一章, 章内文字译为中文是“伦敦金银(贵金属)交易商”“塞缪尔·蒙塔古公司”。这些文字和印章标明了此批金锭的生产商和经销商。由此可知这批金锭生产于南非,后在伦敦黄金交易市场交易。
兰德精炼公司英文铭文图和伦敦金银交易商英文章
14件金锭编号分别是DE 2014、DE2015、DE2016、DE2017、DE2939、DE2940、DE2941、DE2942、DE4721、DE4722、DE7901、DE7902、DE7903、DE7904,从相对集中的编号看,此批金锭没有被打散,应是原集体运来、存放,后被统一接收,而不是分散收兑而来。
它们在1965年前即进入库房,限于当时的国内、国际环境,新中国在1949 年至1965 年间不大可能参与国际黄金市场的交易。因此推测这批外国大金锭很可能是解放之初人民政府大宗接收旧政权遗存所得,后转至中国人民银行。之所以未被运往台湾,推测它们在20世纪40年代末没有在蒋介石的直接控制区内,故而留在了大陆。吴兴镛《黄金档案》说到“广州、重庆、兰州等地中央银行的黄金……其实,在1949年,这几个剩下在国府手中的大城市,蒋已无法完全控制,广州、桂林应属于代总统李宗仁的势力范围;重庆、四川也很复杂,兰州、甘肃是回教马家军的地盘,蒋想从这些地方拿金子,哪里是容易的事?”[6] 这批金锭一直封存至今,长年沉睡库房而不为人知。
总之,20 世纪40年代美国为中国代购了一大批外国大金锭,对中国的货币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时至今日对这些外国大金锭缺乏了解。本文提到的两种类型大金锭实物,虽然缺乏相关的生产、购买、运输、流转记录,但从金锭铭文、重量推测,它们可能属于美方多方代购并运往中国的大金锭,尤其是中国人民银行库存的14块大金锭,其重量和记载殊无二致。这些实物可作为我们了解、考察流入中国外国金锭的参考。
注释
[1] 金德平:《对上世纪40年代“以金抑钞”的回顾》,《中国钱币》2019年第1期。
[2] 刘启瑞:《从三次署名的变化读上币金条》,《钱币博览》2009年第4期。
[3] 傅为群:《近代上海的金市与金条》,《钱币博览》2009年第1期。
[4] 戴学文:《你所不知道的国府黄金》,波多西工作室,2017年,第16页。
[5] 中国钱币博物馆编:《中国钱币博物馆藏品选》,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57页。
[6] 吴兴镛:《黄金档案》,台湾时英出版社,1996年,第42页。
(本文刊于《博物院》杂志202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