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诗病举隅(3):凑韵
据《全唐诗话》所载:唐代景龙年间,朝中有位左武卫将军叫权龙褒,不懂声律,但喜 “赋诗”,被人戏称为“权学士”。曾作有一首《秋日咏怀》:“檐前飞七百,雪白后园僵。饱食房里侧,家粪集野螂。”这样的“诗”自然无人能懂,于是请他解释,他回答说:“鹞子在檐前纷飞,价值七百文;洗了的衣衫挂在后园,洁白如雪;饱食之后,在房中侧卧,见家里粪便上围集着一大群屎壳郎。”人们听了,无不开怀大笑。还有一次皇太子设宴,在宴席上这位“权学士”又诗兴大发,吟了一首《夏日》,其中两句:“严霜白皓皓,明月赤团团。”(夏日里哪来白皓皓的严霜?明月又怎么会是赤团团呢?)有人说:“这哪里是夏景?”“权学士”谦虚答道:“趁韵而已。”这位“权学士”倒是个实在人,丝毫也不隐讳其诗是“趁韵而已”。但是“诗言志”“诗言情”,作诗又岂能只“趁韵而已”呢?
趁韵,又称凑韵、挂脚韵。为了押韵,勉强选用韵部中一个与全句的意思不符合、不连贯、不关联的字,凑成韵脚,这个字与全诗意思毫无相关,像是硬凑上去的韵脚。凑韵也是近体诗中的大忌。清·吴骞在《拜经楼诗话》卷一中说:“古诗尤忌凑韵,有一句凑韵,即是懈处,通篇格律都减。”
诗词初学容易为韵所困,因此难免有凑韵现象。有时通篇皆得,只差一句尾字,遍寻不得其韵,于是就强取一字,勉力为之,以致意为韵累。这大都是才力不足,急于求成所致。
由此可见,凑韵的产生,往往是诗人在“偷工减料”,或者是“敷衍了事”,而事后也没有去“推敲”,终于留下遗憾。譬如唐“大历十才子”之一钱起的《归雁》诗:
潇湘何事等闲回?水碧沙明两岸苔。
二十五弦弹夜月,不胜清怨却飞来。
这首《归雁》用“何事”二字呼起,又以三四句申明之。第三句即从此落想,生出“不胜清怨”四字,与“何事”紧相呼应,寄慨自在言外。全诗一气呵成,而又想象丰富,意境清远,为历代文人所推崇。《唐诗解》云:“瑟中有《归雁操》,仲文所赋《湘灵鼓瑟》为当时所称,盖托意归雁,而自矜其作,谓可泣鬼神、感飞鸟也。”《唐诗选胜直解》又云:“情与境会,触绪牵怀,为比为兴,无不妙合。”不过,我对此诗也有四字之评:“急就章耳!”何也?只因一个“苔”字,“水碧沙明两岸苔”用字欠准,有凑韵之嫌也。“水碧沙明”自是远望所见(潇湘之地,没有白沙滩,“沙明”应是阳光所反射所至,故是远观所见),而青苔者,非远目所能及也,况 “两岸”之“苔”乎?足见“苔”字不合情理,与全句诗意毫无关联,显然是乃凑韵而成。因为十灰之韵中,“台”字更为合适。诗人作诗,急于求成,反成一病,使人有“难言之隐”之感。
还有一首非常著名的唐诗,也可以列入凑韵之流。那便是“词翰早著,为天下所称”的王湾《次北固山下》: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本诗颈联历来脍炙人口,殷璠说:“‘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诗人已来少有此句。张燕公(张说)手题政事堂,每示能文,令为楷式。”《唐诗别裁》对此也是称赞有加:“江中日早,客冬立春,本寻常意,一经锤炼,便成奇绝。与少陵‘无风云出塞,不夜月临关’一种笔墨。”当然也有异议的,《唐诗镜》评介道:“‘潮平’二语,俚气殊甚。‘海日生残夜’,略有景色,‘江春入旧年’,此溷语耳。” “溷语”的意思大约相当于“混账话”“昏话”,这个评价相当于将此诗打入“地狱”了。而清王夫之眼睛更毒,曾评说此诗道:“颔腹二联取景和美,了无客路之感。乡书、归雁,其来无端;洛阳边三字,凑泊趁韵。” 我也非常赞同王夫之的观点,尾联陡转思乡,与前三联毫无关联,自说自话,全然凑韵而成。
另外,凑韵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倒韵而产生的凑韵现象。倒韵就是将二字颠倒就韵现象。譬如“前后”“先后”“天地”“花葩”等等词汇,把它们颠倒过来用,就觉的非常别扭、生硬。因为押韵而将这些词语前后颠倒,有时感觉诗意不顺,有“肠梗阻”现象。譬如韩文公韩愈《杂诗》:
古史散左右,诗书置后前。
岂殊蠹书虫,生死文字间。
这首诗中的“后前”就是为了押韵,虽然意思明了,不符合常用习惯,显然有凑韵之嫌。另外,苏轼有一首《次韵代久别》,也可以归于凑韵一类,试看:
绛蜡烧残玉斝( ji)飞,离歌唱彻万行啼。
他年一舸鸱夷去,应记侬家旧姓西。
本诗第三句“鸱夷(ch yí)”有典故,相传伍子胥就是被吴王夫差装进“鸱夷”,然后捆绑上石头沉水而死的,这里是指西施的情人范蠡。吴国被越国灭亡后,范蠡隐退江湖,自号“鸱夷子皮”。唐代诗人杜牧作《杜秋娘》,“西子下姑苏,一舸逐鸱夷。”说是吴国灭亡后,西施坐船离开了,和范蠡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对苏轼的诗句,古人早有非议。宋代袁文在《瓮牖闲评》一书中曾指出:“西子本姓施,而世称西施,盖东、西施之谓耳。东坡乃以为姓西,误矣。” 宋代王茂在其《野客从书》一书中为苏轼申辩说:“坡介不应如是疏卤,恐言‘旧住西’传写之误,遂以‘住’字为‘姓’字耳。既是姓西,何问新旧?此说甚不通。‘应记侬家旧住西’,正此一字,语意益精明矣。”尽管王茂为苏轼辩解为“旧住西”,道理极通,但毕竟苏诗白纸黑字写的是“旧姓西”。如此看来,苏轼犯凑韵一病,也是“证据确凿”,无法辩白了。
对于作诗而言,我们反对迁意就韵,但并不鼓励作诗者为意而弃韵。诗词创作是一门带着镣铐跳舞的艺术,既束于韵也能达其意,是作诗者应当追求的目标。正如一个诗人所说:“人生如囚徒兮,我欲带镣铐而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