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民族、国家和政府
何为民族、国家和政府
(一)民族:
民族,是指在文化、语言、历史等方面与其他人群有所区分的群体。这是近代以来才由有关学者提出的概念。
按照这些学者的设想(是设想,不是考证),民族的产生过程是: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
为了具体地阐明民族的由来,须从早期人类社会形成说起。
远古时代,生存环境非常恶劣。
人类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大区别,同处丛林、山泽、原野中,同沐风霜雨雪,同为生存而争夺一口吃食。
小动物躲着人类,大动物要吃人类,没有房子,没有工具,栉风沐雨,四处流浪。
为了活下去,人类的祖先不得不以血缘关系择地聚居,或近亲结伴而居;并以山川自然标志为姓氏,逐渐形成了氏族。
由于尚处蒙昧时期,氏族内部近亲通婚乱伦,造成低能怪胎频出。
之后,随着进化,人性中“羞耻感”萌生,人们开始与相邻氏族联姻结亲。这便形成了部落。
为了抵御虫蛇猛兽侵袭,每个部落都推选了自己的首领。首领一般由身强力壮,或点子多、肯付出者担任,没有什么实权。
为了部落能够生存下去,首领会带着族人去打猎、捕鱼,也会去其他部族偷抢吃用的东西。这便使部落间时不时发生争斗、厮杀。
这时,有聪明者献计,强强联合,于是部落联盟诞生了。
人类发展到此时,著名的黄帝华族部落与炎帝夏族部落联合起来了。这就是华夏族的前身。
然而,部落联盟间也不太平,为了生存与利益,也时常发生争斗、厮杀。
在部落联盟间相互厮杀、争夺中,联盟首领即酋长,逐渐赢得了族人的尊敬和物质分配的特权,尝到了越来越多的甜头和好处。
一些人明白了权力的重要性——权力伴随的是利益和尊严。
与此同时,私心开始萌芽,继而膨胀。
随着私心和贪欲的膨胀,人们尤其是部落联盟中的头面人物,为了赢取更多利益与尊严,开始了夺权和保权的明争暗斗。
历史上记载的所谓原始社会大头领“禅让”制,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美好,而是伴随着阴谋和算计的夺权演变。
舜(姚重华)暗算了尧(伊祈放勋),将其流放致死,取代了尧。禹(姒文命)依样画葫芦,又暗算了舜,并将其流放致死,取代舜,当上了部落联盟大酋长。
传说“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足见其心如铁石。而且,他更加贪婪,为自己的身后事打起了算盘:要让部落联盟成为自家的私产。
通过一系列密谋运作,禹最终如愿以偿把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启,这便是“禹传子,家天下”的由来。自此,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诞生了。
从王朝诞生之日起,王不再是以前的酋长或部族首领,其使命也不再是为部众服务了,而是为了家族的荣耀和利益,自家人的幸福和奢华生活,而统治、役使所有的部众。
部众自此不再平等,被人为划分成了三六九等,出现了奴隶主和奴隶,后来还产生了奴才。
而且,此后的内争外战,也与部族生存毫不相干了。所谓的为部族而战等说辞,实质上都是为君王去卖命。
自从有了朝廷,“民族”的涵义和划分,逐渐演变为统治者加强统治的一种手段。
而且,“民族”一词,还是一个外来的词汇,它是在19世纪末叶从日本传入中国的。也是在“民族”一词传入中国后,才产生了“中华民族”这个词汇。
“中华民族”这个词汇,最早是由保皇派头面人物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的。
到了现代,关于“中华民族”的定义,是上世纪50年代中方仿照苏连的民族政策,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认定的56个民族的统称。
有资料称,苏连的民族政策是按照列咛的理论和在咧宁主导下制定的。
(二)国家:
国家,是由领土、民众、政府三个要素组成的。国家是个政治地理学名词,是指拥有不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和管理机构即政府,组成的社会群体。
简单讲,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社会共同体。
从社会科学和人文地理范畴解释,国家是被政治自治权(国民授权的管理机构是执行者)区别出来的一块领地;跟特定的人有关联的地区。
一般认为,国家起源于原始社会部落联盟的后期,即王朝诞生的前奏。随着王朝诞生,国家的雏形形成;族群的概念随之被逐步冷却、淡化。
国家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有:“合众国”、“共和国”、“公国”、“联合王国”,还有“联合酋长国”、“联邦”、“邦联”这些名称。
按照自然法理论及现代民主理论,人民(公民)在国家权力出现之前便已存在,也即国家是由人民(公民)创造的。
人民一词,主要体现的是政治学意义,与公民的概念不同。在一些国家的政治语境中,人民更多地是被定义为公民,即有权参加政治事务的人。
因而,“公民”——有权参加政治事务的人,超越了人们在经济地位、文化、职业上的不同,是人们共同拥有的新身份。
根据政治学定义,可以将国家分为君主制国家、君主立宪制国家、共和制国家,民主国家或专制国家。
截至2017年,世界上有198个国家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其中193个为联合国会员国。
(三)政府:
政府,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机构。
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
在现实中,大多时候,人们把政府视为国家的象征。
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政府,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议会)、行政(政府)和司法机关(公检法)。
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各职能部门)。
从大多数国家看,政府设立的主要职能是:
维护国家安全和国民安全,打击犯罪、惩处罪恶,褒扬公平正义,提供社会保障,救助弱势群体,建设公共设施,为国家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等等。
“政府”其名,起源于唐宋时期的“政事堂”和宋朝的“二府”两名之合称。
关于政府行为,一般是以全社会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但在少数集权社会里,它是以统治团体的利益作为其服务目标。
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政府存续的基本原则是:对国民负责。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看,“民族”这一概念已经在逐步淡化、退出。再者,从近现代以来的史实看,凡是强调民族概念的国家都因“民族问题”而大伤脑筋。
“国家”,简单讲是指一片特定土地上的人、财、物,以及山川、河流、矿藏等资源,加上相应的服务(管理)机构即政府。
“政府”,是一个国家中服务国民的行政机构。
网上一个短文介绍,在日本人眼里,政府部门不是什么领导机构,而是向国民提供服务的场所。
他们认为,老百姓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官民关系,而是“履行义务”与“享受服务”的关系,犹如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其实,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众都持这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