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何须煞费苦心报“高新”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财税微波

几天前和一家小型企业M公司的老板C先生聊天。该公司的账簿记录,可以用两句话来形容,“往来不清,账实不符”。这两句话是来他公司做尽职调查的一位会计师说的。
M公司有约800万的固定资产,实际不是自己做使用,是关联公司在实际使用。但关联公司是C先生和另外两位老板的合资企业,另外两位老板负责向企业投钱,“负责”分红。C先生占关联公司67%的股份。
M公司约有1500万的账款,预计最多能收回来300万,没有计提坏账准备。
M公司2019年的财务资料显示,资产总额6138.67万元,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82万元,职工全年人数在120人左右。
M公司业务比较稳定,每年就是这个样子,业务也难有大的发展。
我问C先生,为什么要把关联公司使用的设备,以M公司的名义购买,现在设备款都不好收回来。C先生回答说,
|还不是想着少缴企业所得税,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不足嘛。

真是的,想少缴企业所得税,法子多着呢,何必非要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呢?

弄得现在,花钱替关联公司买设备,钱不好收回来;关联公司少计折旧,虚增利润,另外两个投资者多分利润。

办法有木有?我们可以聊聊嘛!我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附: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财税微波致力于

财税合规

内控建设 成本管理

觉得不错请给我一个“在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