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罚罚!一大堆口罩,防护服海关行政处罚来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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