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红卖房“跳单”,贝壳为什么至今不发声?|| 关注

业内人士指出,贝壳没有拿下独家房源代理权,是此次事件的关键。由于佣金具有一定议价空间,多方中介“抢单”容易引起价格战,因此亦容易造成买方“跳单”的现象。

本文由无冕财经(wumiancaijing)原创首发

作者:方斯嘉

编辑:雷缓之

设计:布冬

编辑助理:朱智琪

当拥有600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杠上全国200万地产中介,会有什么结果?

2021年1月,抖音博主“小小莎”发布了一条《一次性花掉1500万元是一种什么体验?》的视频。本是宣告自己在深圳购买新房的喜事,却被网友指责买房 “跳单”。

这几日, “小小莎”的运营账号一度因住址泄露、舆论攻击、粉丝量下降,只能隐藏账号内容。

但今日,关闭账号的“小小莎”开始反击了。

在1月26日凌晨,粉丝量下降至525.3万的“小小莎老师”账号,在1月28日12时,已增加超100万粉丝量,达646.8万人。在粉丝数攀升、支持评论增多的情况下。“小小莎”将原本隐藏的视频内容再次开放。

由此,一场电商和地产界的“舆论狂欢”进行至又一个阶段。在这背后,隐藏了地产中介与买房者存在的哪些矛盾?

 买房“罗生门”

2020年11月,网红博主“小小莎”通过链家中介朱小姐的介绍,看中了深圳的一套住房,房子挂牌价是1620万元。

经过朱小姐现场带看后,“小小莎”对房源表示满意,但认为价格太高,要求朱小姐与业主谈判降价。根据双方披露的聊天记录显示,“小小莎”对朱小姐表示:“如果你们可以谈到1500(万元)的话,我可以给你们最高9万(中介费)。”

对于“小小莎”的要求,中介朱小姐表示“办不到”。她在微信回复道:“价格很难谈,如果价格不能往上加,估计只能考虑其他房子了。”

协调无果后,“小小莎”绕过链家中介朱小姐,与报价更低的另一家中介签约,最后以1568万元交易价格,成交了此套住房。

作为抖音博主的“小小莎”趁着此次机会,将交易过程拍成《一次性花掉1500万元是一种什么体验?》约44秒的短片。在视频中,“小小莎”没有提及具体的交易过程。

然而,网红高调“晒房”的视频,总是大概率会被朱小姐看到的。

她向“小小莎”微信询问此事,却被拒收消息。于是,朱小姐选择在网络曝光“小小莎”不遵守约定、在交易期间“跳单”的行为,并在网上公开披露了“小小莎”的姓名、住址及现场看房视频等隐私信息。这些信息被广泛流传在中介之间。

对于中介而言,推荐房源、带看房子等服务,需要时间成本,“跳单”是极其不可容忍的行为。因此“小小莎”遭遇中介这一群体的愤怒指责,她的视频评论区开始涌入网友谩骂,称其为“跳单莎”。

在网络披露的截图中,朱小姐指责“小小莎”:“我带她看房子,跳单了还不让发视频(指“小小莎”的看房视频),就这样践踏别人的劳动成果吗?”

事情发酵后,1月24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公告评论此事称:“对‘跳单’行为零容忍!契约精神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

与之针锋相对,“小小莎”认为朱小姐在交易中没有尽职。她对“风财讯”说:“最终影响客户决定的还是价格竞争。就是中介有没有专业度能帮我把价格谈到更理想的价格。明显,朱小姐其实没有做到。”

对于“跳单”,她则将问题抛向大众,表示:“是否‘跳单’,这个问题留给观众根据我前面的阐述判断,公道自在人心。我不发表对于这个事情对或错。”

在遭遇网络攻击之后,“小小莎”还对“风财讯”表示:“光在这个事情上的投入和花费,不计我不工作的损失,目前为止就已花了近30万元。”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对无冕财经研究员表示:“从描述情况来看,’小小莎’或许已经构成了‘跳单’,亦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北京盈科李静律师则认为:“假设房主与‘小小莎’最终成交确实是因为另外一家中介提供服务的结果,那么‘小小莎’就不存在绕开朱小姐直接与房主订立合同的情况,显然不属于‘跳单’;假设’小小莎’的确绕开朱小姐与房主直接接触并订立合同,只是为了避免承担‘跳单’后果才低价找另一家中介公司办理过户,那么就属于‘跳单’。”

▲“小小莎老师”在抖音上晒出证据,证明第二家中介谈出的成交价为1568万元,比链家低。图片来自网络。

对此,“小小莎”的丈夫老郑对无冕财经研究员回复称:“我们当然有中介,怎么可能直接找房东呢?”

此外,王玉臣律师亦否定了中介方的行为。“作为中介,即使客户‘跳单’,也无权在网上披露客户的隐私信息,这一点也是违法。中介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方式去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诉讼,但是不能采用违法的方式维权。”

 地产中介的难题

时至今日,事件旋涡核心的人物朱小姐背后的贝壳集团仍未发声处理。朱小姐对无冕财经研究员表示:“现在多方介入,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们公司对接。”

实际上,面对此问题,贝壳亦陷入两难局面。一方面要处理客户对于贝壳平台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又要处理旗下近百万名员工的管理问题。

如今,多家地产中介巨头混战,资本相继入局。贝壳集团打造的互联网房地产平台,以贝壳、链家、德祐等品牌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市场。据中房经联、贝壳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0房产经纪人就业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约有200万购房经纪人。

业内人士指出,贝壳没有拿下独家房源代理权,是此次事件的关键。

在二手房交易上,大多平台没有独家代理的权限,一个房源分别可以挂在多个中介平台上。该行为本意是便于业主增加房屋的曝光量,便于销售房屋。但由于佣金具有一定议价空间,多方中介“抢单”容易引发“价格战”,因此亦容易造成买方“跳单”的现象。

此外,“找房看‘贝壳’,买房却不找贝壳”在购房圈早已不是新鲜事。“如果不是她粉丝量多,加上高调拍成视频宣讲这件事,也不至于发酵成这样。”一位业内人士评论到。

不少购房者对无冕财经研究员表示,贝壳找房或链家网的房源多、挂牌价格较为真实,所以第一时间会上链家查房子。但链家的中介费用也是相对比较高的,所以锁定购买的地区或小区后,却不一定会找链家买。

在购房市场上,由于动辄以万元为单位,价格差距大,因此“比价”现象尤其明显。“买房不是买菜,差距也不是那十块八毛的。我会多方比价,毕竟我只是个贫穷的‘打工人’。”一位购房者说。

“两家公司在同一套房源中,价格相差了52万元。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小小莎”反问网友。

王玉臣律师认为,链家的中介费是公认最高的,但是相对的服务比不少中介要好一些。一般而言,在接受服务之前,双方应该是先谈过中介费的,双方心里是应当有谱的。如果在提供了服务后,再绕过已经提供服务的中介去签约,确实有违诚信。

一位正在看房的购房者评价此事:“既然是你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就找能满足我要求的中介。虽然是同一套房子,但是不能因为你付出了带我去看房这点服务,就让我把中介费给你,但我可以支付你带看的一些服务费用。”

对于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知名地产分析师严跃进提出表示:“中介机构要学会分解费用,即佣金的费用,这样即便有‘跳单’,也可以争取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交易沟通的成本、签约的成本等。所以如果‘跳单’,那么签约成本可以不付,但是交易沟通等成本是需要支付的,因为其确实在后续这个业务撮合方面发挥了作用。这样也可以减少各类违约,或者说即便是‘跳单’,也可以保障中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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