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大兵P2P!四大资管公司协助化解P2P风险
8月16日,据《路透》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正持续推进P2P风险化解工作,银保监会召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高管开会,要求四大AMC主动作为以协助化解P2P的暴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报道引述一位AMC高管表示,现阶段四大AMC介入信号意义比较重要,同时,更具备可操作性的路径或是四大AMC作为管理人进场托管、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算,利用四大的公信力安抚住投资人。
多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证实了上述消息的准确性。“(郭)主席召集了四家AMC高管商讨,但目前还只是研究讨论阶段,并没有对AMC如何化解P2P风险提出具体要求和部署”。
未来协助化解P2P风险的金融机构可能不仅仅包括AMC,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也会被要求参与其中。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又被“坏账银行”,包括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国有AMC。我国设立AMC之初,是为了剥离处理上个世纪国有大行大量的不良资产,经过过去十余年的发展,尽管AMC的经营主业仍是收购来自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但得益于政策放开,AMC也开始从事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业务,非金融类不良资产主要为非金融企业持有的,以及各类金融机构作为中间人受托管理形成的不良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企业债券、委托贷款及信托贷款等。
然而,现有的政策法规并未放开AMC直接收购个人不良资产或不良债权,而目前P2P网贷中的大量问题资产是个人债权,AMC若要收购P2P网贷中的个人债权资产,还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
有AMC资深人士直言,早在监管部门要求P2P平台要做信息中介之初,不少真正做信息中介的平台就因为“玩不转”这个模式而被出清了,今年爆雷的这些P2P平台中,很多自身的经营合规性都有问题,通过这些平台进行融资的企业不少本质也是庞氏骗局,并没有偿债能力,AMC是不会介入这类资产的。
另有地方AMC人士表示,协助化解P2P风险,地方AMC的资源和能力优势可能会优于四大AMC。“毕竟地方AMC与地方政府的联动会更紧密,对标的企业的调查了解会更便利”。
近来,P2P暴雷潮快速蔓延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日前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网贷平台集中退出带来的投资者信心下降和市场情绪恐慌等情况。
8月1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拟订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包括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而部分借款人借助P2P平台的暴雷潮意图浑水摸鱼,恶意拖欠借款。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通知显示,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截至8月13日,上报恶意逃废债名单的平台已达72家。
官方研究拟订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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