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到明,夹头榫案的四种进化形式
夹头榫是案形结体家具中最常用的一种结构,明式的做法是,在四足上端开口,嵌夹一条横木,即所谓“牙条”。
在嵌夹的地方,牙条上边做出牙头,藉以加长腿足与牙条的嵌夹面,使腿足更加稳定,不易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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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牙头的明式夹头榫案
为了便于就案工作,案面下要留有足够的空间。故正面牙条下不设枨子,只侧面设枨子一根或两根。这是明代夹头榫案最常见的做法,很少有例外。
如果我们看一看宋画中的案,会发现很多不是按上述的做法制成的,而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着不同的做法。
这些不同的夹头榫结构可以看作是从宋到明的进化形式,至明代才统一定型成以上结构,合理、先进的做法取代了各种不合理、原始的做法。
宋代到明代的进化过程中,夹头榫案的做法大概有四种:
- 第一种是四足上端只能看到有小小的牙头,案正面无枨子,侧面有单枨或双枨。由于牙头小,案足只有侧面安枨子连结,故此种做法肯定会摇晃不稳。
画例如南宋陆信忠《罗汉像》中的一具黑色案和宋人《瑶台步月图》中的一具香案。
南宋陆信忠《罗汉像》
宋人《瑶台步月图》
在明式家具的传世实物中,我们仍可以见到这种只嵌夹牙头,中间无长牙条相连的夹头榫结构遗存。
明 黄花梨夹头榫撇腿云头牙子翘头炕案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藏
明 黄花梨夹头榫如意云头翘头案
- 第二种是四足上端嵌夹牙头,案正面有单枨,侧面有单怅或双枨。
画例如宋人《槐阴销夏图》、宋画像砖《妇女斫鲙图》中所见。实物则有河北鉅鹿北宋故城出土的木案。
宋人《槐阴销夏图》
宋画像砖《妇女斫鲙图》
河北巨鹿北宋故城出土的木案
此案虽只有腿足上端的里侧有牙头,但尺寸很长,几乎将要连接成一根通长的牙条,如此做法在后来的明式家具中也有遗存。
正面安枨子主要在矫正第一种做法摇晃不稳的缺憾,但又出现了新的缺憾,那就是正面枨子妨碍使用者就案子进行工作。
明 黄花梨刀牙板翘头案
- 第三种是四面设枨子有如第二种,故妨碍就案工作的缺憾依然存在。但腿足上端的两个牙头已经连接成一根通长的牙条。
这是一个重要的改进。因为通长的牙条能把两足从正面有机地连结起来,增加了案子的稳定性。
同时也只有有了通长的牙条才有可能去掉迎面的枨子,解决妨碍就案子进行工作的问题。
画例如李篙《观灯飞》、宋人《蕉阴击球图》中的案子。
李嵩《观灯图》
宋人《蕉阴击球图》
此种结构在传世明式家具中也有部分保存,且多用于香案等用于置物而非就坐工作的案子上。
明 黄花梨夹头榫香桌
明 黄花梨顺枨夹头榫香案
- 第四种是正面通长牙条,无枨子,侧面权枨。
这种做法既能防止摇晃不稳,又不妨碍使用者就案工作,因此比以上三种都来得合理、先进,也正是明式夹头榫案普遍采用的做法。
画例如《孟母教子图》、《村童闹学图》中的案子。
《孟母教子图》
《村童闹学图》
宋代的通长牙条都很窄,牙头也很小,到明代牙条用料加宽,牙头中部下垂,目的就在增加和腿足的嵌夹面,使桌案更加稳定坚固,夹头榫结构也日趋完善合理,终于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